温泉镇从化森林浴场新乡村示范带中田、桃莲村片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标段补充公告
温泉镇从化森林浴场新乡村示范带中田、桃莲村片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标段补充公告
温泉镇从化森林浴场新乡村示范带中田、桃莲村片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补充公告
温泉镇从化森林浴场新乡村示范带中田、桃莲村片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标段(项目编号JG2023-2596),该项目于2023年05月1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更正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现需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修改、补充。
一、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1、招标条件修改如下:
原文:
本招标项目:温泉镇从化森林浴场新乡村示范带中田、桃莲村片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已批准建设,项目 (略) 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现文:
本招标项目:温泉镇从化森林浴场新乡村示范带中田、桃莲村片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标 (略) 从化区人民 (略)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通知(常务会议议定事项)《从化区2023年加快北部山区乡村发展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办文编号:文件办理通知【2023】119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北部山区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工程建设规模修改如下:
原文:
现文: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 (略) 从化区温泉镇中田村、桃莲村,该工程起点为X934线西侧中田村范围内的从莞深高速桃园出入口位置,终点为X934线东侧桃莲村范围内的高坣公交站,全线长4.0km。该工程对沿线建筑结合景区游客食、宿、游等需求进行品质提升,沿线建筑基本以村民自建房为主,多为2-3层,最高建筑为5层,其建筑高度为16米。建筑总栋数约220栋,建筑总面积约58000平方米,最大体量的建筑为中田村村委楼,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2.2招标范围修改如下:
原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工程勘察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立面测绘(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等;
(2)工程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提交施工图成果等。
现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工程勘察包含:对X934线沿线开展约4公里线路工程测量,内容包括建筑立面采用无人机、三维激光等科学设备进行扫描测量,并绘制成沿线建筑的现状立面图,包括外立面形式和尺寸、外立面建筑构件、以及管线、空调、广告招牌等外挂设施。
(2)工程设计包含:规划统筹x934线沿线景观和建筑风貌,协调各类建筑物的风格、色彩、高度、形态,形成“X934景观建筑风貌一张图”,指导不同分类的建筑品质提升;对X934线沿线的建筑品质进行整治提升设计,包括建筑立面修补整饰、建筑立面清洗、首层招牌整治、房前屋后空间环境提升、建筑立面和房前屋后给排水管道整理及天面违章搭建的拆除等,其中约5栋建筑局部改造涉及到建筑结构,须确保结构安全。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原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1)、(2)项资质:
(1)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2)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0〕334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1〕510号)执行。
3.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设计或城乡规划高级( 或以上级)职称,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册人员。(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3.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4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5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见格式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须在本声明上签字或盖章。若为联合体,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全体成员,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即可;)。
②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1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5.2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5.3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现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1)、(2)项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或以上)资质,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1〕510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需为建筑设计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册人员。(提供2023年4月或5月份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_*.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5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见格式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须在本声明上签字或盖章。若为联合体,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全体成员,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即可;)。
②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1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5.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1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5.1.2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5.1.3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5、其它事项修改如下:
原文:
8.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现文:
8.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原文: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5】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现文: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5】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总则“1.4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如下:
原文: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现文: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总则“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修改如下:
原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总则“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修改如下:
原文:
3.5.5“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证明材料。“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证明材料。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要求详见本章第3.1.1项)。
现文:
3.5.5“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证明材料。“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社保缴费证明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证明材料。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要求详见本章第3.1.1项),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格式七)。
