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排放测试系统采购项目-国际招标澄清或变更公告3
车载排放测试系统采购项目-国际招标澄清或变更公告3
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第八章 第8项 “系统(设备)配置”中“设备2”第2项 “气体污染物排放测量单元”备注栏“实时测量THC、CH4、NMHC、NO/NOx、CO和CO2、NH3和N2O浓度。加热采样管至少5米。”修改为“实时测量NO/NOx、CO和CO2。加热采样管至少5米。”。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略)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3-06-14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设备用于按中国、欧洲、美国的相关排放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燃用汽油、柴油、醇醚类、LPG/CNG车辆在实际道路上和底盘测功机上进行车辆排气的采样、分析、记录和判定,具有排气污染物连续模态分析功能,能对道路行驶中的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ECU数据进行实时采集记录,按照法规要求进行数据分析及结果评价,能满足相关OBD功能检测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01-*
招标项目名称:车载排放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 (略)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且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国内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外法人机构或组织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3.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书原件。 3.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场类似实际道路车载排放设备销售业绩不得低于5套(含),且合同买方或最终用户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汽车整车部分)检验检测备案机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最终用户联系方式。注:证明资料为复印件的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证明资料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但必须体现本条要求年限、设备名称、功能、型号、数量、最终用户信息等的内容。(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的,可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业绩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3.4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售后服务及维修能力,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售后服务团队介绍、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提供《诚信声明》(格式自拟),自行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存在下列情形:1)存在与投标产品或业务相关的未决诉讼和不良履约记录的情况;2)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http://**)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 3.7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有无效投诉累计超过两次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的(已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其投标将被拒绝。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3-06-09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3-06-16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http://www.china-http://**/
招标文件售价:¥500/$70
其他说明: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发票领取建议选择电子发票,并由平台直接下载)。中国通用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http://**/;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中国通用招标网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购买或获取均属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06-30 09: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汽 (略) (略)
地址: (略) 两江新区金渝大道9号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方式:02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园区)
联系人:宋女士、胡先生
联系方式:010-*、*、*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
账号(人民币):
账号(美元):
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第八章 第8项 “系统(设备)配置”中“设备2”第2项 “气体污染物排放测量单元”备注栏“实时测量THC、CH4、NMHC、NO/NOx、CO和CO2、NH3和N2O浓度。加热采样管至少5米。”修改为“实时测量NO/NOx、CO和CO2。加热采样管至少5米。”。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略)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3-06-14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设备用于按中国、欧洲、美国的相关排放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燃用汽油、柴油、醇醚类、LPG/CNG车辆在实际道路上和底盘测功机上进行车辆排气的采样、分析、记录和判定,具有排气污染物连续模态分析功能,能对道路行驶中的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ECU数据进行实时采集记录,按照法规要求进行数据分析及结果评价,能满足相关OBD功能检测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01-*
招标项目名称:车载排放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 (略)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且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国内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外法人机构或组织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3.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书原件。 3.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场类似实际道路车载排放设备销售业绩不得低于5套(含),且合同买方或最终用户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汽车整车部分)检验检测备案机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最终用户联系方式。注:证明资料为复印件的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证明资料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但必须体现本条要求年限、设备名称、功能、型号、数量、最终用户信息等的内容。(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的,可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业绩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3.4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售后服务及维修能力,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售后服务团队介绍、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提供《诚信声明》(格式自拟),自行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存在下列情形:1)存在与投标产品或业务相关的未决诉讼和不良履约记录的情况;2)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http://**)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 3.7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有无效投诉累计超过两次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的(已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其投标将被拒绝。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3-06-09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3-06-16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http://www.china-http://**/
招标文件售价:¥500/$70
其他说明: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发票领取建议选择电子发票,并由平台直接下载)。中国通用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http://**/;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中国通用招标网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购买或获取均属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06-30 09: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汽 (略) (略)
地址: (略) 两江新区金渝大道9号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方式:02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园区)
联系人:宋女士、胡先生
联系方式:010-*、*、*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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