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西区杨柳河综合治理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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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西区杨柳河综合治理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铁西区杨柳河综合治理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6-13 至 2023-06-19
撰写单位: (略) 鞍勤 (略) 撰写人: 高洁
( (略) 铁西区杨柳河综合治理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铁西区杨柳河综合治理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由“2023年7月6日13点30分”更正为“2023年6月26日13点30分”;
2、开启时间由“2023年7月6日13点30分”更正为“2023年6月26日13点30分”;
3、开启地点由“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224)”,更正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222)”;
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2日 16时4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 (略) “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 (略) 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邮寄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室( (略) 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收件人:孟晓龙(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
手机:*
备注:8:30至16:30(工作日)收件。 (略) 送至指定的文件存放地点,并由接收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响应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磋商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磋商会议时登*“腾讯会议”APP。【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
8.本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 (略) 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铁西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铁西区兴盛南路248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鞍勤 (略)
地 址: (略) 铁东区胜利南路49号( (略) )三楼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明润琦、李冰
电 话: 041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铁西区杨柳河综合治理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6-13 至 2023-06-19
撰写单位: (略) 鞍勤 (略) 撰写人: 高洁
( (略) 铁西区杨柳河综合治理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铁西区杨柳河综合治理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由“2023年7月6日13点30分”更正为“2023年6月26日13点30分”;
2、开启时间由“2023年7月6日13点30分”更正为“2023年6月26日13点30分”;
3、开启地点由“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224)”,更正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222)”;
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2日 16时4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 (略) “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 (略) 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邮寄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室( (略) 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收件人:孟晓龙(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
手机:*
备注:8:30至16:30(工作日)收件。 (略) 送至指定的文件存放地点,并由接收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响应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磋商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磋商会议时登*“腾讯会议”APP。【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
8.本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 (略) 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铁西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铁西区兴盛南路248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鞍勤 (略)
地 址: (略) 铁东区胜利南路49号( (略) )三楼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明润琦、李冰
电 话: 041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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