5、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修改如下:
原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4】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投标人,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见格式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须在本声明上签字或盖章。若为联合体,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全体成员,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即可;)。 (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1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失信联合惩戒 |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
联合体形式投标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已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声明为评审依据) |
现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4】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投标人,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见格式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须在本声明上签字或盖章。若为联合体,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全体成员,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即可;)。 (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1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失信联合惩戒 |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
联合体形式投标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已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声明为评审依据) |
6、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修改如下:
原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4(1) 【10】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50分) | 投标人的业绩(7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勘察设计合同费用400万以上(含)以上或参加的EPC项目总投资8000万以上的品质提升勘察设计或同类型工作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7分; 注:同一项目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算。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总投资额以合同载明为准,若合同未能体现总投资,则需提供立项批复文件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资历 (4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15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的,得4分;具有城乡规划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10年(含)至15年(不含)的工作经验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工作经验按毕业时间起算。须提供相关毕业证、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局盖章(含电子章)方有效)。 | ||
勘察负责人资历(4分) | 拟派勘察人员中具有勘察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和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4分;具有勘察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注:须提供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局盖章(含电子章)方有效)。 | ||
风景园林人员资历 (2分) | 拟派风景园林人员具有风景园林设计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同时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的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局盖章(含电子章)方有效)。 | ||
给排水人员资历 (2分) | 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 (略) 规划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 分;其他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局盖章(含电子章)方有效)。 | ||
结构人员资历(2分) | 具有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局盖章(含电子章)方有效)。 | ||
注:上述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同一人不能兼任两个或以上职务,否则按最高得分项只计算一次得分。 | |||
设计获奖(15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一项得4分,最高得12分; (略) 级奖项的,每一项得3分,最高得9分; (略) 级奖项的,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注:本项最高得15分。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须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颁奖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网址: http://**)登记备案的查询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计分。 | ||
勘察获奖(9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工程测绘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一项得3分,最高得9分; (略) 级奖项的,每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略) 级奖项的,每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9分。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须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颁奖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网址:http://**)登记备案的查询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计分。 | ||
投标人勘察能力 (3分) | 投标人具备空军空域管理部门允许投标人航飞的批文,得3分,没有得0分。 | ||
投标人研发能力 (2分) | 投标人 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片区、街道品质相关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发明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2.4(2)【11】 | 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40分) | 对工程的理解(4分) | 要求投标人能充分理解并描述本项目设计理念,了解工程实施地点及周边的景观环境、建筑风格等现状情况,并能分析存在问题、治理难点等: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对工程设计的整体思路(4分) | 对项目设计整体思路清晰,并注重项目与工程所在地各类相关规划的协调统一: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勘察测绘方案中测绘工作大纲(4分) | 总体勘察测绘工作思路切合工程实际,思路清晰,各专业接口协调合理: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勘察测绘方案中测绘技术方案(4分) | 对勘察测绘的关键技术问题有清晰解决方案,考虑充分,关键技术采取的技术措施先进、可行,经济合理: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设计工作大纲(2分) | 设计要点完整到位,思路清晰,各专业接口协调合理;方案设想详细,完成本工作所采用的手段、方法、措施可行: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差不得分。 | ||
