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经开区高峰园城乡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之万忠路东西段二期道路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万州经开区高峰园城乡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之万忠路东西段二期道路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万州经开区高峰园城乡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之万忠路东西段二期道路工程施工招标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万州经开区高峰园城乡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之万忠路东西段二期道路工程”作出如下答遗,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一: 该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工程类别:城市道路工程工程规模:单项合同中道路长度≥1200m的双向六车道 (略) 主干路施工项目。,难道没有以上业绩的单位就不能完成该项目的施工,难道国家建设部颁发的资质证书还不如一个类似业绩有说服力,如此细致的业绩要求,到底是为哪个单位定制的?希望业主单位修改该业绩要求,持续关注。
答: (略) 主干道,招标文件是严格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要求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问题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中业绩要求:工程类别:城市道路工程;工程规模:单项合同中道路长度≥1200m的双向六车道 (略) 主干路施工项目。请问业绩证 (略) 快速路施工项目 (略) 主干路施工项目要求?
答:单项合同中道路长度≥1200m的双向六车 (略) 快速路施工项目满足业绩要求。
问题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中业绩要求:工程类别:城市道路工程;工程规模:单项合同中道路长度≥1200m的双向六车道 (略) 主干路施工项目。请问业绩证 (略) 快速路施工项目 (略) 主干路施工项目要求?
答:单项合同中道路长度≥1200m的双向六车 (略) 快速路施工项目满足业绩要求。
问题四:1、招标文件中的2.业绩要求,2.2业绩类别及规模要求:工程规模:单项合同中道路长度≥1200m的双向六车道 (略) 主干路施工项目。 (略) 主干路如何体现,还是只要道路长度、宽度、行车道数量达到要求就可以了吗? 2、本工 (略) 政工程,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但技术方案又要求提供本项目全专业 BIM 模型(DGN)及视频文件,评标专家中设置了2位业主专家,请问此项目是为某人量身定做的吗?
答:1、主干路如何体现是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相关规定分级,主干 (略) 各主要分区,应以交通功能为主。并不是单纯的道路长度、宽度、行车道数量就能达到主干路的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应体现出:单项合同中道路长度≥1200m的双 (略) 主干路及以上施工项目,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若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及签字盖章齐全的施工图纸关键页,招标文件已表达清楚。
2、渝府办发﹝2020﹞107号文《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 (略)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要求全面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尤其适合复杂环境下的建设施工项目,BIM技术能提前介入分析周边地形地貌等因素对施工的影响,发现施工重难点,及时找出解决方式,有效推进项目建设。
(略) 政道路工程,涉及建设体量较大,施工影响因素较多,在招标中设置BIM技术是在欢迎广大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同时也要对项目周边地形地貌等因素进行全面了解分析,因地制宜制定施工组织安排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本项目招标文件是严格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要求编制,范本中有将“BIM、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列为技术方案评审之一。
3. 本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 114号文中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1/3, 且不得超过2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存在为某某某量身定做招标文件的情形。
二、现将“万州经开区高峰园城乡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之万忠路东西段二期道路工程”作出如下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项目经理业绩类别及规模要求中:
工程规模:单项合同中道路长度≥1200m的双向六车道 (略) 主干路施工项目。修改为:单项合同中道路长度≥1200m的双 (略) 主干路及以上施工项目。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4修改为:
附件4:履约担保(如有)
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申请人:
地 址:
受益人:
地 址:
开立人:
地 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就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根据本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了解到申请人为本工程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本工程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即“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本工程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的《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约定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受益人与申请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截止日后天,最迟不超过年月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索赔通知和本保函原件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至受益人指定账户,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 (略) 万州区或项目所在地。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 (略) 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1修改为:
附件11: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如有)
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月日参加(以下简称“受益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收到受益人于年月日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成为该项目的中标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或未按签订的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日止,最迟不超过年月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未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或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付款通知中应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约定、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万州区或项目所在地。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答疑及补遗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不一致时,一律以本答疑及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 (略)
招标代理机构:同 (略)
2023年6月6日
万州经开区高峰园城乡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之万忠路东西段二期道路工程施工招标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万州经开区高峰园城乡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之万忠路东西段二期道路工程”作出如下答遗,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一: 该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工程类别:城市道路工程工程规模:单项合同中道路长度≥1200m的双向六车道 (略) 主干路施工项目。,难道没有以上业绩的单位就不能完成该项目的施工,难道国家建设部颁发的资质证书还不如一个类似业绩有说服力,如此细致的业绩要求,到底是为哪个单位定制的?希望业主单位修改该业绩要求,持续关注。
答: (略) 主干道,招标文件是严格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要求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问题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中业绩要求:工程类别:城市道路工程;工程规模:单项合同中道路长度≥1200m的双向六车道 (略) 主干路施工项目。请问业绩证 (略) 快速路施工项目 (略) 主干路施工项目要求?
