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发科创中心专业工程暂估价/标段补遗文件01号、答疑文件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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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发科创中心专业工程暂估价/标段补遗文件01号、答疑文件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水发科创中心专业工程暂估价/标段 补遗文件01号、答疑文件01号

递交时间:2023-06-09 13:0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245,000,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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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发科创中心专业工程暂估价/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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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本项目招标公告3.1.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2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和单项合同金额在 6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装修装饰施工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提供)。

修改为:

近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2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1)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6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装修装饰施工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提供)。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条款:

绿色建筑应执行标准:基本级;

装配式建筑应执行标准:不执行。

修改为:

绿色建筑应执行标准:绿色建筑三星级;

装配式建筑应执行标准:执行相关规范标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第六条合同计量计价与工程款支付1.3.1招标文件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范围》

修改为:

第六条合同计量计价与工程款支付1.3.1招标文件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范围》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1。

4、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第六条合同计量计价与工程款支付2.2.2监理人与发包人审核确认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后,发包人按经审核确认的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5%支付;

修改为:

第六条合同计量计价与工程款支付2.2.2监理人与发包人审核确认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后,发包人按经审核确认的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补充条款1.2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图纸进行变更,对工期进行调整,增加的费用可按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计算,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增加的费用专业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修改为:

补充条款1.2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图纸进行变更,对工期进行调整,增加的费用可按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计算。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增加的费用专业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补充条款1.3.(2)负责办理工程保险。

修改为:

补充条款1.3.(2)负责办理工程保险(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外)。

7、现上传《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范围》,以本次上传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范围》为准。

见附件:《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范围》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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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发科创中心专业工程暂估价/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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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提问内容1: 清单中无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费用,此费用是否包含在此次报价内?如包含清单项是否增列?

回复:根据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6.3.11条“安装工程相关检测费用(如:防雷检测、柴油发电机组检测、航空障碍灯系统检测、通风系统检测、消防系统检测、生活水箱及水质检测、电梯检测、抗震支架检测、防火封堵以及电气检测等)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进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单独支付。”约定,安装工程的所有相关检测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进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单独支付。

提问内容2:在《四川水发科创中心专业工程暂估价合同》第二章合同条款第六条合同计量计价与工程款支付中:“1. (略) 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与第三章补充条款风险提示条款中关于“1.12人工、材料、机械费等变化引起风险(本合同所有人工、材料、 机械费等均不调差);”相冲突,请明确材料调差是否参照“1. (略) 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人工调差参照四川最新人工费调整文件(如有)?

回复:执行第六条合同计量计价与工程款支付中:“1. (略) 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提问内容3:招标文件中提及“《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范围》”,请提供该文件?

回复:补遗文件01号进行补充。

提问内容4:施工场地内的勘察临时设施场地是否有时间限制?勘察联系人是总承包方还是*方,如是总承包方请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回复: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内容5:招标文件中废标条款:“(十五)当招标文件中确定招标人有专业工程单独发包,要求投标人提供协调服务或(和)招标人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工程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保管等相关服务时,投标人填报总承包服务费的;或当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投标人未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的;”投标文件中无明确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是否计取请明确?

回复:总承包服务费已由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在总承包合同中进行约定,本次暂估价工程招标无需投标人计取。

提问内容6:安全环保协议书中第14条“专业承包人应建立项目治安保卫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负责项目总包责任区域(各施工门、生活门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二十四小时保安管理(须统一着装)门卫管理,加强对施工场地(含*供材料堆场、临时指挥部等)治安保卫管理,并对责任区域内治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落实责任,加强防范。门岗及保安人员设置及相应门禁设施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此项内容应为总承包单位工作范围,请明确是否有误?

回复:此为总承包单位工作范围,投标人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即可。

提问内容7:安全环保协议书中第21条“专业承包人是本项目施工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和《 (略) 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工程检查参考标准(试行)》、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做好项目扬尘治理工作。”承担主体应为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应无条件配合总包,请明确是否有误?

回复:此为总承包单位工作范围,投标人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即可。

提问内容8:在《四川水发科创中心专业工程暂估价合同》第三章补充条款第三条中第11条“总承包人指定施工现场垃圾堆放点,专业承包人将施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总承包人负责定期清运,保证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标准。”与安全环保协议第四项第22条“施工现场残留、废弃的垃圾,应及时或定期运到发包人或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及对作业的影响。”相冲突,请明确是否为总承包人负责定期清运现场垃圾?

回复:明确专业承包人将施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总承包人负责定期清运,保证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标准。

提问内容9:因图纸为PDF版本,有部分图纸放大之后比较模糊,能否提供CAD版本图纸。

回复:本次答疑补充CAD图纸。

提问内容10: 1.1临建设施及施工场地:本工程施工期间,场内无临建设施或施工场地可供使用,专业承包人需考虑因此带来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现场是否可布置临建和加工场地。

回复: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提问内容11: 招标文件第10页1.11明确不允许分包与25页矛盾。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6第一款执行”。

提问内容1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 近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2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和单项合同金额在 6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装修装饰施工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提供)。 是否为业绩要求需满足:(1)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6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装修装饰施工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提供)?