技术方案技术合理性(3分) | 本项考察投标人技术方案技术可靠性和合理性。技术方案根据现场项目实际功能进行布置,根据地质及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设计,结构形式合理、可靠、安全,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满足总体规划要求: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技术方案的经济合理性(3分) | 主要考察投标人提交的整体技术方案估算造价是否合理,达到安全、可行与经济的统一: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技术方案与环境的协调性(2分) | 本项主要考察投标人整体技术方案是否体现与环境协调性。技术方案充分考虑现场周围环境治理方案是否与周围地形、地貌的协调: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差不得分。 | ||
勘察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2分) | 投标人必须有具体的勘察设计进度组织保证措施、有完善的实施本项目的具体方案,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落实、物质设备(特别是通讯、交通工具)有保障: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差不得分。 | ||
勘察设计服务承诺事项(2分) | 投标人对勘察设计的进度、交图计划、人员安排具体,施工期间驻现场勘察设计代表有承诺保证,其它勘察设计服务等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勘察设计进度有适当的提前: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差不得分。 | ||
图纸 (10分) | 投标人设计方案合理、详细,可实施性强,设计图纸达到到可进行下一阶段深化设计要求,具体包括建筑立面设计、材料选用等:优秀得9-10分,良好得7-8分,差得4-6分,不提供不得分。 |
现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4(1) 【10】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50分) | 投标人的设计业绩(6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设计类项目或EPC项目中,工程设计费用120万(含)以上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 注:工程设计类项目指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所述设计资质类型方能承接的设计项目。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合同未能体现金额,则需提供立项批复文件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如联合体投标,应由承担设计的单位提供业绩证明。 |
投标人的勘察业绩(4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勘察类项目或EPC项目中,工程勘察费用120万(含)以上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注:工程勘察类项目指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所述勘察资质类型方能承接的勘察项目。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合同未能体现金额,则需提供立项批复文件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如联合体投标,应由承担勘察的单位提供业绩证明。 | ||
项目负责人资历 (5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得2分,5年(含)至9年工作经验的得1分,5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5分,无工作经验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3分,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工作经验按毕业时间起算。须提供相关毕业证、注册证复印件,以及2023年4月或5月份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局盖章(含电子章)方有效)。 | ||
勘察负责人资历(4分) | 1.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勘察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勘察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勘察负责人具有10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得2分,5年(含)至9年工作经验的得1分,5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5分,无工作经验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工作经验按毕业时间起算。须提供相关毕业证、职称证复印件,以及2023年4月或5月份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局盖章(含电子章)方有效)。 | ||
给排水人员资历 (4分) | 1.给排水人员具有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2.给排水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的得2 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以及2023年4月或5月份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局盖章(含电子章)方有效)。 | ||
结构人员资历(4分) | 1.结构人员具有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结构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结构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 2 分,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以及2023年4月或5月份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局盖章(含电子章)方有效)。 | ||
注:上述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同一人不能兼任两个或以上职务,否则按最高得分项只计算一次得分。 | |||
设计获奖(10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10分; (略) 级奖项的,得6分; (略) 级( (略) 级)奖项的得2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本项最高得10分。 注:工程设计项目指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所述设计资质类型方能承接的设计项目。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须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级奖 (略) 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 (略) 级 (略) 科学技术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 (略) 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 (略) 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 (略) 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 (略) 级)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颁奖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网址: http://**)登记备案的查询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计分。 | ||
勘察获奖(8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工程测 (略) (略) 级以上奖项的,得8分; (略) 级( (略) 级)奖项的得4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的单位提供) 本项最高得8分。 注:工程测量项目指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所述勘察资质类型方能承接的测量项目。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须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略) 级以 (略) 级奖项和国家级奖项。国家级奖 (略) 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 (略) 级 (略) 科学技术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 (略) 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 (略) 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 (略) 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 (略) 级)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颁奖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网址:http://**)登记备案的查询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计分。 | ||
