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证号:房权证清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清国用2010字第109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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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证号:房权证清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清国用2010字第10926号

(略) (略) (略) 执行裁定书(2023)闽04执恢12号之一, (略) 金 (略) 名下的位于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399号半地下室商场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号:房权证清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清国用2010字第10926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中心。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法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8-*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13日

(略) (略) (略) 执行裁定书(2023)闽04执恢12号之一, (略) 金 (略) 名下的位于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399号半地下室商场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号:房权证清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清国用2010字第10926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中心。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法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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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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