回复:确定业绩要求为:(1)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6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装修装饰施工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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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2023年6月8日


递交时间

四川水发科创中心专业工程暂估价/标段 补遗文件01号、答疑文件01号

递交时间:2023-06-09 13:0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245,000,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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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发科创中心专业工程暂估价/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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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本项目招标公告3.1.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2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和单项合同金额在 6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装修装饰施工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提供)。

修改为:

近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2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1)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6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装修装饰施工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提供)。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条款:

绿色建筑应执行标准:基本级;

装配式建筑应执行标准:不执行。

修改为:

绿色建筑应执行标准:绿色建筑三星级;

装配式建筑应执行标准:执行相关规范标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第六条合同计量计价与工程款支付1.3.1招标文件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范围》

修改为:

第六条合同计量计价与工程款支付1.3.1招标文件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范围》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1。

4、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第六条合同计量计价与工程款支付2.2.2监理人与发包人审核确认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后,发包人按经审核确认的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5%支付;

修改为:

第六条合同计量计价与工程款支付2.2.2监理人与发包人审核确认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后,发包人按经审核确认的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补充条款1.2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图纸进行变更,对工期进行调整,增加的费用可按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计算,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增加的费用专业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修改为:

补充条款1.2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图纸进行变更,对工期进行调整,增加的费用可按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计算。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增加的费用专业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补充条款1.3.(2)负责办理工程保险。

修改为:

补充条款1.3.(2)负责办理工程保险(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外)。

7、现上传《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范围》,以本次上传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范围》为准。

见附件:《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范围》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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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发科创中心专业工程暂估价/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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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提问内容1: 清单中无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费用,此费用是否包含在此次报价内?如包含清单项是否增列?

回复:根据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6.3.11条“安装工程相关检测费用(如:防雷检测、柴油发电机组检测、航空障碍灯系统检测、通风系统检测、消防系统检测、生活水箱及水质检测、电梯检测、抗震支架检测、防火封堵以及电气检测等)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进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单独支付。”约定,安装工程的所有相关检测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进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单独支付。

提问内容2:在《四川水发科创中心专业工程暂估价合同》第二章合同条款第六条合同计量计价与工程款支付中:“1. (略) 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与第三章补充条款风险提示条款中关于“1.12人工、材料、机械费等变化引起风险(本合同所有人工、材料、 机械费等均不调差);”相冲突,请明确材料调差是否参照“1. (略) 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人工调差参照四川最新人工费调整文件(如有)?

回复:执行第六条合同计量计价与工程款支付中:“1. (略) 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提问内容3:招标文件中提及“《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范围》”,请提供该文件?

回复:补遗文件01号进行补充。

提问内容4:施工场地内的勘察临时设施场地是否有时间限制?勘察联系人是总承包方还是*方,如是总承包方请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回复: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内容5:招标文件中废标条款:“(十五)当招标文件中确定招标人有专业工程单独发包,要求投标人提供协调服务或(和)招标人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工程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保管等相关服务时,投标人填报总承包服务费的;或当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投标人未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的;”投标文件中无明确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是否计取请明确?

回复:总承包服务费已由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在总承包合同中进行约定,本次暂估价工程招标无需投标人计取。

提问内容6:安全环保协议书中第14条“专业承包人应建立项目治安保卫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负责项目总包责任区域(各施工门、生活门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二十四小时保安管理(须统一着装)门卫管理,加强对施工场地(含*供材料堆场、临时指挥部等)治安保卫管理,并对责任区域内治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落实责任,加强防范。门岗及保安人员设置及相应门禁设施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此项内容应为总承包单位工作范围,请明确是否有误?

回复:此为总承包单位工作范围,投标人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即可。

提问内容7:安全环保协议书中第21条“专业承包人是本项目施工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和《 (略) 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工程检查参考标准(试行)》、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做好项目扬尘治理工作。”承担主体应为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应无条件配合总包,请明确是否有误?

回复:此为总承包单位工作范围,投标人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即可。

提问内容8:在《四川水发科创中心专业工程暂估价合同》第三章补充条款第三条中第11条“总承包人指定施工现场垃圾堆放点,专业承包人将施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总承包人负责定期清运,保证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标准。”与安全环保协议第四项第22条“施工现场残留、废弃的垃圾,应及时或定期运到发包人或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及对作业的影响。”相冲突,请明确是否为总承包人负责定期清运现场垃圾?

回复:明确专业承包人将施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总承包人负责定期清运,保证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标准。

提问内容9:因图纸为PDF版本,有部分图纸放大之后比较模糊,能否提供CAD版本图纸。

回复:本次答疑补充CAD图纸。

提问内容10: 1.1临建设施及施工场地:本工程施工期间,场内无临建设施或施工场地可供使用,专业承包人需考虑因此带来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现场是否可布置临建和加工场地。

回复: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提问内容11: 招标文件第10页1.11明确不允许分包与25页矛盾。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6第一款执行”。

提问内容1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 近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2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和单项合同金额在 6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装修装饰施工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提供)。 是否为业绩要求需满足:(1)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6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装修装饰施工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提供)?

回复:确定业绩要求为:(1)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6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装修装饰施工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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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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