投标人综合实力(5分) | 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2.4(2)【11】 | 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40分) | 对工程的理解(4分) | 要求投标人能充分理解并描述本项目设计理念,了解工程实施地点及周边的景观环境、建筑风格等现状情况,并能分析存在问题、治理难点等: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开展项目的整体思路(4分) | 开展项目整体思路清晰,并注重与项目所在地各类相关规划的协调统一: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测量工作大纲(4分) | 总体勘察测量工作思路切合工程实际,思路清晰,各专业接口协调合理: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测量技术方案(4分) | 对勘察测量的关键技术问题有清晰解决方案,考虑充分,关键技术采取的技术措施先进、可行,经济合理: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设计工作大纲(2分) | 设计要点完整到位,思路清晰,各专业接口协调合理;方案设想详细,完成本工作所采用的手段、方法、措施可行: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差不得分。 | ||
设计技术方案技术合理性(3分) | 本项考察投标人设计技术方案可靠性和合理性。技术方案根据现场项目实际功能进行布置,根据地质及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设计,结构形式合理、可靠、安全,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满足总体规划要求: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设计技术方案经济合理性(3分) | 主要考察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技术方案估算造价是否合理,达到安全、可行与经济的统一: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设计技术方案与环境的协调性(2分) | 本项主要考察投标人设计技术方案是否体现与环境协调性。技术方案充分考虑现场周围环境治理方案是否与周围地形、地貌的协调: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差不得分。 | ||
进度及保证措施(2分) | 投标人必须有具体的勘察设计进度组织保证措施、有完善的实施本项目的具体方案,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落实、物质设备(特别是通讯、交通工具)有保障: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差不得分。 | ||
服务承诺事项(2分) | 投标人对勘察设计的进度、交图计划、人员安排具体,施工期间驻现场勘察设计代表有承诺保证,其它勘察设计服务等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勘察设计进度有适当的提前: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差不得分。 | ||
设计方案(10分) | 设计方案合理、清晰,可实施性强,展示可满足项目设计要求:优秀得9-10分,良好得7-8分,差得4-6分,不提供不得分。 |
7、第三章评标办法3. 评标程序中“3.1 初步评审”修改如下:
原文: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勘察设计费报价与勘察设计费下浮率所算出的价格不一致的,以勘察设计费报价为准,修正勘察设计费下浮率=1-勘察设计费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以%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现文: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勘察设计费报价与勘察设计费下浮率所算出的价格不一致的,以勘察设计费报价为准,修正勘察设计费下浮率=1-勘察设计费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以%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4)勘察、设计必须为统一下浮率,如下浮率不一致时以最高下浮率统一修正。
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7条 支付方式”修改如下:
原文:
收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 ) | 收费额 (元) | 收 费 时 间 |
第一次 | 完成概算评审且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成后 | ||
第二次 | 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
第三次 | 工程结算评审完成后 | ||
合计 |
现文:
收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 ) | 收费额 (元) | 收 费 时 间 |
第一次 | 60 | 完成概算评审且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成后 | |
第二次 | 30 | 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
第三次 | 10 | 工程结算评审完成后 | |
合计 |
9、第五章委托人要求设计任务书“1、工程概况”修改如下:
原文:
(3)工程规模:该工程对沿线建筑结合景区游客食、宿、游等需求进行品质提升,建筑栋数约220栋,提升面积约57000平方米。
(4)资金财政资金、专项债
现文:
(3)工程规模:本工 (略) 从化区温泉镇中田村、桃莲村,该工程起点为X934线西侧中田村范围内的从莞深高速桃园出入口位置,终点为X934线东侧桃莲村范围内的高坣公交站,全线长4.0km。该工程对沿线建筑结合景区游客食、宿、游等需求进行品质提升,沿线建筑基本以村民自建房为主,多为2-3层,最高建筑为5层,其建筑高度为16米。建筑总栋数约220栋,建筑总面积约58000平方米,最大体量的建筑为中田村村委楼,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
(4)资金北部山区资金、自筹资金
10、第五章委托人要求设计任务书“2、勘察设计任务”修改如下:
原文:
根据本项目的使用需求、招标内容、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满足规划部门的规划要求以及发改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包括建筑立面修补整饰、建筑立面清洗、首层招牌整治及天面违章搭建的拆除等内容的设计。并符合勘察、设计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规程的标准。
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具体:
(1)工程勘察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岩土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等;
(2)工程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等。
现文:
根据本项目的使用需求、招标内容、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满足规划部门的规划要求以及发改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符合勘察、设计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规程的标准。
(1)工程勘察包含:对X934线沿线开展约4公里线路工程测量,内容包括建筑立面采用无人机、三维激光等科学设备进行扫描测量,并绘制成沿线建筑的现状立面图,包括外立面形式和尺寸、外立面建筑构件、以及管线、空调、广告招牌等外挂设施。
(2)工程设计包含:规划统筹x934线沿线景观和建筑风貌,协调各类建筑物的风格、色彩、高度、形态,形成“X934景观建筑风貌一张图”,指导不同分类的建筑品质提升;对X934线沿线的建筑品质进行整治提升设计,包括建筑立面修补整饰、建筑立面清洗、首层招牌整治、房前屋后空间环境提升、建筑立面和房前屋后给排水管道整理及天面违章搭建的拆除等,其中约5栋建筑局部改造涉及到建筑结构,须确保结构安全。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11、第五章委托人要求设计任务书“4、编制依据”修改如下:
原文:
(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2)《城市道路品质化提升建设指引》
(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4)《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
(5)《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I194-2013)
(6)《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现文:
(1)《房屋建筑制国统-标准》GB /T50001-2017
(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1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二 ”修改如下:
原文:
注释:6、勘察、设计必须为统一下浮率。
现文:
注释:6、勘察、设计必须为统一下浮率,如下浮率不一致时以最高下浮率统一修正。
1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四 ”修改如下:
原文:
3、不存在以下情形: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现文:
3、不存在以下情形: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网上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日程时间已作调整,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招标单位: (略) 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芊 (略)
