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江东新区非现场执法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项目二期临江镇检测点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河源江东新区非现场执法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项目二期临江镇检测点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ZCJ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源江东新区非现场执法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项目二期(临江镇检测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6-28 09:30:00,更正为:2023-07-0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6-28 09:30:00,更正为:2023-07-05 09:30:00。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项“评审程序”的第三小项“详细评审”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 | 项目建设方案 (5.0分) | 综合对比各投标人建设方案的可行性、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设备的选型、施工安装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完全满足项目工期、质量要求得5分;基本满足得3,不符合要求得0分。 |
主要技术要求参数 (10.0分) | 采购清单中每项标注“▲”符号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 备注: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同样扣分。 | |
综合实力(一) (8.0分) | 提供投标人获得的“车辆超限信息采集取证系统,车辆超载数据在线监控系统,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超限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的测试报告,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8分。 备注:提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测试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
综合实力(二) (6.0分) | 投标人获得的国家自动衡器型式评价机构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报告内容须含称重传感器、电荷放大器、称重显示器,得6分,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备注: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 |
综合实力(三) (3.0分) | 投标 (略) 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得3分。 备注: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 |
项目技术支撑能力 (9.0分) | 根据投标人获得的专利技术进行评价: 1、获得“车辆超载的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发明专利的得3分; 2、获得“车辆轮廓检测系统、车辆超载数据采集设备、石英传感器称重系统”实用新型专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6分。 备注:提供有效的相应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
交通执法系统对接成功案例 (4.0分) | 投标人获得的本项目同类案例、 (略) 县级系统对接成功的互联互通的成功案例,提供一个得2分;提供两个或以上的得4分。 注: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对接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分。 |
更正为:
技术部分 | 项目建设方案 (5.0分) | 综合对比各投标人建设方案的可行性、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设备的选型、施工安装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完全满足项目工期、质量要求得5分;基本满足得3,不符合要求得0分。 |
主要技术要求参数 (10.0分) | 采购清单中每项标注“▲”符号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 备注: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同样扣分。 | |
综合实力(一) (18.0分) | 提供投标人获得的“车辆超限信息采集取证系统,车辆超载数据在线监控系统,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超限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车道数据采集系统,方向石英传感器称重系统”的测试报告,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18分。 备注:提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测试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
综合实力(二) (5.0分) | 投标人获得的国家自动衡器型式评价机构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报告内容须含称重传感器、电荷放大器、称重显示器,得5分,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备注: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 |
综合实力(三) (3.0分) | 投标 (略) 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得3分。 备注: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 |
交通执法系统对接成功案例 (4.0分) | 投标人获得的本项目同类案例、 (略) 县级系统对接成功的互联互通的成功案例,提供一个得2分;提供两个或以上的得4分。 备注: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对接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5日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变更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变更文件为准。
名 称: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2 号楼 202 室
联系方式:0762-*
名 称: (略) 河源分公司
地 址: (略) 源城区滨江大道北366号宝豪御龙湾二期16栋商铺383A号
联系方式:0762-*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762-*
(略) 河源分公司
2023年06月15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ZCJ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源江东新区非现场执法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项目二期(临江镇检测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6-28 09:30:00,更正为:2023-07-0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6-28 09:30:00,更正为:2023-07-05 09:30:00。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项“评审程序”的第三小项“详细评审”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 | 项目建设方案 (5.0分) | 综合对比各投标人建设方案的可行性、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设备的选型、施工安装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完全满足项目工期、质量要求得5分;基本满足得3,不符合要求得0分。 |
主要技术要求参数 (10.0分) | 采购清单中每项标注“▲”符号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 备注: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同样扣分。 | |
综合实力(一) (8.0分) | 提供投标人获得的“车辆超限信息采集取证系统,车辆超载数据在线监控系统,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超限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的测试报告,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8分。 备注:提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测试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
综合实力(二) (6.0分) | 投标人获得的国家自动衡器型式评价机构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报告内容须含称重传感器、电荷放大器、称重显示器,得6分,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备注: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 |
综合实力(三) (3.0分) | 投标 (略) 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得3分。 备注: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 |
项目技术支撑能力 (9.0分) | 根据投标人获得的专利技术进行评价: 1、获得“车辆超载的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发明专利的得3分; 2、获得“车辆轮廓检测系统、车辆超载数据采集设备、石英传感器称重系统”实用新型专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6分。 备注:提供有效的相应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
交通执法系统对接成功案例 (4.0分) | 投标人获得的本项目同类案例、 (略) 县级系统对接成功的互联互通的成功案例,提供一个得2分;提供两个或以上的得4分。 注: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对接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分。 |
更正为:
技术部分 | 项目建设方案 (5.0分) | 综合对比各投标人建设方案的可行性、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设备的选型、施工安装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完全满足项目工期、质量要求得5分;基本满足得3,不符合要求得0分。 |
主要技术要求参数 (10.0分) | 采购清单中每项标注“▲”符号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 备注: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同样扣分。 | |
综合实力(一) (18.0分) | 提供投标人获得的“车辆超限信息采集取证系统,车辆超载数据在线监控系统,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超限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车道数据采集系统,方向石英传感器称重系统”的测试报告,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18分。 备注:提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测试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
综合实力(二) (5.0分) | 投标人获得的国家自动衡器型式评价机构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报告内容须含称重传感器、电荷放大器、称重显示器,得5分,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备注: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 |
综合实力(三) (3.0分) | 投标 (略) 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得3分。 备注: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 |
交通执法系统对接成功案例 (4.0分) | 投标人获得的本项目同类案例、 (略) 县级系统对接成功的互联互通的成功案例,提供一个得2分;提供两个或以上的得4分。 备注: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对接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5日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变更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变更文件为准。
名 称: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2 号楼 202 室
联系方式:0762-*
名 称: (略) 河源分公司
地 址: (略) 源城区滨江大道北366号宝豪御龙湾二期16栋商铺383A号
联系方式:0762-*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762-*
(略) 河源分公司
2023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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