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庐江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更正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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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庐江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更正公告三

2023年庐江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更正公告[2023](三)
发布时间:2023-06-15
浏览次数:7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NNFZ002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庐江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在“第一章 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仅第3包和第4包);”本项目采购的服务为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的公益性、公共性的居家养老服务,属于民生保障服务;且从事该类养老民生保障服务的供应商多为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同时,肥西县“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中,也将未超规模的社会组织视同中小型企业参与项目招标。问:是否可以将规模未超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社会组织视同中小企业参与第3包、第4包招标?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在评分标准的企业业绩中:1、提供加盖公章的业主方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类评价的,县级政府部门的每提供1个业绩评价(优秀或良好或合格)得1分,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评价为优秀的得2分、良好的得1.5分、合格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 8 分);2、 (略) 级以上政府部门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类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 4 分, (略) 级政府部门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类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具有县级政府部门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类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本小项满 13 分)。建议修改为:1、提供加盖公章的业主方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类、残疾人服务类等其他社会工作服务类业绩评价的,县级政府部门的每提供1个业绩评价(优秀或良好或合格)得1分,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评价为优秀的得2分、良好的得1.5分、合格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8分);2、 (略) 级以上政府部门购买养老服务类、残疾人服务类等其他社会工作服务类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4分, (略) 级政府部门购买养老服务类、残疾人服务类等其他社会工作服务类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具有县级政府部门购买养老服务类、残疾人服务类等其他社会工作服务类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本小项满 13 分)。

答: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包含养老服务类、残疾人服务类等其他社会工作服务,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在评分标准的企业荣誉中:自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期,投标供应商承担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在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或政府部门举办比赛评比中获得奖项:(1)获得金奖或“一等奖”奖项的得3分;(2)获得银奖或“二等奖”奖项的得2分;(3)获得铜奖或三等奖及以下奖项的得1分。建议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期,投标供应商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养老服务类、残疾人服务类等其他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比中获得奖项或表彰的:(1) (略) 级荣誉的,得3分;(2)获得县(区)级荣誉的,得2分。

答:为了更好地体现企业实力,故评分项中要求投标人提供参加比赛获得的奖项,根据奖项的名次进行相应评分;而企业根据某项目申报获得的荣誉,是没有名次之分的,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在评分标准中的资质资格:2、投标 (略)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目仅包含餐食代购服务,不含老人餐品集中制作配送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求与本项目服务内容不相符。建议删除“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要求。

答: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含有送餐服务,但因服务对象特殊,故对送餐服务要求较高,若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对送餐服务具有实践经验,能够更好地按照送餐要求提供服务,更能保障服务对象的食品安全,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在评分标准中拟派本项目的运营人员:4)项目 (略) 级及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 “优秀社会工作者”荣誉的得3分,县(区)民政部门颁发的“优秀社会工作者”荣誉的得1.5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荣誉较多,民政部门除了颁发了“优秀社会工作者”外,还针对养老服务 (略) 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并颁发奖项, (略) 老龄委针对养老服务还 (略) 最美助老员、 (略) (略) “敬老月”先进个人等等奖项,且同样具有代表性。建议修改为:4)项目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养老类或其他社会工作类荣誉的得3分,县(区)政府部门颁发养老类或其他社会工作类荣誉的得1.5分。

答: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具有“优秀社会工作者”荣誉进行评分,因“优秀社会工作者”能够代表个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且该荣誉证书是民政部门考核发放的,具有权威性,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2页,评审细则部分:原文: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0 分);2)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得 2 分;具有国家认可的培训鉴定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得 1分。该类证书不累计计分(满分 2 分)。建议修改为“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认可的培训鉴定机构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合格证书得 2分(满分 2 分)”或者修改为“具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国家认可的评价机构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 2 分)”。

答:本项目服务要求中明确要求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此项服务是通过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形式来完成的。此评分项修改为“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认可的培训鉴定机构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合格证书得 2分(满分 2 分)”。

7、招标文件P42页拟派本项目的运营人员“(1)养老护理员(满分8分):具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或具有国家认可的评价机构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个1分”。建议修改为“(1)养老护理员(满分8分):具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或具有国家认可的评价机构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

????答:此评分项修改为“(1)养老护理员(满分8分):具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或具有国家认可的评价机构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

更正日期:2023年6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县民政局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丝绸路 1111 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

