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中心医院外科楼文化特色空间打造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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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中心医院外科楼文化特色空间打造招标变更

招标失败公告

本公司组织实施的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外科楼文化特色空间打造项目项目(编号:LHACG*),因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而致招标失败。

一、项目编号:LHACG*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外科楼文化特色空间打造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

序号

投标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备注

1

深圳影一 (略)

通过不通过深圳影一 (略) 提供了《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但未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p2.5 室内全彩屏的节能产品证书,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属于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第五条“
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的情形,该公司本次投标作无效处理。

2

(略) (略)

通过通过

3

(略) (略)

通过不通过 (略) (略) 提供的《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属于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第六条“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情形,该公司本次投标作无效处理。

4

(略) 大略 (略)

通过不通过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

包组

投标供应商

A

因作出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本项目无中标(成交)供应商。

五、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1.潘彩萍;2.刘璐;3.冯睿东;4.冯亮权;5.安和平。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龙 (略)
地址: (略) 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大道西
项目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0755-*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龙华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 (略) 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梅龙大道2283号7栋(国鸿大厦A.B座)A座11层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755-*

请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 (略) 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梅龙大道2283号7栋(国鸿大厦A.B座)A座11层。质疑咨询电话:0755-*。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06月15日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3d4423b0-9230-42be-a67b-bb2110e7389b.html

招标失败公告

本公司组织实施的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外科楼文化特色空间打造项目项目(编号:LHACG*),因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而致招标失败。

一、项目编号:LHACG*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外科楼文化特色空间打造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

序号

投标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备注

1

深圳影一 (略)

通过不通过深圳影一 (略) 提供了《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但未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p2.5 室内全彩屏的节能产品证书,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属于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第五条“
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的情形,该公司本次投标作无效处理。

2

(略) (略)

通过通过

3

(略) (略)

通过不通过 (略) (略) 提供的《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属于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第六条“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情形,该公司本次投标作无效处理。

4

(略) 大略 (略)

通过不通过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

包组

投标供应商

A

因作出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本项目无中标(成交)供应商。

五、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1.潘彩萍;2.刘璐;3.冯睿东;4.冯亮权;5.安和平。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龙 (略)
地址: (略) 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大道西
项目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0755-*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龙华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 (略) 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梅龙大道2283号7栋(国鸿大厦A.B座)A座11层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755-*

请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 (略) 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梅龙大道2283号7栋(国鸿大厦A.B座)A座11层。质疑咨询电话:0755-*。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06月15日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3d4423b0-9230-42be-a67b-bb2110e738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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