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聚友共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岳普湖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纳入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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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聚友共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岳普湖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纳入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岳普湖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纳入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DQ-JYGC(GK)2023-001

项目名称:岳普湖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纳入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岳普湖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纳入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纳入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级及以上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和《土地规划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企业投标商,拒绝参与该项目投标;
7.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声明函;
8.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9日至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http://**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地 (略) 政大道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聚友 (略)

地 址: (略) 东湖街道青年南路多来特巴格路社区2组房屋1栋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雅帆

电 话:*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岳普湖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纳入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DQ-JYGC(GK)2023-001

项目名称:岳普湖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纳入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岳普湖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纳入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纳入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级及以上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和《土地规划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企业投标商,拒绝参与该项目投标;
7.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声明函;
8.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9日至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http://**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地 (略) 政大道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聚友 (略)

地 址: (略) 东湖街道青年南路多来特巴格路社区2组房屋1栋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雅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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