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双溪铺库岸及消落带综合整治工程监理答疑补遗文件
万州区双溪铺库岸及消落带综合整治工程监理答疑补遗文件
万州区双溪铺库岸及消落带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招标答疑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请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了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还需要提供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吗?
答:无需提供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明。
问题二:请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了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还需要提供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吗?
答:无需提供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明。
问题三:(1)本项目为涉河项目,招标人是否取得涉河建设方案及洪评正式批复文件,如涉河方案没有批复前其设计文件可能存在较大变化,按水利行业规定没有取得涉河方案批复前不具备招标和开工条件;(2)本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是否完成,如未交地将不能正常开工建设,延长的工期也无法估算,必导致监理人运行成本难于把控。故提请招标人和监督部门复核确认本项目招标前置条件, (略) 场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答:(1)本项目已取得符合招标条件的相关批复。(2)该项目用地主要涉及175以下和175以上。其中大部分用地位于175以下消落带,175以下属于国有用地;175以上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本项目先实施175以下消落带。
问题四: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符合项目中监理人员要求吗?
答:符合要求。
问题五:前附表“3.2.5”,“监理报酬包含监理机构按相关规范及要求利用必要的检查、检测手段或委托专业实验单位在监理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比例独立进行平行抽检的相关费用及相应的试验检测费(平行检测的抽检率应达到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 15 %)”。 此条设置明显不符合水利建设行业有关规定,水利行业质量检测规定及水利监理规范均明确说明监理平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业主单位)承担,且监理独立平行抽检频率在水利监理规范SL288-2014“4.2.6、6.2.14"有明确规定(达到5%以上方可),如按15%的抽检频率,其检测费用高达18万元以上,占招标限价费用15%以上,将对监理人成本生产重大不利影响,招标人涉嫌提高要求转嫁建设成本,故请监管部门督促招标人改正不合理要求,维护公平、 (略) 场环境。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问题六:“3.2.4” 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60 元,最高限价费率为 1.2 %。招标人涉嫌恶意压低限价,一是本项目为水利基础设施政府投资项目理应执行(发改价格[2007]670号)监理收费标准,且委托监理范围包括 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督服务的不应低于标准收费额的70%;二是本项目明确的建设工期36个月之长,如按正常最低的人员配置均无法满足成本核算;故提请招标人复核合理限价,也请监管部门督促招标人改正 (略) 场正常秩序。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七:前附表“1.4.1 ”(1)总监代表资格4条要求 (略) 建委规定设置,与本水利项目行业不相符,水利监理行业规定和水利监理规范均明确规定,总监代表(又称为副总监)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目前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均统一管理并发证没有授权地方主管部门或协会发证,故招标文件应改正资格条件,以便后面报监合规;(2)总监代表4条要求对应的资格审查要求 (略) 建委规定设置,也不符合水利行业规定,水利监理人员不 (略) 建委的“ (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注册,故招标人应改正;(3)特别说明最后面要求中 (略) 建委的3个文件配置人员并备案,与本水利项目完全不相符,水利监理资质、资格无法在建委备案,故招标人应改正或取消此条要求。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问题八:前附表“1.4.1 ”总监资格要求,(1)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没有水利水电工程,与之对应的专业应改为水利工程施工;(2)设置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符合水利监理行业规定,N年前及现行水利行业均要求总监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否则后面到水利局报监通不过,且水利行业稽查将会认定为严重问题1个;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问题九: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与本项目水利监理资质专业不相符,水利行业应执行水利监理规范SL288-2014;且招标文件中多处体现(GB/T50319—2013)和地方住建委有关规定,与本项目水利工程不相关,请改正并执行水利行业规定。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问题十:招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工建筑 ),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提问: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类别:水利工程;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三种;)无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了,建议修改为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三种专业中的其中一种。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问题十一:1、投标人须知1.4.1中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为“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水利监理工程师按2022年5月24日水利部印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分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四个专业,无资格要求中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应改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2、投标人须知1.4.1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各项资格要求为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任职资格的相应要求。本工程为水利工程,应适用水利部发布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中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总监理工程师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格应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问题十二:监理费限价国家收费标准下浮太多,又要监理平行检测频率15%,目前监测收费又高,监理行业如何生存?强烈要求业主取消此内容!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二、补遗部分:
1、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作以下修改:
1.3.3 | 质量标准 | 服务质量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3.1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工建筑 ),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不超过三项。投标人须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以下(1)~(3)承诺: (1)到岗履职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到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职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不超过三项,并为本项目配备1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其它承诺: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不超过三项,投标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超过三项时,应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三个项目以外的项目任职的手续(或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的情形(或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但以下情形除外:若投标人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中标或拟中标项目,且投标人选择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而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的,不视为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招标人可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若投标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担任监理职务,无需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以下(1)~(3)承诺: (1)到岗履职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其它承诺: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兼任项目的建设单位出具的同意兼任的书面材料。 