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红花水电厂电化学储能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柳州红花水电厂电化学储能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柳州红花水电厂电化学储能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及合同编号:XJGF2023GCGL-FW08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州红花水电厂电化学储能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的项目业主为广西西江 (略)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西西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柳州红花水电厂电化学储能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储能项目规划容量150MW/300MWh。拟建设地点为广西柳州红花水电厂。本项目拟新建设一套基于磷酸铁锂电池技术的储能系统,作为独立储能电站接入电网参与电网调峰、调频服务。配套建设一座220kV 升压站。
2.2 项目地点:柳州红花水电厂位 (略) 柳江区里雍镇红花村里雍林场附近。
2.3招标范围:负责从本工程开始实施起〔含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含设备制造期和安装期、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的监理服务〕,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及竣工阶段的竣工鉴定、竣工验收相关监理工作,即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建设文件,通过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有效控制,对合同、工程信息的有效管理,以及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等。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范围:督促承包人回访;参与鉴定质量责任;督促工程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4监理服务期:
2.4.1预计监理服务期为28个月.
2.4.2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含设备制造期和安装期、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的监理服务期 4个月(自发出监理进场通知之日算起)。
2.4.3缺陷责任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财务能力:
(1)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报表附注)等;
(2)投标人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3.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至少2项电化学储能发电项目或风电发电项目或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的业绩。
3.4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人,具有电力类专业或土建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副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人,具有电力类专业或土建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安全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国家注册安全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含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职称专业不能同时为电力类专业或土建类专业。
3.5 信誉要求:
(1)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者禁止进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的行政处罚。
(2)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任意一家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均可。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要求”的条件。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资格条件,资格条件考核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为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报名时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于2023年6月12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3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发售询价文件,投标人持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转账记录 (略) 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楼2128室李女士处开具付款收据。
4.3投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需要以个人名义存入以下账户(报名人居民身份证与银行转账的个人账户名应为同一人,且不能以单位名义存入,不收取现金,否则将被视为报名不成功,购买招标文件不开具发票):
开户名:广西西江 (略) ;
开户银行: (略) 南宁东盟商务区支行;
帐号:*327
4.4招标文件领取
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略) 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楼2105室苏女士处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取得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电子回单扫描件、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所报名的项目名称、*@*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苏女士,联系电话:0771-*),经审核合格后,即可在1天内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5日10时00分,地点 (略) 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楼2115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区平台(http://**:9000/)、广西西江 (略) 招标采购信息(http://**:5001/)上发布。
7.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提出质疑或投诉的同时要求提交书面的真实举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西江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楼
联系人:覃工
电 话:0771-*
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西江 (略) 法务部/审计部 电 话:0771-*
招标人:广西西江 (略)
2023年6月12日
柳州红花水电厂电化学储能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及合同编号:XJGF2023GCGL-FW08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州红花水电厂电化学储能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的项目业主为广西西江 (略)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西西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柳州红花水电厂电化学储能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储能项目规划容量150MW/300MWh。拟建设地点为广西柳州红花水电厂。本项目拟新建设一套基于磷酸铁锂电池技术的储能系统,作为独立储能电站接入电网参与电网调峰、调频服务。配套建设一座220kV 升压站。
2.2 项目地点:柳州红花水电厂位 (略) 柳江区里雍镇红花村里雍林场附近。
2.3招标范围:负责从本工程开始实施起〔含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含设备制造期和安装期、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的监理服务〕,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及竣工阶段的竣工鉴定、竣工验收相关监理工作,即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建设文件,通过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有效控制,对合同、工程信息的有效管理,以及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等。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范围:督促承包人回访;参与鉴定质量责任;督促工程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4监理服务期:
2.4.1预计监理服务期为28个月.
2.4.2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含设备制造期和安装期、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的监理服务期 4个月(自发出监理进场通知之日算起)。
2.4.3缺陷责任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财务能力:
(1)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报表附注)等;
(2)投标人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3.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至少2项电化学储能发电项目或风电发电项目或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的业绩。
3.4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人,具有电力类专业或土建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副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人,具有电力类专业或土建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安全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国家注册安全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含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职称专业不能同时为电力类专业或土建类专业。
3.5 信誉要求:
(1)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者禁止进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的行政处罚。
(2)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任意一家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均可。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要求”的条件。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资格条件,资格条件考核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为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报名时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于2023年6月12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3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发售询价文件,投标人持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转账记录 (略) 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楼2128室李女士处开具付款收据。
4.3投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需要以个人名义存入以下账户(报名人居民身份证与银行转账的个人账户名应为同一人,且不能以单位名义存入,不收取现金,否则将被视为报名不成功,购买招标文件不开具发票):
开户名:广西西江 (略) ;
开户银行: (略) 南宁东盟商务区支行;
帐号:*327
4.4招标文件领取
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略) 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楼2105室苏女士处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取得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电子回单扫描件、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所报名的项目名称、*@*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苏女士,联系电话:0771-*),经审核合格后,即可在1天内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5日10时00分,地点 (略) 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楼2115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区平台(http://**:9000/)、广西西江 (略) 招标采购信息(http://**:5001/)上发布。
7.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提出质疑或投诉的同时要求提交书面的真实举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西江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楼
联系人:覃工
电 话:0771-*
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西江 (略) 法务部/审计部 电 话:0771-*
招标人:广西西江 (略)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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