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公园卫生保洁服务外包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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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公园卫生保洁服务外包招标变更



(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烈士公园卫生保洁项目服务外包

首次公告日期: 点击查看>> 15:04:44

更正事项:

一、原招标文件P 62
设备 2分 投标人具有16台或16台以上电动快速保洁车的计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相应电动快速保洁车的发票复印件(发票上“所有人”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略) 日期前购买的,提供发票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二、原招标文件P 63
9分 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具有同类型道路清扫项目经营业绩,每具有一个同类型项目合同,且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计3分,满分9分,计满为止。(同一业绩不可重复计分。提供相应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更正内容及日期:

三、招标文件P 62
设备 2分 投标人具有吸粪车的,计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吸粪车的发票复印件(发票上“所有人”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略) 日期前购买的,提供发票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四、招标文件P 63
9分 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具有同类型景区清扫项目经营业绩,每具有一个同类型项目合同,且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计3分,满分9分,计满为止。(同一业绩不可重复计分。提供相应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 (略) 与原招标文件内容 (略) ,应以本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 (略) 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 (略) 烈 (略)

联系人: (略) 烈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  址: (略) 市 (略) 区 (略) 路22号

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略)

联系人:于伟君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  址: (略) 市 (略) 区劳动西路245号凯瑞大厦1901房




(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烈士公园卫生保洁项目服务外包

首次公告日期: 点击查看>> 15:04:44

更正事项:

一、原招标文件P 62
设备 2分 投标人具有16台或16台以上电动快速保洁车的计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相应电动快速保洁车的发票复印件(发票上“所有人”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略) 日期前购买的,提供发票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二、原招标文件P 63
9分 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具有同类型道路清扫项目经营业绩,每具有一个同类型项目合同,且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计3分,满分9分,计满为止。(同一业绩不可重复计分。提供相应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更正内容及日期:

三、招标文件P 62
设备 2分 投标人具有吸粪车的,计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吸粪车的发票复印件(发票上“所有人”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略) 日期前购买的,提供发票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四、招标文件P 63
9分 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具有同类型景区清扫项目经营业绩,每具有一个同类型项目合同,且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计3分,满分9分,计满为止。(同一业绩不可重复计分。提供相应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 (略) 与原招标文件内容 (略) ,应以本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 (略) 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 (略) 烈 (略)

联系人: (略) 烈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  址: (略) 市 (略) 区 (略) 路22号

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略)

联系人:于伟君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  址: (略) 市 (略) 区劳动西路245号凯瑞大厦1901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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