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辰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级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2022年辰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级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2022年辰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级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辰财采计* 委托代理编号:HNZY2022-CG(HH)-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辰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级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包1有机肥适用)
(包2生石灰适用)评分标准
(包3绿肥种子适用)评分标准
(包4杀虫灯适用)评分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辰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级提升项目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三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包1:技术参数要求 技术参数一览表
包2.技术参数要求 石灰类物料质量要求
石灰类物料的重金属限量指标
包3:技术参数要求 1、其中早中熟紫云英种子符合GB8080-2010绿肥种子标准,纯度97%以上、净度96%以上、发芽率80%以上、水分含量10%以下;肥用油菜种子质量要求:纯度98%以上、发芽率80%以上、水分含量9%以下。 2、装袋标准:25公斤/每袋. 包4:技术参数要求 利岳太阳能风吸式捕虫灯技术参数表 产品型号:LYSCT-18
说明:需提供中国认可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原始检测报告 交货期: 包1交货期:2023年6月30日前交货。 包2交货期:2023年6月30日前交货。 包3交货期:2023年6月30日前交货。 包4:交货期:2023年6月30日前交货。 全部更正为: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包1有机肥适用)
(包2生石灰适用)评分标准
(包3绿肥种子适用)评分标准
(包4杀虫灯适用)评分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辰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级提升项目 二、项目概括及范围 1、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及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湘农发[2022]13号关文件,我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对3个乡镇30个行政村实施酸性土壤改良1.2万亩,施用有机肥面积1.2万亩,绿肥种植1万亩,通过应用石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安装太阳能杀虫灯、作物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完善农田灌排渠道、机耕道等基础设施,确保灌排效率和增加农机通田率。做好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使项目区耕地地力提高0.5个等级以上。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四、技术参数及要求如下: 包1有机肥: 技术参数一览表
包1有机肥其他要求: (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最高不得超过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考虑到所需的货物、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验收等人工、管理等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而被拒绝。 (二)、供货要求: 1、成交供应商按费用包干的形式,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 2、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所需全部服务人员的保险、安全等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当委派1名熟悉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如更换负责人时要提前通知采购人。 3、当采购人需要进行肥料采购时,采购人交所需清单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1小时内给予回复。在供货前,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采购人的要求制定采购清单: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要求)、初步估算所需费用、约定供货时间、地点等。采购清单经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方书面签字后,成交供应商方可进行供货,在特殊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可征得采购人口头同意后进行供货,但项目数量必须由采购人指定的人员签字确认。 4、在供货时,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与采购人签字确认的采购单各项内容进行供货。 (三)、验收要求: 1、成交供应商每次供完货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采购人根据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要求等情况,对其数量进行清点,对质量进行抽样检查,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合完成检验工作。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当天为完成日期,并办理签收等手续;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如果成交供应商有三次逾期供货或者未按要求供应合格产品的或者不供货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本项目中的产品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项目成交合同、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国家相关的标准等有关条款项对本项目采购货物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生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免费更换,使之达到采购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验收费用成交供应商承担。 3、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物进行抽检,若所供货检验不合格,检验费及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肥料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若提供的实物与响应文件中所报价货物不符,采购人有权拒付所有货款,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四)、交货期与付款要求: 1、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装卸和场地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的运输、仓储保管、直至验收合格。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从2023年3月1日起供货到2023年6月30日完成。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4、付款方式:按采购人签订合同执行。 (五)、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商品有机肥质量要求: (1)产品技术指标:符合NY/T525-2021标准; (2)重金属限量指标符合有机肥料标准(NY/T525-2021)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所投商品有机肥产品必须提供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在近两年内年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必须对以下参数逐项检测并出示结果见表4.2.4-2 表4.2.4-2
(六)、肥料包装与运输: 1、包装:包装袋为40公斤包装,包装、标识。 2、运输:运输和储存应符合NY/T798-2004中第七章规定。 包2.技术参数要求 石灰类物料质量要求
石灰类物料的重金属限量指标
