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污水处理站项目更正公告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污水处理站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整体搬迁项目污水处理站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07日 18:0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6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6月0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主任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秀峰区乐群路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蒋主任,07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鼎策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七星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2号梯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古龙飞,077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G1-*-GXD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整体搬迁项目污水处理站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九条、付款方式 |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到现场初验合格且资料齐全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取得准用证后,*方开具全额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合同总价金额5%按合同履行保修义务,保修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无息)。 |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到现场初验合格且资料齐全后一个月内由*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取得准用证后一个月内,由*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合同总价金额5%按合同履行保修义务,保修期满由*方提出付款申请,经*方确认设备正常使用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无息)。 |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秀峰区乐群路15号
联系方式:蒋主任,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鼎策 (略)
地 址: (略) 七星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2号梯6楼
联系方式:古龙飞,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主任
电 话: 077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整体搬迁项目污水处理站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07日 18:0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6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6月0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主任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秀峰区乐群路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蒋主任,07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鼎策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七星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2号梯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古龙飞,077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G1-*-GXD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整体搬迁项目污水处理站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九条、付款方式 |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到现场初验合格且资料齐全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取得准用证后,*方开具全额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合同总价金额5%按合同履行保修义务,保修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无息)。 |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到现场初验合格且资料齐全后一个月内由*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取得准用证后一个月内,由*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合同总价金额5%按合同履行保修义务,保修期满由*方提出付款申请,经*方确认设备正常使用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无息)。 |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秀峰区乐群路15号
联系方式:蒋主任,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鼎策 (略)
地 址: (略) 七星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2号梯6楼
联系方式:古龙飞,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主任
电 话: 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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