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维护维修经费项目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维护维修经费项目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3 12: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维护维修经费项目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略) 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维护维修经费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3-3000),于2023年6月5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6点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58元(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8%)。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36元(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2%)。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11.2.2条款中第(8)点 |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扫描件或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扫描件或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11.2.12条款 | 新增 | 11.2.1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6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序号5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文件规定格式为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带★号的格式(即格式二、格式五、格式六、格式七、格式八、格式九、格式十、格式十一、格式十二)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序号5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文件规定格式为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带★号的格式(即格式三、格式四))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45.3条款 |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现文)》。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七《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删除 |
第四章投 标文件格式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 新增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三、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活动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工程交易活动安排为准。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现文)》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3、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开放大学
日 期:2023年6月12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现文)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信(6分) | 业绩 | 1.8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业绩金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每项得0.6分,最高得1.8分。 |
工程获奖 | 2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完成过的工程项目: (略) 级( (略) 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 注:本项最高得2分。 | |
财务指标 | 1 |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的平均资产负债率: ①平均资产负债率≤50%的,得1分; ②50%<平均资产负债率≤60%的,得0.5分; ③平均资产负债率>60%的,得0.2分; 本项最高得1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1.2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 ①获得工程类发明专利6项或以上的,得1.2分; ②获得工程类发明专利4-5项的,得0.8分; ③获得工程类发明专利1-3项的,得0.4分; 其他不得分;按投标人最高得分档次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算。 |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人员配备 | 6 | 投标人拟投入主要人员完全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见附件)的,得6分;不满足的,得0分。 |
技术负责人 | 2 | 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 ①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0.5分; ②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年限8年或以上(含8年)的,得1.5分;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年限8年以下(不含8年)的,得0.8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注:本项累计最高得2分。 | |
质量负责人 | 2 | 拟投入的质量负责人: ① 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0.5分; ② 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年限8年或以上(含8年)的,得1.5分;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年限8年以下(不含8年)的,得0.8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注:本项累计最高得2分。 | |
安全负责人 | 2 | 拟投入的安全负责人: ①具有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0.5分; ②取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年限15年或以上(含15年)的,得1.5分;取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年限15年以下(不含15年)的,得0.8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注:本项累计最高得2分。 | |
造价负责人 | 2 | 拟投入的造价负责人: 投标人配备的造价负责人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年限在3年或以上(含3年)的,得2分。 | |
合计 | 20 |
注:1、类似工程业绩:业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1.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1.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工程获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取自平台的可仅提供平台内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非取平台内信息的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奖项指的是国家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省级:省 (略) ( (略) 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奖项不含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等专业技术类奖项。只计算房建类项目的获奖,其他非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如市政、公路、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工程获奖须为工程实体质量奖项。
3、财务指标: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附注可不提供)。如年度审计报告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或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以0分计;平均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平均资产负债率=近三年期(年)末负债总额÷近三年期(年)末资产总额×100%。
4、工程研发能力:发明专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可查询的工程类专利为准,需提交工程类发明专利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提供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工程类“发明授权”、专利号、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期、专利权人的查询信息截图,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5、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5.1、项目管理机构 (略) 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 (略) ,则不 (略) 人员。
5.2、所有人员不得兼任。人员须提供对应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的发证日期或通过日期或评审日期中最晚的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计算。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需为投标人,证书年限以注册证书初始注册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计算。
5.3所有人员应提供近1个月(2023年5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6、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7、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附件: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项目管理团队 | 数量(名) | 基本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 须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须提供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合计 | 6 | / |
注:所有人员不得兼任,人数数量和基本要求必须满足本表要求,上述所需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或投标人公章。
附件2
★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37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37号文的规定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第5点“打√”标识。
投标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单位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
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5点清单,在投标文件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建设单位 | 投标单位 | 备注 |
一、基坑支护 | ( ) | ( ) | |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 ( ) | |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 ) | ( ) | |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四)高处作业吊篮。 | ( ) | ( ) | |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 ) | ( ) | |