包2生石灰其他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从2023年3月1日起供货到2023年6月30日完成。 2、因质量问题延期交付时,按延期交付产品处理。由中标供应商负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最高不得超过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包括产品运输、验收、撒施、服务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而被拒绝。 4、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①.生石灰质量是否达标②.生石灰使用量是否达标③.服务区域是否全面覆盖④.生石灰撒施是否均匀。 (2)验收方法: ①现场验收和测试:*方服务结束3天之内向采购人提出验收报告并提出相关材料,县采购人在接到*方验收报告后3天之内组织相关专家验收,采购人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及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若发生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更换,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②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③.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无条件更换新的货品。对更换后的新产品再行验收,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运输要求: 本项目标的产品的运输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需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付款方式:按采购人签订合同执行。 7、交货地点:所有货物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包3绿肥种子:技术参数要求 1、其中紫云英种子符合GB8080-2010绿肥种子标准,纯度97%以上、净度96%以上、发芽率80%以上、水分含量10%以下;肥用油菜种子质量要求:纯度98%以上、发芽率80%以上、水分含量9%以下。 2、装袋标准:25公斤/每袋。 包3绿肥种子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按采购人签订合同执行。 2、交货地点:所有货物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3、供货要求: (1)中标人须提供中标绿肥种籽生物特性、品质、成熟期等相关资料及承诺书。 (2)采购人有权视种植实际情况对采购内容和数量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3)中标人应承担所需全部服务人员的保险、安全等全部责任。中标人应当委派1名熟悉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如更换负责人时要提前通知采购人。 4、验收标准和方法 (1)中标人供货时须附产品检测报告,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采购人根据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要求等情况,对其数量进行清点;采购人有权对产品质量抽样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必须配合完成检验工作。 (2)本项目中的所有产品由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投标文件中中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对产品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中标人应及时免费更换,使之达到采购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质量保证: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一周内 交货。因质量问题延期交货时,按延期交货处理。 (3)质量保证:中标人应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4)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 (5)中标人必须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需求配带的物品,中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6、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最高不得超过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包括产品运输、验收、撒施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而被拒绝。 包4杀虫灯技术参数要求: 1、要求杀虫灯为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产品符合:GB/T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标准。(须提供符合GB/T24689.2-2017国家标准的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农机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2、捕虫原理:利用诱虫光源吸引害虫,害虫飞抵捕虫箱体进虫口时被撞击、风扇旋转产生气流吸引,把害虫吸进入装虫箱里。 3、整机电源系统:要求直流电源,标称电压DC12V、可在直流DC9V—DC14.5V内正常工作。整机功率18—22W。4、风扇参数:DC12V、功率≥6W、转速≥1500r/min,扇叶直径130mm、为塑料PC材质. 5、蓄电池:要求为锂电池、电压DC12V、电池容量≥24AH(须提供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农机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6、太阳能板:功率≥40W,单晶硅板、电压为DC18V。 7、诱虫光源为宽频波,波长在 350-780nm之间(须提供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农机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8、太阳能杀虫灯专用控制器:具有雨控、光控、时控等控制功能,电压为DC12V、电流≥8A、在环境温度-35℃—70℃能正常工作,防护等级IP67,应具有充电断开负载输出和自动复位功能,同时具有负载短路保护功能和具有正负极极性接反保护功能。 9、雨控功能:杀虫灯在下雨天应能自动进入保护状态,雨停后自动恢复工作。 10、光控功能:在2Lx-20Lx情况下,诱虫光源应自动亮起,杀虫灯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在30Lx-200Lx情况下,诱虫光源应自动熄灭,杀虫灯停止工作。 11、时控功能:杀虫灯可在设定时间内工作、超过设定的时间则自动停止工作。 12、风机防卡死功能:风机防卡死实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13、杀虫灯进风口风速≥4.0m/s。(须提供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农机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14、欠压保护:当蓄电池电压小于等于9V时,杀虫灯停止工作(须提供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农机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15、杀虫灯箱体材质为镀锌钢板、喷塑处理,箱体为方形或者圆形。杀虫灯整机高度要求≥2200mm。16、支杆:材质为镀锌钢管、喷塑处理,壁厚≥1.2mm,圆管直径≥60mm或方管≥50×50mm)。 17、每晚工作时间:每晚工作时间大于等于4小时(可设置)。包4杀虫灯其他要求说明 1.质保期:*年 。 (1)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2)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从2023年3月1日起供货到2023年6月30日完成。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按采购人签订合同执行。 5.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科学制定相配套的培训计划,对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对使用操作人员提供的正常使用和简单维护培训,应提供系统的培训教材,保证培训质量。 6.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最高不得超过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包含安装,运输及保险费用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而被拒绝。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8日 三、原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延长至2022年10月1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 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现推迟至2022年10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其他补充事宜: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2)地 址:辰溪县辰阳镇八一路37号 (3)联系人:谢景峰 (4)邮 编: * (5)电 话:0745-*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正源 (略) (2)地 址:怀化河西二桥电力新外滩E栋七楼 (3)联系人:王春 (4)邮 编:* (5)电 话:0745-*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起7个工作日内,已确认参与投标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
