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朱顶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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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朱顶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更正公告

五河县朱顶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次数: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3WHCGJ06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河县朱顶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 (略) 于2023年6月7日递交书面弃标函,自愿放弃成交资格。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决定顺延原第二成交候选人 (略) 为成交供应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BB2023WHCGJ0621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朱顶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略)

2.供应商地址:蒙城县庄周办事处名邦中央公馆2期17栋506室

3.成交金额:71.9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五河县朱顶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需求:新建村内水泥道路,总长2835米,宽3米,路面厚0.18米。涉及村庄包括:刘台村、三唐村、胡庄村、邱塘村、石巷村、朱顶村、梁巷村、井头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朋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玉梅(组长)、陈信、陈孝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万*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2023年6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朱顶镇人民政府

地址:五河县朱顶镇朱顶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能发建设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金融港中心B3栋1202-12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云霆(采购人代表)、方媛(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

五、附件

1.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五河县朱顶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次数: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3WHCGJ06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河县朱顶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 (略) 于2023年6月7日递交书面弃标函,自愿放弃成交资格。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决定顺延原第二成交候选人 (略) 为成交供应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BB2023WHCGJ0621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朱顶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略)

2.供应商地址:蒙城县庄周办事处名邦中央公馆2期17栋506室

3.成交金额:71.9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五河县朱顶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需求:新建村内水泥道路,总长2835米,宽3米,路面厚0.18米。涉及村庄包括:刘台村、三唐村、胡庄村、邱塘村、石巷村、朱顶村、梁巷村、井头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朋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玉梅(组长)、陈信、陈孝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万*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2023年6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朱顶镇人民政府

地址:五河县朱顶镇朱顶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能发建设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金融港中心B3栋1202-12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云霆(采购人代表)、方媛(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

五、附件

1.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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