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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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绥中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5-30 至 2023-06-05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赵九斌
(绥中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0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绥中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绥中县小庄子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四分区工程量清单中(*项:客土运输(40km)单价0(免费运输))根据设计内容实施,设计内容如下:
(3)客土工程
治理区设计恢复旱地和林地,恢复旱地区为公路的北侧,恢复林地区为公路的南侧,恢复旱地区平整后可利用土层厚度0.5m,本次采用全面客土厚度0.3m,使客土总厚度达到0.8m(自然沉实厚),客土自然沉实系数按1.3进行计算。客土量为6827m3。对Q7区恢复林地区本次设计选择采取全面客土、穴状客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人工结合机械的方式进行客土。客土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穴状客土区尺寸不小于0.5×0.5×0.5m,每穴坑覆土量不少于0.125m3,穴坑内全部覆土0.5m厚(自然沉实后),穴间客土0.2m(自然沉实后)。客土自然沉实系数按1.3进行计算,客土量为:991m3。客土来源绥棱高速公路网户满族乡凉水河子村剥离土,客土土质达到《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根据业主的意见该治理区购土及客土运输不计入本项目预算费用。
设计工作量:客土运输7818m3(运距40km),机械平土22757m2。
二、绥中县小庄子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二分区工程量清单中(SD*项:播种草籽)计量单位为公顷,工程量为1.29。
三、投标供应商收到变更信息后请给代理机构邮箱(*@*63.com)发送回函,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上午9:30时,如投标供应商承诺按时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则开标时间不变,如不能按时完成投标文件递交请在回函时写明需要制作投标文件时间,代理机构会根据投标供应商回复情况,在进行开标变更,注:如供应商未发邮箱,视为认定原开标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3日 11时1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绥中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 址: 绥中县和平街西段9号
联系方式: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高新园区高新5路36号
联系方式: 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九斌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绥中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5-30 至 2023-06-05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赵九斌
(绥中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0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绥中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绥中县小庄子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四分区工程量清单中(*项:客土运输(40km)单价0(免费运输))根据设计内容实施,设计内容如下:
(3)客土工程
治理区设计恢复旱地和林地,恢复旱地区为公路的北侧,恢复林地区为公路的南侧,恢复旱地区平整后可利用土层厚度0.5m,本次采用全面客土厚度0.3m,使客土总厚度达到0.8m(自然沉实厚),客土自然沉实系数按1.3进行计算。客土量为6827m3。对Q7区恢复林地区本次设计选择采取全面客土、穴状客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人工结合机械的方式进行客土。客土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穴状客土区尺寸不小于0.5×0.5×0.5m,每穴坑覆土量不少于0.125m3,穴坑内全部覆土0.5m厚(自然沉实后),穴间客土0.2m(自然沉实后)。客土自然沉实系数按1.3进行计算,客土量为:991m3。客土来源绥棱高速公路网户满族乡凉水河子村剥离土,客土土质达到《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根据业主的意见该治理区购土及客土运输不计入本项目预算费用。
设计工作量:客土运输7818m3(运距40km),机械平土22757m2。
二、绥中县小庄子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二分区工程量清单中(SD*项:播种草籽)计量单位为公顷,工程量为1.29。
三、投标供应商收到变更信息后请给代理机构邮箱(*@*63.com)发送回函,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上午9:30时,如投标供应商承诺按时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则开标时间不变,如不能按时完成投标文件递交请在回函时写明需要制作投标文件时间,代理机构会根据投标供应商回复情况,在进行开标变更,注:如供应商未发邮箱,视为认定原开标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3日 11时1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绥中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 址: 绥中县和平街西段9号
联系方式: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高新园区高新5路36号
联系方式: 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九斌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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