2022年辰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级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辰财采计* 委托代理编号:HNZY2022-CG(HH)-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辰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级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包1有机肥适用)
(包2生石灰适用)评分标准
(包3绿肥种子适用)评分标准
(包4杀虫灯适用)评分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辰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级提升项目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三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包1:技术参数要求 技术参数一览表
包2.技术参数要求 石灰类物料质量要求
石灰类物料的重金属限量指标
包3:技术参数要求 1、其中早中熟紫云英种子符合GB8080-2010绿肥种子标准,纯度97%以上、净度96%以上、发芽率80%以上、水分含量10%以下;肥用油菜种子质量要求:纯度98%以上、发芽率80%以上、水分含量9%以下。 2、装袋标准:25公斤/每袋. 包4:技术参数要求 利岳太阳能风吸式捕虫灯技术参数表 产品型号:LYSCT-18
说明:需提供中国认可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原始检测报告 交货期: 包1交货期:2023年6月30日前交货。 包2交货期:2023年6月30日前交货。 包3交货期:2023年6月30日前交货。 包4:交货期:2023年6月30日前交货。 全部更正为: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包1有机肥适用)
(包2生石灰适用)评分标准
(包3绿肥种子适用)评分标准
(包4杀虫灯适用)评分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辰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级提升项目 二、项目概括及范围 1、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及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湘农发[2022]13号关文件,我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对3个乡镇30个行政村实施酸性土壤改良1.2万亩,施用有机肥面积1.2万亩,绿肥种植1万亩,通过应用石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安装太阳能杀虫灯、作物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完善农田灌排渠道、机耕道等基础设施,确保灌排效率和增加农机通田率。做好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使项目区耕地地力提高0.5个等级以上。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四、技术参数及要求如下: 包1有机肥: 技术参数一览表
包1有机肥其他要求: (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最高不得超过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考虑到所需的货物、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验收等人工、管理等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而被拒绝。 (二)、供货要求: 1、成交供应商按费用包干的形式,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 2、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所需全部服务人员的保险、安全等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当委派1名熟悉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如更换负责人时要提前通知采购人。 3、当采购人需要进行肥料采购时,采购人交所需清单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1小时内给予回复。在供货前,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采购人的要求制定采购清单: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要求)、初步估算所需费用、约定供货时间、地点等。采购清单经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方书面签字后,成交供应商方可进行供货,在特殊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可征得采购人口头同意后进行供货,但项目数量必须由采购人指定的人员签字确认。 4、在供货时,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与采购人签字确认的采购单各项内容进行供货。 (三)、验收要求: 1、成交供应商每次供完货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采购人根据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要求等情况,对其数量进行清点,对质量进行抽样检查,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合完成检验工作。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当天为完成日期,并办理签收等手续;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如果成交供应商有三次逾期供货或者未按要求供应合格产品的或者不供货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本项目中的产品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项目成交合同、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国家相关的标准等有关条款项对本项目采购货物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生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免费更换,使之达到采购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验收费用成交供应商承担。 3、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物进行抽检,若所供货检验不合格,检验费及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肥料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若提供的实物与响应文件中所报价货物不符,采购人有权拒付所有货款,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四)、交货期与付款要求: 1、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装卸和场地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的运输、仓储保管、直至验收合格。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从2023年3月1日起供货到2023年6月30日完成。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4、付款方式:按采购人签订合同执行。 (五)、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商品有机肥质量要求: (1)产品技术指标:符合NY/T525-2021标准; (2)重金属限量指标符合有机肥料标准(NY/T525-2021)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所投商品有机肥产品必须提供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在近两年内年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必须对以下参数逐项检测并出示结果见表4.2.4-2 表4.2.4-2
(六)、肥料包装与运输: 1、包装:包装袋为40公斤包装,包装、标识。 2、运输:运输和储存应符合NY/T798-2004中第七章规定。 包2.技术参数要求 石灰类物料质量要求
石灰类物料的重金属限量指标
