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标签液化石油气钢瓶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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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标签液化石油气钢瓶招标变更

 

各乡镇(场)、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自治州人民政府“ (略) ”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管理办法”,自2015年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报废更新工作。

目前, (略) 市人民政府采购的电子钢瓶已到位,从即日起可更换新瓶,请各乡镇(场)街道做好启用电子标签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宣传工作, (略) 在辖区居民在更换用完的原旧液化气钢瓶时, (略) 送 (略) 在辖区做过钢瓶更新用户信息登记,出具有效票据,以旧换新的方式更换启用电子标签液化石油气钢瓶; (略) 信息登记的用户抓紧时间继续做好宣传,按照钢瓶“ (略) 市液化气钢瓶更新工作具体办理程序”,要求立即信息登记, (略) (略) 更新登记信息的用户,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 (略) 市液化气钢瓶更新工作具体办理程序



(略) 市液化石油气钢瓶更 (略)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略) 市液化气钢瓶更新工作具体办理程序


㈠ (略) 市各乡镇(场)、社区有专人负责做好用户信息登记、押金收取和发放液化气用户卡等工作。

㈡博州 (略) 做好采集信息汇总和按照用户押金票据、液化气用户卡,开展以旧液化石油钢瓶换取“电子监控系统”液化石油气瓶等工作。

㈢更新程序: * 日起,液化石油气钢瓶用 (略) 在的乡镇(场)、社区 (略) 信息登记、押金交纳和领取液化气用户卡,然后可打电 (略) ( (略) 授权的经营企业)凭身份证、缴付新钢瓶使用押金收据(200元/瓶)、液化气用户卡、返还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后领取新瓶。

㈣政府鼓励用户将闲置的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予以上交, (略) 理。

㈤液化石油气钢瓶用户要求退户时,应当向 (略) ( (略) 授权的经营企业)退还“电子监控系统”液化石油气瓶、液化气用户卡,并凭身份证、押金收据和退瓶证 (略) 门领取押金。

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液化石油气钢瓶电子标签。经营企业不得接收、更换标签损坏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因用户个人原因损坏的标签, (略) 到 (略) ( (略) 授权的经营企业)更新电子标签,并支付电子标签的更新费用。

㈦严禁 (略) 理的报废气瓶直接转卖。任何单位(包括气瓶检验单位)和个人不得 (略) 理的报废气瓶直接转卖给其它单位(包 (略) )和个人,不得重新流入使用,形成安全隐患。否则,要承担气瓶事故的相应责任。任何单位(包括气瓶检验单位)和个人严禁对 (略) 修理、改造和翻新,一经发现,以制造、销售假冒伪 (略) 。

 

各乡镇(场)、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自治州人民政府“ (略) ”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管理办法”,自2015年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报废更新工作。

目前, (略) 市人民政府采购的电子钢瓶已到位,从即日起可更换新瓶,请各乡镇(场)街道做好启用电子标签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宣传工作, (略) 在辖区居民在更换用完的原旧液化气钢瓶时, (略) 送 (略) 在辖区做过钢瓶更新用户信息登记,出具有效票据,以旧换新的方式更换启用电子标签液化石油气钢瓶; (略) 信息登记的用户抓紧时间继续做好宣传,按照钢瓶“ (略) 市液化气钢瓶更新工作具体办理程序”,要求立即信息登记, (略) (略) 更新登记信息的用户,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 (略) 市液化气钢瓶更新工作具体办理程序



(略) 市液化石油气钢瓶更 (略)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略) 市液化气钢瓶更新工作具体办理程序


㈠ (略) 市各乡镇(场)、社区有专人负责做好用户信息登记、押金收取和发放液化气用户卡等工作。

㈡博州 (略) 做好采集信息汇总和按照用户押金票据、液化气用户卡,开展以旧液化石油钢瓶换取“电子监控系统”液化石油气瓶等工作。

㈢更新程序: * 日起,液化石油气钢瓶用 (略) 在的乡镇(场)、社区 (略) 信息登记、押金交纳和领取液化气用户卡,然后可打电 (略) ( (略) 授权的经营企业)凭身份证、缴付新钢瓶使用押金收据(200元/瓶)、液化气用户卡、返还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后领取新瓶。

㈣政府鼓励用户将闲置的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予以上交, (略) 理。

㈤液化石油气钢瓶用户要求退户时,应当向 (略) ( (略) 授权的经营企业)退还“电子监控系统”液化石油气瓶、液化气用户卡,并凭身份证、押金收据和退瓶证 (略) 门领取押金。

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液化石油气钢瓶电子标签。经营企业不得接收、更换标签损坏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因用户个人原因损坏的标签, (略) 到 (略) ( (略) 授权的经营企业)更新电子标签,并支付电子标签的更新费用。

㈦严禁 (略) 理的报废气瓶直接转卖。任何单位(包括气瓶检验单位)和个人不得 (略) 理的报废气瓶直接转卖给其它单位(包 (略) )和个人,不得重新流入使用,形成安全隐患。否则,要承担气瓶事故的相应责任。任何单位(包括气瓶检验单位)和个人严禁对 (略) 修理、改造和翻新,一经发现,以制造、销售假冒伪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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