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双重预防机制验收监理单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西安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双重预防机制验收监理单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西安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双重预防机制验收监理单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CZX2023-CS-FW10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双重预防机制验收监理单位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5-15 16:47:03(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其他补充事宜变更如下: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 431号)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 431号)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 (略) 之门A座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鼎成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座5幢1单元7层10703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依依、彭宏飞、强勃红

联系方式:029-*

西安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双重预防机制验收监理单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CZX2023-CS-FW10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双重预防机制验收监理单位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5-15 16:47:03(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其他补充事宜变更如下: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 431号)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 431号)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 (略) 之门A座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鼎成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座5幢1单元7层10703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依依、彭宏飞、强勃红

联系方式:029-*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