电话:*

附件信息:

2023年庐江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更正公告[2023](三)
发布时间: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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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NNFZ002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庐江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在“第一章 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仅第3包和第4包);”本项目采购的服务为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的公益性、公共性的居家养老服务,属于民生保障服务;且从事该类养老民生保障服务的供应商多为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同时,肥西县“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中,也将未超规模的社会组织视同中小型企业参与项目招标。问:是否可以将规模未超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社会组织视同中小企业参与第3包、第4包招标?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在评分标准的企业业绩中:1、提供加盖公章的业主方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类评价的,县级政府部门的每提供1个业绩评价(优秀或良好或合格)得1分,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评价为优秀的得2分、良好的得1.5分、合格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 8 分);2、 (略) 级以上政府部门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类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 4 分, (略) 级政府部门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类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具有县级政府部门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类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本小项满 13 分)。建议修改为:1、提供加盖公章的业主方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类、残疾人服务类等其他社会工作服务类业绩评价的,县级政府部门的每提供1个业绩评价(优秀或良好或合格)得1分,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评价为优秀的得2分、良好的得1.5分、合格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8分);2、 (略) 级以上政府部门购买养老服务类、残疾人服务类等其他社会工作服务类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4分, (略) 级政府部门购买养老服务类、残疾人服务类等其他社会工作服务类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具有县级政府部门购买养老服务类、残疾人服务类等其他社会工作服务类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本小项满 13 分)。

答: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包含养老服务类、残疾人服务类等其他社会工作服务,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在评分标准的企业荣誉中:自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期,投标供应商承担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在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或政府部门举办比赛评比中获得奖项:(1)获得金奖或“一等奖”奖项的得3分;(2)获得银奖或“二等奖”奖项的得2分;(3)获得铜奖或三等奖及以下奖项的得1分。建议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期,投标供应商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养老服务类、残疾人服务类等其他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比中获得奖项或表彰的:(1) (略) 级荣誉的,得3分;(2)获得县(区)级荣誉的,得2分。

答:为了更好地体现企业实力,故评分项中要求投标人提供参加比赛获得的奖项,根据奖项的名次进行相应评分;而企业根据某项目申报获得的荣誉,是没有名次之分的,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在评分标准中的资质资格:2、投标 (略)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目仅包含餐食代购服务,不含老人餐品集中制作配送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求与本项目服务内容不相符。建议删除“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要求。

答: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含有送餐服务,但因服务对象特殊,故对送餐服务要求较高,若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对送餐服务具有实践经验,能够更好地按照送餐要求提供服务,更能保障服务对象的食品安全,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在评分标准中拟派本项目的运营人员:4)项目 (略) 级及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 “优秀社会工作者”荣誉的得3分,县(区)民政部门颁发的“优秀社会工作者”荣誉的得1.5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荣誉较多,民政部门除了颁发了“优秀社会工作者”外,还针对养老服务 (略) 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并颁发奖项, (略) 老龄委针对养老服务还 (略) 最美助老员、 (略) (略) “敬老月”先进个人等等奖项,且同样具有代表性。建议修改为:4)项目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养老类或其他社会工作类荣誉的得3分,县(区)政府部门颁发养老类或其他社会工作类荣誉的得1.5分。

答: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具有“优秀社会工作者”荣誉进行评分,因“优秀社会工作者”能够代表个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且该荣誉证书是民政部门考核发放的,具有权威性,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2页,评审细则部分:原文: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0 分);2)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得 2 分;具有国家认可的培训鉴定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得 1分。该类证书不累计计分(满分 2 分)。建议修改为“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认可的培训鉴定机构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合格证书得 2分(满分 2 分)”或者修改为“具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国家认可的评价机构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 2 分)”。

答:本项目服务要求中明确要求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此项服务是通过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形式来完成的。此评分项修改为“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认可的培训鉴定机构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合格证书得 2分(满分 2 分)”。

7、招标文件P42页拟派本项目的运营人员“(1)养老护理员(满分8分):具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或具有国家认可的评价机构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个1分”。建议修改为“(1)养老护理员(满分8分):具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或具有国家认可的评价机构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

????答:此评分项修改为“(1)养老护理员(满分8分):具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或具有国家认可的评价机构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

更正日期:2023年6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县民政局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丝绸路 1111 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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