日 期:2023年06月05日
温泉镇从化森林浴场新乡村示范带中田、桃莲村片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补充公告
温泉镇从化森林浴场新乡村示范带中田、桃莲村片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标段(项目编号JG2023-2596),该项目于2023年05月1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更正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现需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修改、补充。
一、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1、招标条件修改如下:
原文:
本招标项目:温泉镇从化森林浴场新乡村示范带中田、桃莲村片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已批准建设,项目 (略) 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现文:
本招标项目:温泉镇从化森林浴场新乡村示范带中田、桃莲村片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标 (略) 从化区人民 (略)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通知(常务会议议定事项)《从化区2023年加快北部山区乡村发展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办文编号:文件办理通知【2023】119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北部山区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工程建设规模修改如下:
原文:
现文: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 (略) 从化区温泉镇中田村、桃莲村,该工程起点为X934线西侧中田村范围内的从莞深高速桃园出入口位置,终点为X934线东侧桃莲村范围内的高坣公交站,全线长4.0km。该工程对沿线建筑结合景区游客食、宿、游等需求进行品质提升,沿线建筑基本以村民自建房为主,多为2-3层,最高建筑为5层,其建筑高度为16米。建筑总栋数约220栋,建筑总面积约58000平方米,最大体量的建筑为中田村村委楼,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2.2招标范围修改如下:
原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工程勘察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立面测绘(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等;
(2)工程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提交施工图成果等。
现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工程勘察包含:对X934线沿线开展约4公里线路工程测量,内容包括建筑立面采用无人机、三维激光等科学设备进行扫描测量,并绘制成沿线建筑的现状立面图,包括外立面形式和尺寸、外立面建筑构件、以及管线、空调、广告招牌等外挂设施。
(2)工程设计包含:规划统筹x934线沿线景观和建筑风貌,协调各类建筑物的风格、色彩、高度、形态,形成“X934景观建筑风貌一张图”,指导不同分类的建筑品质提升;对X934线沿线的建筑品质进行整治提升设计,包括建筑立面修补整饰、建筑立面清洗、首层招牌整治、房前屋后空间环境提升、建筑立面和房前屋后给排水管道整理及天面违章搭建的拆除等,其中约5栋建筑局部改造涉及到建筑结构,须确保结构安全。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原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1)、(2)项资质:
(1)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2)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0〕334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1〕510号)执行。
3.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设计或城乡规划高级( 或以上级)职称,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册人员。(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3.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4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5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见格式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须在本声明上签字或盖章。若为联合体,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全体成员,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即可;)。
②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1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5.2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5.3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现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1)、(2)项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或以上)资质,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1〕510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需为建筑设计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册人员。(提供2023年4月或5月份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_*.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5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见格式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须在本声明上签字或盖章。若为联合体,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全体成员,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即可;)。
②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1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5.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1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5.1.2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5.1.3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5、其它事项修改如下:
原文:
8.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现文:
8.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原文: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5】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现文: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5】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总则“1.4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如下:
原文: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现文: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总则“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修改如下:
原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总则“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修改如下:
原文:
3.5.5“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证明材料。“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证明材料。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要求详见本章第3.1.1项)。
现文:
3.5.5“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证明材料。“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社保缴费证明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证明材料。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要求详见本章第3.1.1项),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格式七)。
