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2023年塔上镇贾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补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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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2023年塔上镇贾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补遗一

灵寿县2023年塔上镇贾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补遗(一)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3年06月14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灵寿县2023年塔上镇贾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①工资保证金:中标方通过保函方式向灵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缴纳工资保证金,缴纳标准:中标价格的1%,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完成工资保证金保函。”修改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①工资保证金:中标方通过保函方式向灵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缴纳工资保证金,缴纳标准:中标价格的2%,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完成工资保证金保函。” 2、工程量清单工程项目汇总表中“项目名称:灵寿县2023年塔上镇贾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项目规模(公顷):15.488”,修改为:“项目名称:灵寿县2023年塔上镇贾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项目规模(公顷):15.488 金额单位:万元。” 3、其他内容不变。
灵寿县2023年塔上镇贾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补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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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2023年06月14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灵寿县2023年塔上镇贾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①工资保证金:中标方通过保函方式向灵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缴纳工资保证金,缴纳标准:中标价格的1%,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完成工资保证金保函。”修改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①工资保证金:中标方通过保函方式向灵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缴纳工资保证金,缴纳标准:中标价格的2%,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完成工资保证金保函。” 2、工程量清单工程项目汇总表中“项目名称:灵寿县2023年塔上镇贾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项目规模(公顷):15.488”,修改为:“项目名称:灵寿县2023年塔上镇贾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项目规模(公顷):15.488 金额单位:万元。” 3、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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