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桃江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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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 (略) 受桃江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站的委托,对桃江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3年5月2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政府采购网和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在交易中心平台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0条和《条例》第32条之规定,我方单位觉得设置《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中的施工合同建设内容必须包含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否则不计分),就此设置类似业绩容易被误认为本项目招标具有倾向性,存在“暗箱操作”“量体裁衣"等非正常手段,因为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已经严重偏离的该项目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际建设初衷,本项目实际初衷应该是“集中式饮用水”或饮用水水源地。是饮用水水源保护,而不是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文件设置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与本项目毫不沾边,建议设置本项目加分项类似工程业绩应当与本项目相近或相同的类似工程业绩。
回复:本项目属于环保专业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四池净化系统、户用人工湿地、保护区生态修复等,类似业绩加分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具有倾向性。
问题2:本项目招标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设置了项目经理现场答辩,为什么在项目经理没有类似施工案例为加分项的情况下要设置项目经理现场答辩。为了维护广大潜在投标人利益,为了维护本项目的公平公正,我方建议取消项目经理答辩。且建议抽取评委评标时抽取异地评委采用异地评标。
回复:取消项目经理答辩。 (略) 异地评标项目是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暂行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湘发改公管规[2021]648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927.62万元,不属于必须采用异地评标的项目范围。
问题3:招标文件中2.2.4(1)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工程 (略) 级及以上环境治理行业协会评定为“优秀工程”的,计10分。经查询,《招标投标法》第20条和《条例》第32条明确规定,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规定, (略) 级以上的环境治理行业协会也是属于民间社会团体,不属于主管单位所领导的组织,而且,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环境治理行业协会评定为“优秀工程”属于特定行业奖项,该奖项并未在行业主管部门公示与公布,因不予加分。
回复:原: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工程 (略) 级及以上环境治理行业协会评定为“优秀工程”的,计10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计分)。现修改为: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工程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定为优秀工程的,计15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计分)。
问题4:招标文件中2.2.4(1)投标人近3年获得水治理相关发明专利证书的,每个计5分,最高计10分。经查询,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商。
回复: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2022年12月获得的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属于环保专业工程。水治理相关发明专利证书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公布公告,且获得该专利的环保企业较多。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将水治理相关发明专利证书作为加分项目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不属于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商,不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原:投标人近3年获得水治理相关发明专利证书的,每个计5分,最高计10分。(提供原件扫描件,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现评标分值修改为:投标人近3年获得水治理相关发明专利证书的,每个计10分,最高计20分。(提供原件扫描件,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
问题5: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要求的其他要求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和安全员1人。但对于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没做明确要求,请予以明确?
回复: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23年6月27日9时10分。
本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已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应以本公告澄清后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及资料为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公告;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桃江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站
地 址: (略) 桃江县芙蓉东路18号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资阳区五福东路杨树三组新三栋201号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陈女士
电 话:*,0737-*
监 管 单 位:桃江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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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 (略) 受桃江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站的委托,对桃江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3年5月2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政府采购网和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在交易中心平台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0条和《条例》第32条之规定,我方单位觉得设置《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中的施工合同建设内容必须包含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否则不计分),就此设置类似业绩容易被误认为本项目招标具有倾向性,存在“暗箱操作”“量体裁衣"等非正常手段,因为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已经严重偏离的该项目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际建设初衷,本项目实际初衷应该是“集中式饮用水”或饮用水水源地。是饮用水水源保护,而不是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文件设置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与本项目毫不沾边,建议设置本项目加分项类似工程业绩应当与本项目相近或相同的类似工程业绩。
回复:本项目属于环保专业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四池净化系统、户用人工湿地、保护区生态修复等,类似业绩加分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具有倾向性。
问题2:本项目招标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设置了项目经理现场答辩,为什么在项目经理没有类似施工案例为加分项的情况下要设置项目经理现场答辩。为了维护广大潜在投标人利益,为了维护本项目的公平公正,我方建议取消项目经理答辩。且建议抽取评委评标时抽取异地评委采用异地评标。
回复:取消项目经理答辩。 (略) 异地评标项目是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暂行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湘发改公管规[2021]648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927.62万元,不属于必须采用异地评标的项目范围。
问题3:招标文件中2.2.4(1)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工程 (略) 级及以上环境治理行业协会评定为“优秀工程”的,计10分。经查询,《招标投标法》第20条和《条例》第32条明确规定,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规定, (略) 级以上的环境治理行业协会也是属于民间社会团体,不属于主管单位所领导的组织,而且,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环境治理行业协会评定为“优秀工程”属于特定行业奖项,该奖项并未在行业主管部门公示与公布,因不予加分。
回复:原: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工程 (略) 级及以上环境治理行业协会评定为“优秀工程”的,计10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计分)。现修改为: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工程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定为优秀工程的,计15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计分)。
问题4:招标文件中2.2.4(1)投标人近3年获得水治理相关发明专利证书的,每个计5分,最高计10分。经查询,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商。
回复: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2022年12月获得的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属于环保专业工程。水治理相关发明专利证书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公布公告,且获得该专利的环保企业较多。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将水治理相关发明专利证书作为加分项目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不属于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商,不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原:投标人近3年获得水治理相关发明专利证书的,每个计5分,最高计10分。(提供原件扫描件,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现评标分值修改为:投标人近3年获得水治理相关发明专利证书的,每个计10分,最高计20分。(提供原件扫描件,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
问题5: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要求的其他要求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和安全员1人。但对于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没做明确要求,请予以明确?
回复: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23年6月27日9时10分。
本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已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应以本公告澄清后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及资料为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公告;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桃江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站
地 址: (略) 桃江县芙蓉东路18号
联 系 人: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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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略) 资阳区五福东路杨树三组新三栋201号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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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管 单 位:桃江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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