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沙培训基地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梅沙培训基地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22-2023FE4135SZF-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梅沙培训基地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2日
更正事项: R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附表:评分标准和细则”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3 | 商务部分 | 54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2 | 冷库设备情况 | 8 | 专家打分 | 1.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的冷库(含冷冻和冷藏)面积: ⑴冷库面积总计在500平方米(含)以上的,得8分; ⑵冷库面积总计在200(含)-5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4分; ⑶冷库面积总计在2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2分; ⑷无冷库的不得分。 投标人为自有的提供冷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或冷库安装合同或冷库转让合同)(租赁的提供与冷库所有人租赁的合同扫描件)、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具备CNAS和 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冷冻库和冷藏库的校准文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CNAS和CMA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因资料较多,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和格式提供本项上述冷库证明材料,自有冷库的:自有证明+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冷库温度校准报告;租赁冷库的:租赁证明+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冷库温度校准报告。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计得分。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
9 | 食品安全检测 | 8 | 专家打分 | 评分标准: 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前以投标人名义送检的2023年上半年连续3个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加盖CMA及CNAS印章的检测报告:蔬菜类、肉类、水产品类、水果类、禽类、豆制品、干货类、面粉类、米类、乳制品共10类且每一类的检测项目≥11项,得8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每一类只需提供一份检测报告,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 (2)提供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或者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的查询截图且查询报告编号一致,需提供相关查询网站截图。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10 | 企业信息化管理实力 | 3 | 专家打分 | 评审内容: 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具备以下一类系统(软件)得0.75分:此项最高得3分。 1)冷链物流供应链管理类系统; 2)仓库进销存综合管理类系统; 3)餐饮管理可视化类系统; 4)农产品质量检测类系统。 证明文件: 1)如为自有的,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须能体现投标人为著作权人; 2)如为购买(或租赁)的,需同时提供: ①购买(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需体现购买人(或租赁人)为投标人; ②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需体现著作权人为出售方(或出租方); ③购买(或租赁)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需体现购买人(或租赁人)为投标人;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内容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更正为:
评分项 | 权重 | ||||
3 | 商务部分 | 54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2 | 冷库设备情况 | 8 | 专家打分 | 1.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的冷库(含冷冻和冷藏)面积: ⑴冷库面积总计在500平方米(含)以上的,得8分; ⑵冷库面积总计在200(含)-5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4分; ⑶冷库面积总计在2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2分; ⑷无冷库的不得分。 投标人为自有的提供冷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或冷库安装合同或冷库转让合同)(租赁的提供与冷库所有人租赁的合同扫描件)、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具备CNAS或 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冷冻库和冷藏库的校准文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CNAS或CMA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因资料较多,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和格式提供本项上述冷库证明材料,自有冷库的:自有证明+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冷库温度校准报告;租赁冷库的:租赁证明+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冷库温度校准报告。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计得分。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
9 | 食品安全检测 | 8 | 专家打分 | 评分标准: 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前以投标人名义送检的2023年上半年连续3个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加盖CMA及CNAS印章的检测报告(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出具自成立以来的报告):蔬菜类、肉类、水产品类、水果类、禽类、豆制品、干货类、面粉类、米类、乳制品共10类且每一类的检测项目≥11项,得8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每一类只需提供一份检测报告,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 (2)提供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或者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的查询截图且查询报告编号一致,需提供相关查询网站截图。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10 | 企业信息化管理实力 | 3 | 专家打分 | 评审内容: 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具备以下一类系统(软件)得0.75分,若同一个系统同时满足以下功能的(可以通过系统功能界面截图体现),可累计得分:此项最高得3分。 1)冷链物流供应链管理类系统; 2)仓库进销存综合管理类系统; 3)餐饮管理可视化类系统; 4)农产品质量检测类系统。 证明文件: 1)如为自有的,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及系统功能界面截图加盖公章,须能体现投标人为著作权人; 2)如为购买(或租赁)的,需同时提供: ①购买(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需体现购买人(或租赁人)为投标人; ②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系统功能界面截图加盖公章,需体现著作权人为出售方(或出租方); ③购买(或租赁)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需体现购买人(或租赁人)为投标人;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内容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2.现对“梅沙培训基地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作出如下更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更正为:2023年6月29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6月29日9:30(北京时间)。
3.其他事项不变。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 (略) 罗湖区金湖路8号
联系人姓名:李工
电 话: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 (略)
地 址: (略) 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 系 人:杜女士
电 话:0755-*、*转121
传 真: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女士、李先生
电 话:0755-*、*转108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 (略)
