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兴安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项目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兴安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兴安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2日 16:24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07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6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继伟
项目联系电话 0773-*
采购单位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兴安县教育路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建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3-G2-*-GXJ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安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建DN110入户污水管网28140米;新建污水管网28112米,其中DN200污水管网15372米,DN315污水管网10140米,DN400污水管网2600米;污水检查井1220座,入户井1220座;厌氧池12座,人工湿地12座;改造沟渠483米;破路修复55333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要求的内容) 新建DN110入户污水管网26110米;新建污水管网27606米,其中DN200污水管网18455米,DN315污水管网9151米;污水检查井606座,入户井838座;厌氧池12座,人工湿地12座;改造沟渠483米;破路修复3844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要求的内容)。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合同履约期限” 210日历天 130日历天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建DN110入户污水管网28140米;新建污水管网28112米,其中DN200污水管网15372米,DN315污水管网10140米,DN400污水管网2600米;污水检查井1220座,入户井1220座;厌氧池12座,人工湿地12座;改造沟渠483米;破路修复55333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要求的内容) 新建DN110入户污水管网26110米;新建污水管网27606米,其中DN200污水管网18455米,DN315污水管网9151米;污水检查井606座,入户井838座;厌氧池12座,人工湿地12座;改造沟渠483米;破路修复3844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要求的内容)。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期” 要求工期: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2月5日。
要求工期:1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7日。
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15.2.1、15.2.2” 15.2.1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15.2.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致使工程、单位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知,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能超过 24 个月。(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15.2.1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5.2.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致使工程、单位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知,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30%。
预付款支付期限:无。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进度款支付至80%前全部扣回。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预付款支付期限:无。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
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在质保期(一年)满后一个月内将质保金的全部返回给承包人。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在质保期(两年)满后一个月内将质保金的全部返回给承包人。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它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兴安县教育路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业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6楼

联系方式: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继伟

电 话:0773-*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兴安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2日 16:24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07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6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继伟
项目联系电话 0773-*
采购单位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兴安县教育路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建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3-G2-*-GXJ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安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建DN110入户污水管网28140米;新建污水管网28112米,其中DN200污水管网15372米,DN315污水管网10140米,DN400污水管网2600米;污水检查井1220座,入户井1220座;厌氧池12座,人工湿地12座;改造沟渠483米;破路修复55333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要求的内容) 新建DN110入户污水管网26110米;新建污水管网27606米,其中DN200污水管网18455米,DN315污水管网9151米;污水检查井606座,入户井838座;厌氧池12座,人工湿地12座;改造沟渠483米;破路修复3844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要求的内容)。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合同履约期限” 210日历天 130日历天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建DN110入户污水管网28140米;新建污水管网28112米,其中DN200污水管网15372米,DN315污水管网10140米,DN400污水管网2600米;污水检查井1220座,入户井1220座;厌氧池12座,人工湿地12座;改造沟渠483米;破路修复55333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要求的内容) 新建DN110入户污水管网26110米;新建污水管网27606米,其中DN200污水管网18455米,DN315污水管网9151米;污水检查井606座,入户井838座;厌氧池12座,人工湿地12座;改造沟渠483米;破路修复3844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要求的内容)。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期” 要求工期: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2月5日。
要求工期:1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7日。
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15.2.1、15.2.2” 15.2.1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15.2.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致使工程、单位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知,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能超过 24 个月。(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15.2.1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5.2.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致使工程、单位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知,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30%。
预付款支付期限:无。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进度款支付至80%前全部扣回。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预付款支付期限:无。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
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在质保期(一年)满后一个月内将质保金的全部返回给承包人。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在质保期(两年)满后一个月内将质保金的全部返回给承包人。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它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兴安县教育路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业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6楼

联系方式: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继伟

电 话:0773-*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