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之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标段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失败公告
清苑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之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标段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失败公告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之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标段)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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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之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标段)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之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标段)建设施工监理已由 (略) 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清审批[2022]项目072号、清审批[2022]项目088号、保清发改审批(2022)项目016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城南大街、协作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道路工程。长城南大街(迎宾路至园区路)道 (略) 主千路,设计时速为40km/h,设计长度1697.299m,规划横断面宽度 50m,实施宽度以现状宽度为准;协作街(光泽路至发展路)道 (略) 支路,设计时速为20km/h,设计长度951. 201m,规划横断面宽度25m,实施宽度以现状宽度为准。2、排水工程。长城南大街新建 d400 (略) 941m,d600 雨水连接管 400m,现状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清淤:协作街新建 d800 雨水管道700m,d1000 雨水管道 267m,配套预埋管及雨水收水口,现状污水管道清淤:园区路新建 d300 雨水口连接管 155m,现状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清淤。3、景观工程。长城南大街中央绿化带及两侧人行道,中央绿化带拆除乔木 549棵,重新进行植物种植设计,两侧人行道补植行道树 10 棵,协作街补植两侧行道树。行道树树种选择为法桐,间隔 6米种植,补植行道树98棵。4、路灯工程。长城南大街:在道路两侧安装杆高9m的单臂路灯,每个灯杆安装系统功率为150WLED 灯具,每一回路路灯供电三相负荷应分配平衡,每杆路灯接单相。普通路段路灯间距30m 左右。协作街:在道路一侧安装杆高9m的单臂路灯,每个灯杆安装系统功率为50WLED灯具,每一回路路灯供电三相负荷应分配平衡,每杆路灯接单相。普通路段路灯间距 30m左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5 09:00至2023-05-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自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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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之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标段)建设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HBLF-2023-006 招标人: (略) 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旭 03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冯艳强 0312-*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本次招标流标。:河北 (略) 刘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从业人数为113人,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超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规定数量,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田淑兰: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填报人数为113人,根据:《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规定》超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规定数量,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田震鹏: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填报人数为113人,根据《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超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规定数量,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郝娜: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填报人数为113人,根据《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超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规定数量,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叶红芹:《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人数为113人,根据《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超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规定数量,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 (略) 第三 (略) 刘斌:不符合小微企业要求。田淑兰:不符合小微企业要求。田震鹏:不符合小微企业要求。郝娜:不符合小微企业要求。叶红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微企业要求。 |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之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标段)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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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之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标段)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之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标段)建设施工监理已由 (略) 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清审批[2022]项目072号、清审批[2022]项目088号、保清发改审批(2022)项目016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城南大街、协作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道路工程。长城南大街(迎宾路至园区路)道 (略) 主千路,设计时速为40km/h,设计长度1697.299m,规划横断面宽度 50m,实施宽度以现状宽度为准;协作街(光泽路至发展路)道 (略) 支路,设计时速为20km/h,设计长度951. 201m,规划横断面宽度25m,实施宽度以现状宽度为准。2、排水工程。长城南大街新建 d400 (略) 941m,d600 雨水连接管 400m,现状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清淤:协作街新建 d800 雨水管道700m,d1000 雨水管道 267m,配套预埋管及雨水收水口,现状污水管道清淤:园区路新建 d300 雨水口连接管 155m,现状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清淤。3、景观工程。长城南大街中央绿化带及两侧人行道,中央绿化带拆除乔木 549棵,重新进行植物种植设计,两侧人行道补植行道树 10 棵,协作街补植两侧行道树。行道树树种选择为法桐,间隔 6米种植,补植行道树98棵。4、路灯工程。长城南大街:在道路两侧安装杆高9m的单臂路灯,每个灯杆安装系统功率为150WLED 灯具,每一回路路灯供电三相负荷应分配平衡,每杆路灯接单相。普通路段路灯间距30m 左右。协作街:在道路一侧安装杆高9m的单臂路灯,每个灯杆安装系统功率为50WLED灯具,每一回路路灯供电三相负荷应分配平衡,每杆路灯接单相。普通路段路灯间距 30m左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5 09:00至2023-05-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自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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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略) 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之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标段)建设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HBLF-2023-006 招标人: (略) 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旭 03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冯艳强 0312-*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本次招标流标。:河北 (略) 刘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从业人数为113人,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超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规定数量,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田淑兰: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填报人数为113人,根据:《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规定》超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规定数量,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田震鹏: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填报人数为113人,根据《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超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规定数量,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郝娜: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填报人数为113人,根据《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超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规定数量,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叶红芹:《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人数为113人,根据《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超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规定数量,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 (略) 第三 (略) 刘斌:不符合小微企业要求。田淑兰:不符合小微企业要求。田震鹏:不符合小微企业要求。郝娜:不符合小微企业要求。叶红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微企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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