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补充报告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补充报告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TRT-CG-GJB-23-00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补充报告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东南角站(不含)至河北大街站(不含)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补充报告编制及其相关服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评估要求。同时,中选单位有义务向建设单位解释说明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应根据建设方要求,协助建设方办理有关项目报审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补充报告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补充报告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文件采用电邮方式,如需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采购文件接收的邮箱、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冰、冯培,联系电话:022-*/*。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 (略) (略) ,纳税人识别号:*MA070T1P3M,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点击查看>>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 (略) 南开区水上公 (略) 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5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 (略) 南开区水上公 (略) 司法局对面)
七、其他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告内容以此部分为准:
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补充报告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补充报告项目
(二)项目编号:TRT-CG-QQB-22-001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本项目为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东南角站(不含)至河北大街站(不含)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补充报告编制及其相关服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评估要求。同时,中选单位有义务向建设单位解释说明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应根据建设方要求,协助建设方办理有关项目报审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
(二)服务期限:中选并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分析报告,并完成评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3年6月8日9时00分到2023年6月13日17时00分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文件采用电邮方式,如需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采购文件接收的邮箱、邮寄的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冰、冯培,联系电话:022-*/*。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略) (略)
纳税人识别号:*MA070T1P3M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
汇款摘要:点击查看>>项目文件款。
五、提交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10时30分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地点: (略) 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 (略) 南开区水上公 (略) 司法局对面)。供应商将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6月15日10时30分
(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 (略) 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 (略) 南开区水上公 (略) 司法局对面)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闫昕
(二)联系电话:022-*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 (略)
(二)采购人地址: (略) 西青区才智道36号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西青区才智道36号华苑控制中心A426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冰、冯培
邮箱:*@*63.com
联系方式:022-*/*
九、公告期限
询比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才智道36号
联系人:闫昕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才智道36号华苑控制中心大楼A426室
联系人:刘冰、冯培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编号:TRT-CG-GJB-23-00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补充报告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东南角站(不含)至河北大街站(不含)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补充报告编制及其相关服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评估要求。同时,中选单位有义务向建设单位解释说明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应根据建设方要求,协助建设方办理有关项目报审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补充报告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补充报告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文件采用电邮方式,如需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采购文件接收的邮箱、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冰、冯培,联系电话:022-*/*。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 (略) (略) ,纳税人识别号:*MA070T1P3M,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点击查看>>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 (略) 南开区水上公 (略) 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5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 (略) 南开区水上公 (略) 司法局对面)
七、其他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告内容以此部分为准:
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补充报告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补充报告项目
(二)项目编号:TRT-CG-QQB-22-001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本项目为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东南角站(不含)至河北大街站(不含)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补充报告编制及其相关服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评估要求。同时,中选单位有义务向建设单位解释说明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应根据建设方要求,协助建设方办理有关项目报审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
(二)服务期限:中选并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分析报告,并完成评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3年6月8日9时00分到2023年6月13日17时00分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文件采用电邮方式,如需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采购文件接收的邮箱、邮寄的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冰、冯培,联系电话:022-*/*。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略) (略)
纳税人识别号:*MA070T1P3M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
汇款摘要:点击查看>>项目文件款。
五、提交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10时30分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地点: (略) 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 (略) 南开区水上公 (略) 司法局对面)。供应商将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6月15日10时30分
(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 (略) 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 (略) 南开区水上公 (略) 司法局对面)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闫昕
(二)联系电话:022-*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 (略)
(二)采购人地址: (略) 西青区才智道36号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西青区才智道36号华苑控制中心A426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冰、冯培
邮箱:*@*63.com
联系方式:022-*/*
九、公告期限
询比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才智道36号
联系人:闫昕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才智道36号华苑控制中心大楼A426室
联系人:刘冰、冯培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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