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龙头大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延期开标公告及更正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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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龙头大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延期开标公告及更正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扶绥县龙头大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延期开标公告及更正公告(一)

递交时间:2023-06-09 09:5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略) 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合格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扶绥县龙头大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延期开标公告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扶绥县龙头大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2.项目编号:E*3001

3.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5月24日

4.更正日期:2023年6月9日

更正内容:

序号

章节

招标文件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章

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 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9时30分

2

第三章评标办法2.2.4(3)

资信业绩

项目业绩

注:

① 同一工程项目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② 提供设计项目业绩的:须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扫描件。

③ 提供施工类项目业绩的:在建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完工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④ 提供总承包项目业绩的:须附中标通知书和总承包合同的扫描件。

⑤ 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工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

注:① 同一工程项目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② 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证书的日期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在建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

第三章评标办法2.2.4(3)

资信业绩

拟投入本项

目管理人员

配备情况

(3)项目设计负责人(满分 6

分)具有道路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得 4 分,同时 (略) 规划师职称,得 2 分。

(3)项目设计负责人(满分 6 分)具有道路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得 4 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得 2 分。

招标文件其他与此有关的内容也做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崇左)(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四、交易服务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监督部门及电话

扶绥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1-*

、联系方式:

1.招标人:扶绥县 (略)

地 址:扶绥县园湖路一号福苑小区16号楼

联系人:胡 工

电 话:0771-*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 址: (略) 花山路与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万沣大厦A座二楼206室

联 系 人:黄 工

电 话:0771-*

招 标 人:扶绥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3年6月9日

递交时间

扶绥县龙头大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延期开标公告及更正公告(一)

递交时间:2023-06-09 09:5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略) 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合格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扶绥县龙头大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延期开标公告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扶绥县龙头大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2.项目编号:E*3001

3.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5月24日

4.更正日期:2023年6月9日

更正内容:

序号

章节

招标文件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章

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 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9时30分

2

第三章评标办法2.2.4(3)

资信业绩

项目业绩

注:

① 同一工程项目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② 提供设计项目业绩的:须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扫描件。

③ 提供施工类项目业绩的:在建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完工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④ 提供总承包项目业绩的:须附中标通知书和总承包合同的扫描件。

⑤ 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工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

注:① 同一工程项目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② 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证书的日期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在建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

第三章评标办法2.2.4(3)

资信业绩

拟投入本项

目管理人员

配备情况

(3)项目设计负责人(满分 6

分)具有道路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得 4 分,同时 (略) 规划师职称,得 2 分。

(3)项目设计负责人(满分 6 分)具有道路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得 4 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得 2 分。

招标文件其他与此有关的内容也做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崇左)(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四、交易服务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监督部门及电话

扶绥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1-*

、联系方式:

1.招标人:扶绥县 (略)

地 址:扶绥县园湖路一号福苑小区16号楼

联系人:胡 工

电 话:0771-*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 址: (略) 花山路与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万沣大厦A座二楼206室

联 系 人:黄 工

电 话:0771-*

招 标 人:扶绥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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