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项目监理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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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项目监理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3BFFBZ00970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项目监理补疑2(2023BFFBZ00970)

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3年6月20日10时00分。

2.原开标地点,现变更为: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1号开标室。

3.原招标文件中“3.8.1 ”条。

现变更如下:

“3.8.1 评标委员会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情形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查询要求如下:

(1)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2)评标委员会仅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4(9)目。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排序”。

4.原招标文件中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现变更如下: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投标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2)查询要求:评标委员会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5.招标文件第84页第22条,

现变更如下:

“22.承担本工程中标人的监理机构必须进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现场,执行每周6天每天不少于八小时制度(依据项目需要服从加班及出差要求)。8小时以外只要现场有施工,监理部都应安排足够适当人员加班进行巡视。所有监理人员出勤率为100%,否则建设单位有权进行处理,一经发现按每人次违约金500元,直至清退出场并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招 标 人:合肥大科学装 (略)

地 址: (略) 庐阳区三十岗乡

联 系 人:陈旭明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6月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8日

附件:2023BFFBZ00970项目补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3BFFBZ00970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项目监理补疑2(2023BFFBZ00970)

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3年6月20日10时00分。

2.原开标地点,现变更为: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1号开标室。

3.原招标文件中“3.8.1 ”条。

现变更如下:

“3.8.1 评标委员会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情形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查询要求如下:

(1)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2)评标委员会仅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4(9)目。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排序”。

4.原招标文件中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现变更如下: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投标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2)查询要求:评标委员会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5.招标文件第84页第22条,

现变更如下:

“22.承担本工程中标人的监理机构必须进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现场,执行每周6天每天不少于八小时制度(依据项目需要服从加班及出差要求)。8小时以外只要现场有施工,监理部都应安排足够适当人员加班进行巡视。所有监理人员出勤率为100%,否则建设单位有权进行处理,一经发现按每人次违约金500元,直至清退出场并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招 标 人:合肥大科学装 (略)

地 址: (略) 庐阳区三十岗乡

联 系 人:陈旭明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6月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8日

附件:2023BFFBZ00970项目补疑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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