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五山镇人民政府关于五山镇马则村村级集体经济“粮菜”产业服务发展项目的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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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五山镇人民政府关于五山镇马则村村级集体经济“粮菜”产业服务发展项目的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XBZC2023-J1-00342

采购项目名称:五山镇马则村村级集体经济“粮菜”产业服务发展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本公司于2023年05月11日收到了以上质疑 (略) (略) 邮寄过来的《质疑函》快递,对五山镇马则村村级集体经济“粮菜”产业服务发展项目【XBZC2023-J1-00342】项目的成交公告中的成交人广西 (略)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①(旋耕机、插秧机、育秧播种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沃得 (略) )从业人员 886 人,营业收入为 32000 万元,资产总额为 8300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及②(无人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 (略) (略) ),从业人员 286 人,营业收入为 12000 万元,资产总额为 1300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制造商的从业人员不属于中小型企业提出质疑。本公司经认真核查,具体质疑事项回复如下:
我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发中标企业声明函的确认函给中标单位广西 (略) (略)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详见附件1,其公司也予以回复,详见回复函附件2,我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再次发声明函让中标单位广西 (略) 提供其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为中型企业的详见附件3,【广西 (略) 回复的理由为:广西 (略)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填内容全部为真实,并没有虚假应标。我公司现予以确认。且我公司在该项目投标之前已咨询相关供应商对应投标产品、规格及型号,对方公司销售人员电话方式告知我方他们属于中型企业。因我司未与相关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对方无法提供关于货物制造商为中型企业的佐证资料。】
(略) 通过网上企查查及天眼查询中标单位广西 (略) 提供的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如下:
中标单位广西 (略) 不能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制造商为中型企业,根据我公司在网上核查 (略) 提供的货物制造商的不属于中型企业,应该属于大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五山镇马则村村级集体经济“粮菜”产业服务发展项目(项目编号:XBZC2023-J1-003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经核查,中标单位广西 (略) 不符合本项目的采购政策,不能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经采购人确定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我公司已在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发布中标结果更改通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兴宾区五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宾区五山镇五山街政育路3号

联系方式: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来迁路西38号(来华商贸开发区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克欢

电 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XBZC2023-J1-00342

采购项目名称:五山镇马则村村级集体经济“粮菜”产业服务发展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本公司于2023年05月11日收到了以上质疑 (略) (略) 邮寄过来的《质疑函》快递,对五山镇马则村村级集体经济“粮菜”产业服务发展项目【XBZC2023-J1-00342】项目的成交公告中的成交人广西 (略)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①(旋耕机、插秧机、育秧播种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沃得 (略) )从业人员 886 人,营业收入为 32000 万元,资产总额为 8300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及②(无人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 (略) (略) ),从业人员 286 人,营业收入为 12000 万元,资产总额为 1300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制造商的从业人员不属于中小型企业提出质疑。本公司经认真核查,具体质疑事项回复如下:
我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发中标企业声明函的确认函给中标单位广西 (略) (略)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详见附件1,其公司也予以回复,详见回复函附件2,我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再次发声明函让中标单位广西 (略) 提供其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为中型企业的详见附件3,【广西 (略) 回复的理由为:广西 (略)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填内容全部为真实,并没有虚假应标。我公司现予以确认。且我公司在该项目投标之前已咨询相关供应商对应投标产品、规格及型号,对方公司销售人员电话方式告知我方他们属于中型企业。因我司未与相关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对方无法提供关于货物制造商为中型企业的佐证资料。】
(略) 通过网上企查查及天眼查询中标单位广西 (略) 提供的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如下:
中标单位广西 (略) 不能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制造商为中型企业,根据我公司在网上核查 (略) 提供的货物制造商的不属于中型企业,应该属于大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五山镇马则村村级集体经济“粮菜”产业服务发展项目(项目编号:XBZC2023-J1-003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经核查,中标单位广西 (略) 不符合本项目的采购政策,不能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经采购人确定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我公司已在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发布中标结果更改通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兴宾区五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宾区五山镇五山街政育路3号

联系方式: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来迁路西38号(来华商贸开发区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克欢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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