包2生石灰其他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从2023年3月1日起供货到2023年6月30日完成。 2、因质量问题延期交付时,按延期交付产品处理。由中标供应商负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最高不得超过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包括产品运输、验收、撒施、服务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而被拒绝。 4、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①.生石灰质量是否达标②.生石灰使用量是否达标③.服务区域是否全面覆盖④.生石灰撒施是否均匀。 (2)验收方法: ①现场验收和测试:*方服务结束3天之内向采购人提出验收报告并提出相关材料,县采购人在接到*方验收报告后3天之内组织相关专家验收,采购人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及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若发生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更换,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②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③.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无条件更换新的货品。对更换后的新产品再行验收,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运输要求: 本项目标的产品的运输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需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付款方式:按采购人签订合同执行。 7、交货地点:所有货物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包3绿肥种子:技术参数要求 1、其中紫云英种子符合GB8080-2010绿肥种子标准,纯度97%以上、净度96%以上、发芽率80%以上、水分含量10%以下;肥用油菜种子质量要求:纯度98%以上、发芽率80%以上、水分含量9%以下。 2、装袋标准:25公斤/每袋。 包3绿肥种子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按采购人签订合同执行。 2、交货地点:所有货物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3、供货要求: (1)中标人须提供中标绿肥种籽生物特性、品质、成熟期等相关资料及承诺书。 (2)采购人有权视种植实际情况对采购内容和数量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3)中标人应承担所需全部服务人员的保险、安全等全部责任。中标人应当委派1名熟悉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如更换负责人时要提前通知采购人。 4、验收标准和方法 (1)中标人供货时须附产品检测报告,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采购人根据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要求等情况,对其数量进行清点;采购人有权对产品质量抽样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必须配合完成检验工作。 (2)本项目中的所有产品由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投标文件中中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对产品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中标人应及时免费更换,使之达到采购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质量保证: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一周内 交货。因质量问题延期交货时,按延期交货处理。 (3)质量保证:中标人应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4)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 (5)中标人必须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需求配带的物品,中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6、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最高不得超过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包括产品运输、验收、撒施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而被拒绝。 包4杀虫灯技术参数要求: 1、要求杀虫灯为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产品符合:GB/T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标准。(须提供符合GB/T24689.2-2017国家标准的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农机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2、捕虫原理:利用诱虫光源吸引害虫,害虫飞抵捕虫箱体进虫口时被撞击、风扇旋转产生气流吸引,把害虫吸进入装虫箱里。 3、整机电源系统:要求直流电源,标称电压DC12V、可在直流DC9V—DC14.5V内正常工作。整机功率18—22W。4、风扇参数:DC12V、功率≥6W、转速≥1500r/min,扇叶直径130mm、为塑料PC材质. 5、蓄电池:要求为锂电池、电压DC12V、电池容量≥24AH(须提供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农机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6、太阳能板:功率≥40W,单晶硅板、电压为DC18V。 7、诱虫光源为宽频波,波长在 350-780nm之间(须提供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农机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8、太阳能杀虫灯专用控制器:具有雨控、光控、时控等控制功能,电压为DC12V、电流≥8A、在环境温度-35℃—70℃能正常工作,防护等级IP67,应具有充电断开负载输出和自动复位功能,同时具有负载短路保护功能和具有正负极极性接反保护功能。 9、雨控功能:杀虫灯在下雨天应能自动进入保护状态,雨停后自动恢复工作。 10、光控功能:在2Lx-20Lx情况下,诱虫光源应自动亮起,杀虫灯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在30Lx-200Lx情况下,诱虫光源应自动熄灭,杀虫灯停止工作。 11、时控功能:杀虫灯可在设定时间内工作、超过设定的时间则自动停止工作。 12、风机防卡死功能:风机防卡死实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13、杀虫灯进风口风速≥4.0m/s。(须提供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农机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14、欠压保护:当蓄电池电压小于等于9V时,杀虫灯停止工作(须提供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农机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15、杀虫灯箱体材质为镀锌钢板、喷塑处理,箱体为方形或者圆形。杀虫灯整机高度要求≥2200mm。16、支杆:材质为镀锌钢管、喷塑处理,壁厚≥1.2mm,圆管直径≥60mm或方管≥50×50mm)。 17、每晚工作时间:每晚工作时间大于等于4小时(可设置)。包4杀虫灯其他要求说明 1.质保期:*年 。 (1)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2)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从2023年3月1日起供货到2023年6月30日完成。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按采购人签订合同执行。 5.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科学制定相配套的培训计划,对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对使用操作人员提供的正常使用和简单维护培训,应提供系统的培训教材,保证培训质量。 6.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最高不得超过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包含安装,运输及保险费用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而被拒绝。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8日 三、原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延长至2022年10月1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 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现推迟至2022年10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其他补充事宜: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2)地 址:辰溪县辰阳镇八一路37号 (3)联系人:谢景峰 (4)邮 编: * (5)电 话:0745-*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正源 (略) (2)地 址:怀化河西二桥电力新外滩E栋七楼 (3)联系人:王春 (4)邮 编:* (5)电 话:0745-*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起7个工作日内,已确认参与投标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