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C143线安全生命防护补充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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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C143线安全生命防护补充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林西县C143线安全生命防护补充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林西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采购人为林西县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海维建设 (略) 。

二、项目概况与工程范围

2.1 项目概况

林西县C143线安全生命防护补充工程。

2.2 建设地点: (略) 林西县

2.3 采购内容:

标段名称

工期

是否允许联合体

AFSG

73日历天

2023年6月20日

2023年8月31日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工程范围:提升道路行车舒适性和道路安全生命防护水平(详见招标图纸)。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公路养护作业资质;②近5年内(2018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列入名录的供应商)

3.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标。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标。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0日18时00分(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填写完毕的《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见后附表)、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q.com即可(开标时提交原件)。未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确认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后果自负。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供应商方可获取采购文件,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其他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响应预备会。

5.1 递交响应(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

5.2 递交响应(响应)文件地点:金帝大厦B座5区三楼301室( (略) 松山区玉龙大街金帝大厦B座5区三楼电梯正对面房间)。

5.3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

5.4 开标地点:金帝大厦B座5区三楼301室( (略) 松山区玉龙大街金帝大厦B座5区三楼电梯正对面房间)。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响应公共服务平台(http://**);

内蒙古招标响应公共服务平台(http://**)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林西县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 (略) 林西县兴林路北段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

电 话:*、0471-*

传 真:0471-*

联 系 人:滕先生

网 址:www.nm-highway.com

2023年6月6日

附件-询比.docx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林西县C143线安全生命防护补充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林西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采购人为林西县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海维建设 (略) 。

二、项目概况与工程范围

2.1 项目概况

林西县C143线安全生命防护补充工程。

2.2 建设地点: (略) 林西县

2.3 采购内容:

标段名称

工期

是否允许联合体

AFSG

73日历天

2023年6月20日

2023年8月31日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工程范围:提升道路行车舒适性和道路安全生命防护水平(详见招标图纸)。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公路养护作业资质;②近5年内(2018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列入名录的供应商)

3.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标。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标。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0日18时00分(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填写完毕的《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见后附表)、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q.com即可(开标时提交原件)。未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确认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后果自负。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供应商方可获取采购文件,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其他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响应预备会。

5.1 递交响应(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

5.2 递交响应(响应)文件地点:金帝大厦B座5区三楼301室( (略) 松山区玉龙大街金帝大厦B座5区三楼电梯正对面房间)。

5.3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

5.4 开标地点:金帝大厦B座5区三楼301室( (略) 松山区玉龙大街金帝大厦B座5区三楼电梯正对面房间)。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响应公共服务平台(http://**);

内蒙古招标响应公共服务平台(http://**)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林西县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 (略) 林西县兴林路北段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

电 话:*、0471-*

传 真:0471-*

联 系 人:滕先生

网 址:www.nm-highway.com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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