5、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修改如下:
原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4】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投标人,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见格式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须在本声明上签字或盖章。若为联合体,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全体成员,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即可;)。 (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1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失信联合惩戒 |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
联合体形式投标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已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声明为评审依据) |
现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4】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投标人,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见格式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须在本声明上签字或盖章。若为联合体,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全体成员,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即可;)。 (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1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失信联合惩戒 |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
联合体形式投标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已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声明为评审依据) |
6、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修改如下:
原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4(1) 【10】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50分) | 投标人的业绩(7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勘察设计合同费用400万以上(含)以上或参加的EPC项目总投资8000万以上的品质提升勘察设计或同类型工作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7分; 注:同一项目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算。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总投资额以合同载明为准,若合同未能体现总投资,则需提供立项批复文件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资历 (4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15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的,得4分;具有城乡规划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10年(含)至15年(不含)的工作经验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工作经验按毕业时间起算。须提供相关毕业证、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局盖章(含电子章)方有效)。 | ||
勘察负责人资历(4分) | 拟派勘察人员中具有勘察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和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4分;具有勘察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注:须提供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局盖章(含电子章)方有效)。 | ||
风景园林人员资历 (2分) | 拟派风景园林人员具有风景园林设计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同时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的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局盖章(含电子章)方有效)。 | ||
给排水人员资历 (2分) | 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 (略) 规划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 分;其他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局盖章(含电子章)方有效)。 | ||
结构人员资历(2分) | 具有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局盖章(含电子章)方有效)。 | ||
注:上述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同一人不能兼任两个或以上职务,否则按最高得分项只计算一次得分。 | |||
设计获奖(15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一项得4分,最高得12分; (略) 级奖项的,每一项得3分,最高得9分; (略) 级奖项的,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注:本项最高得15分。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须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颁奖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网址: http://**)登记备案的查询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计分。 | ||
勘察获奖(9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工程测绘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一项得3分,最高得9分; (略) 级奖项的,每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略) 级奖项的,每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9分。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须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颁奖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网址:http://**)登记备案的查询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计分。 | ||
投标人勘察能力 (3分) | 投标人具备空军空域管理部门允许投标人航飞的批文,得3分,没有得0分。 | ||
投标人研发能力 (2分) | 投标人 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片区、街道品质相关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发明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2.4(2)【11】 | 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40分) | 对工程的理解(4分) | 要求投标人能充分理解并描述本项目设计理念,了解工程实施地点及周边的景观环境、建筑风格等现状情况,并能分析存在问题、治理难点等: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对工程设计的整体思路(4分) | 对项目设计整体思路清晰,并注重项目与工程所在地各类相关规划的协调统一: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勘察测绘方案中测绘工作大纲(4分) | 总体勘察测绘工作思路切合工程实际,思路清晰,各专业接口协调合理: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勘察测绘方案中测绘技术方案(4分) | 对勘察测绘的关键技术问题有清晰解决方案,考虑充分,关键技术采取的技术措施先进、可行,经济合理: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设计工作大纲(2分) | 设计要点完整到位,思路清晰,各专业接口协调合理;方案设想详细,完成本工作所采用的手段、方法、措施可行: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差不得分。 | ||