3.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下列①~④项要求之一: [提示:例如,投标人拟派1名具备一级建造师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人员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该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 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在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且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注册执业资格。 ②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 (略) 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 ); (略) 监理工程师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只在本项目担任监理职务。投标人须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以下(1)~(3)承诺: (1)到岗履职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其它承诺: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承诺,以及下列①~④项证明材料之一: ①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②职称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 ③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可以用“ (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替代); ④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提供培训合格证的,还需提供“ (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报价原则 投标人的监理报酬包含监理机构按相关规范及要求利用必要的检查、检测手段或委托专业实验单位在监理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比例独立进行平行抽检的相关费用及相应的试验检测费(平行检测的抽检率应达到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 15 %)。 |
修改为:
1.3.3 | 质量标准 | 服务质量达到《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SL288-2014)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3.1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不超过三项。投标人须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以下(1)~(3)承诺: (1)到岗履职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到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职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不超过三项,并为本项目配备1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其它承诺: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不超过三项,投标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超过三项时,应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三个项目以外的项目任职的手续(或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的情形(或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但以下情形除外:若投标人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中标或拟中标项目,且投标人选择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而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的,不视为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招标人可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若投标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担任监理职务,无需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以下(1)~(3)承诺: (1)到岗履职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其它承诺: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兼任项目的建设单位出具的同意兼任的书面材料。 3.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提示:例如,投标人拟派1名具备一级建造师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人员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该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只在本项目担任监理职务。投标人须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以下(1)~(3)承诺: (1)到岗履职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其它承诺: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承诺。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报价原则 投标人的监理报酬包含监理机构按相关规范及要求利用必要的检查、检测手段或委托专业实验单位在监理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比例独立进行平行抽检的相关费用及相应的试验检测费(平行检测的抽检率应达到《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SL288-2014))。 |
2、现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1.4.1特别说明中(4)中标后,中标人须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35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10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373号)等现行有关文件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
3、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服务质量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要求。修改为:服务质量达到《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SL288-2014)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要求。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6月26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人: (略) 渝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汉东 (略)
2023年6月7日
万州区双溪铺库岸及消落带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招标答疑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请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了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还需要提供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吗?
答:无需提供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明。
问题二:请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了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还需要提供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吗?
答:无需提供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明。
问题三:(1)本项目为涉河项目,招标人是否取得涉河建设方案及洪评正式批复文件,如涉河方案没有批复前其设计文件可能存在较大变化,按水利行业规定没有取得涉河方案批复前不具备招标和开工条件;(2)本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是否完成,如未交地将不能正常开工建设,延长的工期也无法估算,必导致监理人运行成本难于把控。故提请招标人和监督部门复核确认本项目招标前置条件, (略) 场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答:(1)本项目已取得符合招标条件的相关批复。(2)该项目用地主要涉及175以下和175以上。其中大部分用地位于175以下消落带,175以下属于国有用地;175以上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本项目先实施175以下消落带。
问题四: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符合项目中监理人员要求吗?