2023年6月13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22-2023FE4135SZF-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梅沙培训基地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2日
更正事项: R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附表:评分标准和细则”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3 | 商务部分 | 54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2 | 冷库设备情况 | 8 | 专家打分 | 1.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的冷库(含冷冻和冷藏)面积: ⑴冷库面积总计在500平方米(含)以上的,得8分; ⑵冷库面积总计在200(含)-5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4分; ⑶冷库面积总计在2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2分; ⑷无冷库的不得分。 投标人为自有的提供冷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或冷库安装合同或冷库转让合同)(租赁的提供与冷库所有人租赁的合同扫描件)、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具备CNAS和 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冷冻库和冷藏库的校准文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CNAS和CMA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因资料较多,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和格式提供本项上述冷库证明材料,自有冷库的:自有证明+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冷库温度校准报告;租赁冷库的:租赁证明+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冷库温度校准报告。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计得分。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
9 | 食品安全检测 | 8 | 专家打分 | 评分标准: 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前以投标人名义送检的2023年上半年连续3个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加盖CMA及CNAS印章的检测报告:蔬菜类、肉类、水产品类、水果类、禽类、豆制品、干货类、面粉类、米类、乳制品共10类且每一类的检测项目≥11项,得8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每一类只需提供一份检测报告,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 (2)提供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或者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的查询截图且查询报告编号一致,需提供相关查询网站截图。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10 | 企业信息化管理实力 | 3 | 专家打分 | 评审内容: 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具备以下一类系统(软件)得0.75分:此项最高得3分。 1)冷链物流供应链管理类系统; 2)仓库进销存综合管理类系统; 3)餐饮管理可视化类系统; 4)农产品质量检测类系统。 证明文件: 1)如为自有的,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须能体现投标人为著作权人; 2)如为购买(或租赁)的,需同时提供: ①购买(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需体现购买人(或租赁人)为投标人; ②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需体现著作权人为出售方(或出租方); ③购买(或租赁)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需体现购买人(或租赁人)为投标人;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内容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更正为:
评分项 | 权重 | ||||
3 | 商务部分 | 54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2 | 冷库设备情况 | 8 | 专家打分 | 1.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的冷库(含冷冻和冷藏)面积: ⑴冷库面积总计在500平方米(含)以上的,得8分; ⑵冷库面积总计在200(含)-5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4分; ⑶冷库面积总计在2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2分; ⑷无冷库的不得分。 投标人为自有的提供冷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或冷库安装合同或冷库转让合同)(租赁的提供与冷库所有人租赁的合同扫描件)、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具备CNAS或 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冷冻库和冷藏库的校准文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CNAS或CMA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因资料较多,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和格式提供本项上述冷库证明材料,自有冷库的:自有证明+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冷库温度校准报告;租赁冷库的:租赁证明+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冷库温度校准报告。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计得分。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
9 | 食品安全检测 | 8 | 专家打分 | 评分标准: 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前以投标人名义送检的2023年上半年连续3个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加盖CMA及CNAS印章的检测报告(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出具自成立以来的报告):蔬菜类、肉类、水产品类、水果类、禽类、豆制品、干货类、面粉类、米类、乳制品共10类且每一类的检测项目≥11项,得8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每一类只需提供一份检测报告,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 (2)提供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或者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的查询截图且查询报告编号一致,需提供相关查询网站截图。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10 | 企业信息化管理实力 | 3 | 专家打分 | 评审内容: 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具备以下一类系统(软件)得0.75分,若同一个系统同时满足以下功能的(可以通过系统功能界面截图体现),可累计得分:此项最高得3分。 1)冷链物流供应链管理类系统; 2)仓库进销存综合管理类系统; 3)餐饮管理可视化类系统; 4)农产品质量检测类系统。 证明文件: 1)如为自有的,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及系统功能界面截图加盖公章,须能体现投标人为著作权人; 2)如为购买(或租赁)的,需同时提供: ①购买(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需体现购买人(或租赁人)为投标人; ②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系统功能界面截图加盖公章,需体现著作权人为出售方(或出租方); ③购买(或租赁)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需体现购买人(或租赁人)为投标人;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内容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2.现对“梅沙培训基地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作出如下更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更正为:2023年6月29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6月29日9:30(北京时间)。
3.其他事项不变。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 (略) 罗湖区金湖路8号
联系人姓名:李工
电 话: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 (略)
地 址: (略) 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 系 人:杜女士
电 话:0755-*、*转121
传 真: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女士、李先生
电 话:0755-*、*转108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 (略)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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