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土地平整工程项目标段一
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土地平整工程项目标段一
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土地平整工程项目标段一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E**)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7日
一、公告内容:
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土地平整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青招字2023-05039-2
各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提出的问题,经招标人同意,现有关内容回复如下。
1.请问社保证明为个人参保证明(详图见附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3)要求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能够体现出投标单位名称的个人缴费明细记录或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并未给出提取数据库中电子资料的相关操作,请问招标文件第1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项特别说明第3目是否适用于本项目?
回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1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特别说明3适用于本项目。无需从数据库中获取电子资料,不需要单独将此次投标所需的相关资料 (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人信息管理中,本次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投标资料。
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三、委托授权书”小注要求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落款要求盖单位电子章与电子签字,两处要求不一致,请明确。
回复: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所列内容、要求完成单位电子章、电子签字。
4.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是否指“ (略) 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中《信用评级查询》栏中查询的内容?
回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是指“ (略) 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中《信用评级查询》。
5.招标文件第 101 页“三.授权委托书”与 105 页“三、委托授权书”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请投标人以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文件格式”目录中的“三.授权委托书”为准。
6.招标文件中未说明该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请问投标函中工程质量如何填写?
回复:请投标人按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规定填写。
7.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是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还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请明确。
回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8.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岗位、数量、需要附的证明材料能否明确?
回复:本项内容为技术评分内容,各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并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按需提供相应材料。
9.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中“项目占地面面积1235.4397 平方米(约 18531.50 亩)”是否描述有误?应为 1235.4397 万平方米?
回复:招标公告中规模及招标范围、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3.1招标范围、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3招标范围中“项目占地面积1235.4397 平方米(约 18531.50 亩)”现变更为“项目占地面积1235.4397 万平方米(约 18531.50 亩)”。
10.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
地 址: | 地 址: (略) 城西区文景街14号 |
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人:蔡成斌、李森邦 |
电 话:0972-* | 电 话:0971-*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刘女士
2023年06月07日
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土地平整工程项目标段一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E**)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7日
一、公告内容:
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土地平整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青招字2023-05039-2
各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提出的问题,经招标人同意,现有关内容回复如下。
1.请问社保证明为个人参保证明(详图见附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3)要求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能够体现出投标单位名称的个人缴费明细记录或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并未给出提取数据库中电子资料的相关操作,请问招标文件第1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项特别说明第3目是否适用于本项目?
回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1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特别说明3适用于本项目。无需从数据库中获取电子资料,不需要单独将此次投标所需的相关资料 (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人信息管理中,本次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投标资料。
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三、委托授权书”小注要求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落款要求盖单位电子章与电子签字,两处要求不一致,请明确。
回复: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所列内容、要求完成单位电子章、电子签字。
4.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是否指“ (略) 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中《信用评级查询》栏中查询的内容?
回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是指“ (略) 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中《信用评级查询》。
5.招标文件第 101 页“三.授权委托书”与 105 页“三、委托授权书”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请投标人以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文件格式”目录中的“三.授权委托书”为准。
6.招标文件中未说明该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请问投标函中工程质量如何填写?
回复:请投标人按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规定填写。
7.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是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还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请明确。
回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8.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岗位、数量、需要附的证明材料能否明确?
回复:本项内容为技术评分内容,各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并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按需提供相应材料。
9.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中“项目占地面面积1235.4397 平方米(约 18531.50 亩)”是否描述有误?应为 1235.4397 万平方米?
回复:招标公告中规模及招标范围、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3.1招标范围、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3招标范围中“项目占地面积1235.4397 平方米(约 18531.50 亩)”现变更为“项目占地面积1235.4397 万平方米(约 18531.50 亩)”。
10.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
地 址: | 地 址: (略) 城西区文景街14号 |
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人:蔡成斌、李森邦 |
电 话:0972-* | 电 话:0971-*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刘女士
202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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