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特检院车用特种设备及工业阀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一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特检院车用特种设备及工业阀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一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车用特种设备及工业阀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 (略)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08日 17:2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5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6月0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银睿、李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壮族 (略) 邕宁区仁信路2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钟林志 07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银睿、李婷0771-* 传真:0771-* 电子邮箱:*@*q.com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车用特种设备及工业阀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2.2.1招标范围、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3.1和合同协议书中的采购和施工内容 | 建设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图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设计、采购和施工必须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和运行维护需要; 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智能、消防、通风、压力管道等专业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和深度满足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采购和施工内容包括:采购包含电气设备、通风设备、智能化设备、电梯设备等,施工包含建筑装饰装修和结构工程(含基坑支护)、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场地土方平整、总平水电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环保设施等所有工程内容安装和施工;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项目整体钥匙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 建设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图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设计、采购和施工必须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和运行维护需要; 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智能、消防、通风、压力管道等专业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和深度满足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采购和施工内容包括:采购包含电气设备、通风设备、智能化设备、电梯设备等,施工包含建筑装饰装修和结构工程(含基坑支护)、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场地土方平整、总平水电工程、与主体结构固定连接在一起的特种设备和吊车、安全环保设施等所有工程内容安装和施工;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项目整体钥匙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
2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2.4 |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工料单价法 |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工料单价法 |
3 | 合同协议书中2. 合同价格形式 |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本总承包项目的签约合同价作为最终结算的最高限价,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范围除外 |
4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8.7.2款 |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违约金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0.1 %或人民币金额为:/、累计最高违约金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2%或人民币金额为:。 |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违约金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0.04%或人民币金额为:/、累计最高违约金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4%或人民币金额为:。 |
5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5款 | 竣工结算审核约定: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的期限应有明确约定;没有约定的,经发承包双方签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不得就已生效的结算文件进行重复审核。对施工合同中约定竣工结算以财政评审意见为准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在施工合同约定期限内对项目过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确认。 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可以推行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含变更、签证、索赔等)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支付金额不得超出已完工部分对应的批复(预)算。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 1.本工程最终竣工结算达到《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桂财办〔2015〕70号)规定的评审范围,需报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本工程竣工结算金额以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5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 3.承包人所编制的工程竣工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送到财政部门或发包人之日起,承包人所遗漏的与工程造价有关的签证不再作为结算审核依据,按自动放弃处理。 4.如承包人报送的工程结算总价过高,造成该结算审减率超过6%以上的,则超出6%以上部分的审核费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其中:审减率=(送审造价-审定造价)/送审造价*100%;当审减率大于6%时,承包人应承担的审核费=(净审减额-送审额*6%)*3.5%”。 |
6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5.2.1款 | 15.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若工程结算送审额度经审定后金额超过送审工程结算5%以上,则该审减咨询费由承包人支付给相关审减单位。审减咨询费等于审减额的5% 。 | 删除本条款 |
7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3.5款 | 应按招标人给定的暂估价进行限额设计并编制施工图预算(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专业工程为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超过暂估价的,经发包人组织专家论证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认为设计不合理的,承包人应无偿修改设计,并按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如果确认为设计合理的允许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超过暂估价 | 暂估价专业工程应按招标人给定的暂估价进行限额设计并编制施工图预算 |
8 | 2023年6月19日9时30分 | 2023年6月25日9时30分 | |
9 | 因本项目是工程总承包项目且采用的是工料单价法,所以投标人不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
更正事项: 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财政评审中心要求调整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 (略)
地址:广西壮族 (略) 邕宁区仁信路25号
联系方式:钟林志 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联系方式:银睿、李婷0771-* 传真:0771-* 电子邮箱:*@*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银睿、李婷
电 话: 077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车用特种设备及工业阀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 (略)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08日 17:2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5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6月0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银睿、李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壮族 (略) 邕宁区仁信路2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钟林志 07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银睿、李婷0771-* 传真:0771-* 电子邮箱:*@*q.com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车用特种设备及工业阀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2.2.1招标范围、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3.1和合同协议书中的采购和施工内容 | 建设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图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设计、采购和施工必须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和运行维护需要; 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智能、消防、通风、压力管道等专业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和深度满足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采购和施工内容包括:采购包含电气设备、通风设备、智能化设备、电梯设备等,施工包含建筑装饰装修和结构工程(含基坑支护)、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场地土方平整、总平水电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环保设施等所有工程内容安装和施工;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项目整体钥匙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 建设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图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设计、采购和施工必须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和运行维护需要; 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智能、消防、通风、压力管道等专业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和深度满足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采购和施工内容包括:采购包含电气设备、通风设备、智能化设备、电梯设备等,施工包含建筑装饰装修和结构工程(含基坑支护)、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场地土方平整、总平水电工程、与主体结构固定连接在一起的特种设备和吊车、安全环保设施等所有工程内容安装和施工;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项目整体钥匙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
2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2.4 |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工料单价法 |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工料单价法 |
3 | 合同协议书中2. 合同价格形式 |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本总承包项目的签约合同价作为最终结算的最高限价,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范围除外 |
4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8.7.2款 |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违约金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0.1 %或人民币金额为:/、累计最高违约金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2%或人民币金额为:。 |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违约金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0.04%或人民币金额为:/、累计最高违约金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4%或人民币金额为:。 |
5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5款 | 竣工结算审核约定: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的期限应有明确约定;没有约定的,经发承包双方签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不得就已生效的结算文件进行重复审核。对施工合同中约定竣工结算以财政评审意见为准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在施工合同约定期限内对项目过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确认。 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可以推行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含变更、签证、索赔等)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支付金额不得超出已完工部分对应的批复(预)算。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 1.本工程最终竣工结算达到《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桂财办〔2015〕70号)规定的评审范围,需报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本工程竣工结算金额以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5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 3.承包人所编制的工程竣工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送到财政部门或发包人之日起,承包人所遗漏的与工程造价有关的签证不再作为结算审核依据,按自动放弃处理。 4.如承包人报送的工程结算总价过高,造成该结算审减率超过6%以上的,则超出6%以上部分的审核费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其中:审减率=(送审造价-审定造价)/送审造价*100%;当审减率大于6%时,承包人应承担的审核费=(净审减额-送审额*6%)*3.5%”。 |
6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5.2.1款 | 15.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若工程结算送审额度经审定后金额超过送审工程结算5%以上,则该审减咨询费由承包人支付给相关审减单位。审减咨询费等于审减额的5% 。 | 删除本条款 |
7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3.5款 | 应按招标人给定的暂估价进行限额设计并编制施工图预算(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专业工程为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超过暂估价的,经发包人组织专家论证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认为设计不合理的,承包人应无偿修改设计,并按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如果确认为设计合理的允许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超过暂估价 | 暂估价专业工程应按招标人给定的暂估价进行限额设计并编制施工图预算 |
8 | 2023年6月19日9时30分 | 2023年6月25日9时30分 | |
9 | 因本项目是工程总承包项目且采用的是工料单价法,所以投标人不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
更正事项: 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财政评审中心要求调整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 (略)
地址:广西壮族 (略) 邕宁区仁信路25号
联系方式:钟林志 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联系方式:银睿、李婷0771-* 传真:0771-* 电子邮箱:*@*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银睿、李婷
电 话: 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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