技术方案技术合理性(3分) | 本项考察投标人技术方案技术可靠性和合理性。技术方案根据现场项目实际功能进行布置,根据地质及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设计,结构形式合理、可靠、安全,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满足总体规划要求: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技术方案的经济合理性(3分) | 主要考察投标人提交的整体技术方案估算造价是否合理,达到安全、可行与经济的统一: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技术方案与环境的协调性(2分) | 本项主要考察投标人整体技术方案是否体现与环境协调性。技术方案充分考虑现场周围环境治理方案是否与周围地形、地貌的协调: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差不得分。 | ||
勘察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2分) | 投标人必须有具体的勘察设计进度组织保证措施、有完善的实施本项目的具体方案,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落实、物质设备(特别是通讯、交通工具)有保障: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差不得分。 | ||
勘察设计服务承诺事项(2分) | 投标人对勘察设计的进度、交图计划、人员安排具体,施工期间驻现场勘察设计代表有承诺保证,其它勘察设计服务等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勘察设计进度有适当的提前: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差不得分。 | ||
图纸 (10分) | 投标人设计方案合理、详细,可实施性强,设计图纸达到到可进行下一阶段深化设计要求,具体包括建筑立面设计、材料选用等:优秀得9-10分,良好得7-8分,差得4-6分,不提供不得分。 |
现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4(1) 【10】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50分) | 投标人的设计业绩(6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设计类项目或EPC项目中,工程设计费用120万(含)以上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 注:工程设计类项目指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所述设计资质类型方能承接的设计项目。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合同未能体现金额,则需提供立项批复文件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如联合体投标,应由承担设计的单位提供业绩证明。 |
投标人的勘察业绩(4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勘察类项目或EPC项目中,工程勘察费用120万(含)以上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注:工程勘察类项目指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所述勘察资质类型方能承接的勘察项目。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合同未能体现金额,则需提供立项批复文件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如联合体投标,应由承担勘察的单位提供业绩证明。 | ||
项目负责人资历 (5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得2分,5年(含)至9年工作经验的得1分,5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5分,无工作经验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3分,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工作经验按毕业时间起算。须提供相关毕业证、注册证复印件,以及2023年4月或5月份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局盖章(含电子章)方有效)。 | ||
勘察负责人资历(4分) | 1.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勘察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勘察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勘察负责人具有10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得2分,5年(含)至9年工作经验的得1分,5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5分,无工作经验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工作经验按毕业时间起算。须提供相关毕业证、职称证复印件,以及2023年4月或5月份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局盖章(含电子章)方有效)。 | ||
给排水人员资历 (4分) | 1.给排水人员具有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2.给排水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的得2 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以及2023年4月或5月份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局盖章(含电子章)方有效)。 | ||
结构人员资历(4分) | 1.结构人员具有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结构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结构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 2 分,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以及2023年4月或5月份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局盖章(含电子章)方有效)。 | ||
注:上述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同一人不能兼任两个或以上职务,否则按最高得分项只计算一次得分。 | |||
设计获奖(10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10分; (略) 级奖项的,得6分; (略) 级( (略) 级)奖项的得2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本项最高得10分。 注:工程设计项目指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所述设计资质类型方能承接的设计项目。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须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级奖 (略) 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 (略) 级 (略) 科学技术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 (略) 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 (略) 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 (略) 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 (略) 级)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颁奖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网址: http://**)登记备案的查询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计分。 | ||
勘察获奖(8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工程测 (略) (略) 级以上奖项的,得8分; (略) 级( (略) 级)奖项的得4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的单位提供) 本项最高得8分。 注:工程测量项目指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所述勘察资质类型方能承接的测量项目。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须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略) 级以 (略) 级奖项和国家级奖项。国家级奖 (略) 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 (略) 级 (略) 科学技术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 (略) 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 (略) 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 (略) 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 (略) 级)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颁奖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网址:http://**)登记备案的查询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计分。 | ||