答:符合要求。
问题五:前附表“3.2.5”,“监理报酬包含监理机构按相关规范及要求利用必要的检查、检测手段或委托专业实验单位在监理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比例独立进行平行抽检的相关费用及相应的试验检测费(平行检测的抽检率应达到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 15 %)”。 此条设置明显不符合水利建设行业有关规定,水利行业质量检测规定及水利监理规范均明确说明监理平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业主单位)承担,且监理独立平行抽检频率在水利监理规范SL288-2014“4.2.6、6.2.14"有明确规定(达到5%以上方可),如按15%的抽检频率,其检测费用高达18万元以上,占招标限价费用15%以上,将对监理人成本生产重大不利影响,招标人涉嫌提高要求转嫁建设成本,故请监管部门督促招标人改正不合理要求,维护公平、 (略) 场环境。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问题六:“3.2.4” 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60 元,最高限价费率为 1.2 %。招标人涉嫌恶意压低限价,一是本项目为水利基础设施政府投资项目理应执行(发改价格[2007]670号)监理收费标准,且委托监理范围包括 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督服务的不应低于标准收费额的70%;二是本项目明确的建设工期36个月之长,如按正常最低的人员配置均无法满足成本核算;故提请招标人复核合理限价,也请监管部门督促招标人改正 (略) 场正常秩序。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七:前附表“1.4.1 ”(1)总监代表资格4条要求 (略) 建委规定设置,与本水利项目行业不相符,水利监理行业规定和水利监理规范均明确规定,总监代表(又称为副总监)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目前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均统一管理并发证没有授权地方主管部门或协会发证,故招标文件应改正资格条件,以便后面报监合规;(2)总监代表4条要求对应的资格审查要求 (略) 建委规定设置,也不符合水利行业规定,水利监理人员不 (略) 建委的“ (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注册,故招标人应改正;(3)特别说明最后面要求中 (略) 建委的3个文件配置人员并备案,与本水利项目完全不相符,水利监理资质、资格无法在建委备案,故招标人应改正或取消此条要求。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问题八:前附表“1.4.1 ”总监资格要求,(1)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没有水利水电工程,与之对应的专业应改为水利工程施工;(2)设置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符合水利监理行业规定,N年前及现行水利行业均要求总监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否则后面到水利局报监通不过,且水利行业稽查将会认定为严重问题1个;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问题九: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与本项目水利监理资质专业不相符,水利行业应执行水利监理规范SL288-2014;且招标文件中多处体现(GB/T50319—2013)和地方住建委有关规定,与本项目水利工程不相关,请改正并执行水利行业规定。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问题十:招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工建筑 ),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提问: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类别:水利工程;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三种;)无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了,建议修改为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三种专业中的其中一种。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问题十一:1、投标人须知1.4.1中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为“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水利监理工程师按2022年5月24日水利部印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分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四个专业,无资格要求中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应改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2、投标人须知1.4.1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各项资格要求为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任职资格的相应要求。本工程为水利工程,应适用水利部发布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中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总监理工程师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格应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问题十二:监理费限价国家收费标准下浮太多,又要监理平行检测频率15%,目前监测收费又高,监理行业如何生存?强烈要求业主取消此内容!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二、补遗部分:
1、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作以下修改:
1.3.3 | 质量标准 | 服务质量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3.1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工建筑 ),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不超过三项。投标人须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以下(1)~(3)承诺: (1)到岗履职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到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职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不超过三项,并为本项目配备1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其它承诺: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不超过三项,投标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超过三项时,应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三个项目以外的项目任职的手续(或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的情形(或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但以下情形除外:若投标人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中标或拟中标项目,且投标人选择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而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的,不视为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招标人可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若投标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担任监理职务,无需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以下(1)~(3)承诺: (1)到岗履职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其它承诺: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兼任项目的建设单位出具的同意兼任的书面材料。 3.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下列①~④项要求之一: [提示:例如,投标人拟派1名具备一级建造师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人员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该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 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在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且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注册执业资格。 ②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 (略) 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 ); (略) 监理工程师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只在本项目担任监理职务。投标人须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以下(1)~(3)承诺: (1)到岗履职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其它承诺: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承诺,以及下列①~④项证明材料之一: ①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②职称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 ③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可以用“ (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替代); ④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提供培训合格证的,还需提供“ (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报价原则 投标人的监理报酬包含监理机构按相关规范及要求利用必要的检查、检测手段或委托专业实验单位在监理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比例独立进行平行抽检的相关费用及相应的试验检测费(平行检测的抽检率应达到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 15 %)。 |
修改为:
1.3.3 | 质量标准 | 服务质量达到《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SL288-2014)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3.1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不超过三项。投标人须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以下(1)~(3)承诺: (1)到岗履职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到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职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不超过三项,并为本项目配备1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其它承诺: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不超过三项,投标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超过三项时,应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三个项目以外的项目任职的手续(或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的情形(或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但以下情形除外:若投标人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中标或拟中标项目,且投标人选择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而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的,不视为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招标人可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若投标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担任监理职务,无需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以下(1)~(3)承诺: (1)到岗履职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其它承诺: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兼任项目的建设单位出具的同意兼任的书面材料。 3.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提示:例如,投标人拟派1名具备一级建造师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人员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该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只在本项目担任监理职务。投标人须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以下(1)~(3)承诺: (1)到岗履职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其它承诺: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承诺。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报价原则 投标人的监理报酬包含监理机构按相关规范及要求利用必要的检查、检测手段或委托专业实验单位在监理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比例独立进行平行抽检的相关费用及相应的试验检测费(平行检测的抽检率应达到《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SL288-2014))。 |
2、现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1.4.1特别说明中(4)中标后,中标人须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35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10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373号)等现行有关文件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
3、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服务质量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要求。修改为:服务质量达到《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SL288-2014)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要求。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6月26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人: (略) 渝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汉东 (略)
2023年6月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