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1000万~10000万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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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1000万~10000万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1000万~10000万)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6-12 至 2023-06-16
撰写单位: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申诗博
( (略) 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1000万~10000万)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8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1000万~10000万)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事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公告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3年7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更正事项:评分细则。原公告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的拟派人员情况: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含)以上造价工作经验得2分(以一级造价师证初始注册年限认定);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更正为: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和从事10年(含)以上造价工作经验得2分(以一级造价师证初始注册年限认定),否则不得分;项目组成员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
具体详见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字体标红部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2日 15时4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26.com,联系人:孟晨光,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财政局本级
地 址: 金沙江路39号
联系方式: 姚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联系方式: 申诗博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申诗博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1000万~10000万)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6-12 至 2023-06-16
撰写单位: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申诗博
( (略) 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1000万~10000万)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8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1000万~10000万)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事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公告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3年7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更正事项:评分细则。原公告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的拟派人员情况: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含)以上造价工作经验得2分(以一级造价师证初始注册年限认定);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更正为: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和从事10年(含)以上造价工作经验得2分(以一级造价师证初始注册年限认定),否则不得分;项目组成员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
具体详见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字体标红部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2日 15时4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26.com,联系人:孟晨光,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财政局本级
地 址: 金沙江路39号
联系方式: 姚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联系方式: 申诗博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申诗博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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