一、深基坑工程 | ( ) | ( ) |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 ) | |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注:此格式中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建设单位不勾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如投标单位提供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建设单位一栏有勾选或未勾选均不作为废标条件。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发布时间:2023-06-13 12: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维护维修经费项目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略) 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维护维修经费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3-3000),于2023年6月5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6点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58元(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8%)。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36元(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2%)。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11.2.2条款中第(8)点 |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扫描件或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扫描件或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11.2.12条款 | 新增 | 11.2.1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6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序号5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文件规定格式为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带★号的格式(即格式二、格式五、格式六、格式七、格式八、格式九、格式十、格式十一、格式十二)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序号5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文件规定格式为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带★号的格式(即格式三、格式四))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45.3条款 |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现文)》。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七《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删除 |
第四章投 标文件格式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 新增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三、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活动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工程交易活动安排为准。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现文)》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3、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开放大学
日 期:2023年6月12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现文)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信(6分) | 业绩 | 1.8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业绩金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每项得0.6分,最高得1.8分。 |
工程获奖 | 2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完成过的工程项目: (略) 级( (略) 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 注:本项最高得2分。 | |
财务指标 | 1 |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的平均资产负债率: ①平均资产负债率≤50%的,得1分; ②50%<平均资产负债率≤60%的,得0.5分; ③平均资产负债率>60%的,得0.2分; 本项最高得1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1.2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 ①获得工程类发明专利6项或以上的,得1.2分; ②获得工程类发明专利4-5项的,得0.8分; ③获得工程类发明专利1-3项的,得0.4分; 其他不得分;按投标人最高得分档次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算。 |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人员配备 | 6 | 投标人拟投入主要人员完全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见附件)的,得6分;不满足的,得0分。 |
技术负责人 | 2 | 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 ①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0.5分; ②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年限8年或以上(含8年)的,得1.5分;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年限8年以下(不含8年)的,得0.8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注:本项累计最高得2分。 | |
质量负责人 | 2 | 拟投入的质量负责人: ① 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0.5分; ② 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年限8年或以上(含8年)的,得1.5分;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年限8年以下(不含8年)的,得0.8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注:本项累计最高得2分。 | |
安全负责人 | 2 | 拟投入的安全负责人: ①具有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0.5分; ②取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年限15年或以上(含15年)的,得1.5分;取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年限15年以下(不含15年)的,得0.8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注:本项累计最高得2分。 | |
造价负责人 | 2 | 拟投入的造价负责人: 投标人配备的造价负责人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年限在3年或以上(含3年)的,得2分。 | |
合计 | 20 |
注:1、类似工程业绩:业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1.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1.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工程获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取自平台的可仅提供平台内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非取平台内信息的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奖项指的是国家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省级:省 (略) ( (略) 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奖项不含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等专业技术类奖项。只计算房建类项目的获奖,其他非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如市政、公路、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工程获奖须为工程实体质量奖项。
3、财务指标: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附注可不提供)。如年度审计报告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或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以0分计;平均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平均资产负债率=近三年期(年)末负债总额÷近三年期(年)末资产总额×100%。
4、工程研发能力:发明专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可查询的工程类专利为准,需提交工程类发明专利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提供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工程类“发明授权”、专利号、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期、专利权人的查询信息截图,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5、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5.1、项目管理机构 (略) 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 (略) ,则不 (略) 人员。
5.2、所有人员不得兼任。人员须提供对应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的发证日期或通过日期或评审日期中最晚的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计算。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需为投标人,证书年限以注册证书初始注册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计算。
5.3所有人员应提供近1个月(2023年5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6、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7、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附件: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项目管理团队 | 数量(名) | 基本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 须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须提供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合计 | 6 | / |
注:所有人员不得兼任,人数数量和基本要求必须满足本表要求,上述所需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或投标人公章。
附件2
★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37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37号文的规定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第5点“打√”标识。
投标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单位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
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5点清单,在投标文件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建设单位 | 投标单位 | 备注 |
一、基坑支护 | ( ) | ( ) | |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 ( ) | |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 ) | ( ) | |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四)高处作业吊篮。 | ( ) | ( ) | |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 ) | ( ) | |
一、深基坑工程 | ( ) | ( ) |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 ) | |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注:此格式中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建设单位不勾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如投标单位提供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建设单位一栏有勾选或未勾选均不作为废标条件。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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