答:单项合同中道路长度≥1200m的双向六车 (略) 快速路施工项目满足业绩要求。
问题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中业绩要求:工程类别:城市道路工程;工程规模:单项合同中道路长度≥1200m的双向六车道 (略) 主干路施工项目。请问业绩证 (略) 快速路施工项目 (略) 主干路施工项目要求?
答:单项合同中道路长度≥1200m的双向六车 (略) 快速路施工项目满足业绩要求。
问题四:1、招标文件中的2.业绩要求,2.2业绩类别及规模要求:工程规模:单项合同中道路长度≥1200m的双向六车道 (略) 主干路施工项目。 (略) 主干路如何体现,还是只要道路长度、宽度、行车道数量达到要求就可以了吗? 2、本工 (略) 政工程,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但技术方案又要求提供本项目全专业 BIM 模型(DGN)及视频文件,评标专家中设置了2位业主专家,请问此项目是为某人量身定做的吗?
答:1、主干路如何体现是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相关规定分级,主干 (略) 各主要分区,应以交通功能为主。并不是单纯的道路长度、宽度、行车道数量就能达到主干路的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应体现出:单项合同中道路长度≥1200m的双 (略) 主干路及以上施工项目,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若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及签字盖章齐全的施工图纸关键页,招标文件已表达清楚。
2、渝府办发﹝2020﹞107号文《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 (略)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要求全面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尤其适合复杂环境下的建设施工项目,BIM技术能提前介入分析周边地形地貌等因素对施工的影响,发现施工重难点,及时找出解决方式,有效推进项目建设。
(略) 政道路工程,涉及建设体量较大,施工影响因素较多,在招标中设置BIM技术是在欢迎广大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同时也要对项目周边地形地貌等因素进行全面了解分析,因地制宜制定施工组织安排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本项目招标文件是严格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要求编制,范本中有将“BIM、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列为技术方案评审之一。
3. 本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 114号文中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1/3, 且不得超过2人,故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存在为某某某量身定做招标文件的情形。
二、现将“万州经开区高峰园城乡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之万忠路东西段二期道路工程”作出如下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项目经理业绩类别及规模要求中:
工程规模:单项合同中道路长度≥1200m的双向六车道 (略) 主干路施工项目。修改为:单项合同中道路长度≥1200m的双 (略) 主干路及以上施工项目。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4修改为:
附件4:履约担保(如有)
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申请人:
地 址:
受益人:
地 址:
开立人:
地 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就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根据本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了解到申请人为本工程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本工程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即“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本工程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的《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约定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受益人与申请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截止日后天,最迟不超过年月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索赔通知和本保函原件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至受益人指定账户,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 (略) 万州区或项目所在地。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 (略) 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1修改为:
附件11: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如有)
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月日参加(以下简称“受益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收到受益人于年月日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成为该项目的中标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或未按签订的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日止,最迟不超过年月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未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或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付款通知中应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约定、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万州区或项目所在地。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答疑及补遗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不一致时,一律以本答疑及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 (略)
招标代理机构:同 (略)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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