投标人综合实力(5分) | 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2.4(2)【11】 | 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40分) | 对工程的理解(4分) | 要求投标人能充分理解并描述本项目设计理念,了解工程实施地点及周边的景观环境、建筑风格等现状情况,并能分析存在问题、治理难点等: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开展项目的整体思路(4分) | 开展项目整体思路清晰,并注重与项目所在地各类相关规划的协调统一: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测量工作大纲(4分) | 总体勘察测量工作思路切合工程实际,思路清晰,各专业接口协调合理: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测量技术方案(4分) | 对勘察测量的关键技术问题有清晰解决方案,考虑充分,关键技术采取的技术措施先进、可行,经济合理: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设计工作大纲(2分) | 设计要点完整到位,思路清晰,各专业接口协调合理;方案设想详细,完成本工作所采用的手段、方法、措施可行: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差不得分。 | ||
设计技术方案技术合理性(3分) | 本项考察投标人设计技术方案可靠性和合理性。技术方案根据现场项目实际功能进行布置,根据地质及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设计,结构形式合理、可靠、安全,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满足总体规划要求: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设计技术方案经济合理性(3分) | 主要考察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技术方案估算造价是否合理,达到安全、可行与经济的统一: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设计技术方案与环境的协调性(2分) | 本项主要考察投标人设计技术方案是否体现与环境协调性。技术方案充分考虑现场周围环境治理方案是否与周围地形、地貌的协调: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差不得分。 | ||
进度及保证措施(2分) | 投标人必须有具体的勘察设计进度组织保证措施、有完善的实施本项目的具体方案,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落实、物质设备(特别是通讯、交通工具)有保障: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差不得分。 | ||
服务承诺事项(2分) | 投标人对勘察设计的进度、交图计划、人员安排具体,施工期间驻现场勘察设计代表有承诺保证,其它勘察设计服务等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勘察设计进度有适当的提前: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差不得分。 | ||
设计方案(10分) | 设计方案合理、清晰,可实施性强,展示可满足项目设计要求:优秀得9-10分,良好得7-8分,差得4-6分,不提供不得分。 |
7、第三章评标办法3. 评标程序中“3.1 初步评审”修改如下:
原文: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勘察设计费报价与勘察设计费下浮率所算出的价格不一致的,以勘察设计费报价为准,修正勘察设计费下浮率=1-勘察设计费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以%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现文: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勘察设计费报价与勘察设计费下浮率所算出的价格不一致的,以勘察设计费报价为准,修正勘察设计费下浮率=1-勘察设计费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以%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4)勘察、设计必须为统一下浮率,如下浮率不一致时以最高下浮率统一修正。
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7条 支付方式”修改如下:
原文:
收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 ) | 收费额 (元) | 收 费 时 间 |
第一次 | 完成概算评审且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成后 | ||
第二次 | 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
第三次 | 工程结算评审完成后 | ||
合计 |
现文:
收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 ) | 收费额 (元) | 收 费 时 间 |
第一次 | 60 | 完成概算评审且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成后 | |
第二次 | 30 | 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
第三次 | 10 | 工程结算评审完成后 | |
合计 |
9、第五章委托人要求设计任务书“1、工程概况”修改如下:
原文:
(3)工程规模:该工程对沿线建筑结合景区游客食、宿、游等需求进行品质提升,建筑栋数约220栋,提升面积约57000平方米。
(4)资金财政资金、专项债
现文:
(3)工程规模:本工 (略) 从化区温泉镇中田村、桃莲村,该工程起点为X934线西侧中田村范围内的从莞深高速桃园出入口位置,终点为X934线东侧桃莲村范围内的高坣公交站,全线长4.0km。该工程对沿线建筑结合景区游客食、宿、游等需求进行品质提升,沿线建筑基本以村民自建房为主,多为2-3层,最高建筑为5层,其建筑高度为16米。建筑总栋数约220栋,建筑总面积约58000平方米,最大体量的建筑为中田村村委楼,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
(4)资金北部山区资金、自筹资金
10、第五章委托人要求设计任务书“2、勘察设计任务”修改如下:
原文:
根据本项目的使用需求、招标内容、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满足规划部门的规划要求以及发改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包括建筑立面修补整饰、建筑立面清洗、首层招牌整治及天面违章搭建的拆除等内容的设计。并符合勘察、设计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规程的标准。
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具体:
(1)工程勘察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岩土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等;
(2)工程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等。
现文:
根据本项目的使用需求、招标内容、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满足规划部门的规划要求以及发改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符合勘察、设计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规程的标准。
(1)工程勘察包含:对X934线沿线开展约4公里线路工程测量,内容包括建筑立面采用无人机、三维激光等科学设备进行扫描测量,并绘制成沿线建筑的现状立面图,包括外立面形式和尺寸、外立面建筑构件、以及管线、空调、广告招牌等外挂设施。
(2)工程设计包含:规划统筹x934线沿线景观和建筑风貌,协调各类建筑物的风格、色彩、高度、形态,形成“X934景观建筑风貌一张图”,指导不同分类的建筑品质提升;对X934线沿线的建筑品质进行整治提升设计,包括建筑立面修补整饰、建筑立面清洗、首层招牌整治、房前屋后空间环境提升、建筑立面和房前屋后给排水管道整理及天面违章搭建的拆除等,其中约5栋建筑局部改造涉及到建筑结构,须确保结构安全。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11、第五章委托人要求设计任务书“4、编制依据”修改如下:
原文:
(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2)《城市道路品质化提升建设指引》
(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4)《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
(5)《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I194-2013)
(6)《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现文:
(1)《房屋建筑制国统-标准》GB /T50001-2017
(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1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二 ”修改如下:
原文:
注释:6、勘察、设计必须为统一下浮率。
现文:
注释:6、勘察、设计必须为统一下浮率,如下浮率不一致时以最高下浮率统一修正。
1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四 ”修改如下:
原文:
3、不存在以下情形: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现文:
3、不存在以下情形: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网上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日程时间已作调整,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招标单位: (略) 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芊 (略)
日 期:2023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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