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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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中国华融 (略) (略) 拥有 (略) (略) 、内蒙古 (略) 2户不良债权资产,已于2022年7月21日及7月22日分别在华融网站及内蒙古日报发布上述2户资产的处置公告,拟再次进行处置,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资产信息清单

截至2023年4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企业 债权总额 本金 利息 垫付费用 担保措施 资产所在地
1 (略) (略) 305,141,233.00 179,420,000.00 124,938,264.00 782,969.00 抵押物:1. (略) (略) 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位 (略) 达旗白泥井镇风水梁东达移民新村内,6宗土地,面积共计208,232.7㎡;2.内蒙古东达 (略) (现已更名为内蒙古 (略) )持有的商业房产及对应土地使用权,位 (略) 达旗树林召镇西园路西新园街南侧锦园宾馆,建筑面积共计37,882.86㎡,对应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8,378.13㎡ 保证人:内蒙古东 (略) 、赵永亮、赵桂英、赵永明、薛晓慧 鄂尔多斯
2 内蒙古 (略) 101,853,358.02 67,106,153.09 34,747,204.93 0.00 保证人:内蒙古万通 (略) 鄂尔多斯
合计 406,994,591.02 246,526,153.09 159,685,468.93 782,969.00

  二、对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信誉良好,可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资产转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或涉黑、涉恶、涉恐、涉洗钱人员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的人员。

  三、特别提示及声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471-*

  郭女士,电话:04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联系电话:0471-*。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A座14楼

  中国华融 (略) (略)

  2023年6月6日

,内蒙古

  中国华融 (略) (略) 拥有 (略) (略) 、内蒙古 (略) 2户不良债权资产,已于2022年7月21日及7月22日分别在华融网站及内蒙古日报发布上述2户资产的处置公告,拟再次进行处置,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资产信息清单

截至2023年4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企业 债权总额 本金 利息 垫付费用 担保措施 资产所在地
1 (略) (略) 305,141,233.00 179,420,000.00 124,938,264.00 782,969.00 抵押物:1. (略) (略) 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位 (略) 达旗白泥井镇风水梁东达移民新村内,6宗土地,面积共计208,232.7㎡;2.内蒙古东达 (略) (现已更名为内蒙古 (略) )持有的商业房产及对应土地使用权,位 (略) 达旗树林召镇西园路西新园街南侧锦园宾馆,建筑面积共计37,882.86㎡,对应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8,378.13㎡ 保证人:内蒙古东 (略) 、赵永亮、赵桂英、赵永明、薛晓慧 鄂尔多斯
2 内蒙古 (略) 101,853,358.02 67,106,153.09 34,747,204.93 0.00 保证人:内蒙古万通 (略) 鄂尔多斯
合计 406,994,591.02 246,526,153.09 159,685,468.93 782,969.00

  二、对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信誉良好,可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资产转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或涉黑、涉恶、涉恐、涉洗钱人员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的人员。

  三、特别提示及声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471-*

  郭女士,电话:04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联系电话:0471-*。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A座14楼

  中国华融 (略) (略)

  2023年6月6日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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