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变更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医疗设备招标变更



点击查看>> 15:58

质疑答复

供应商:( (略) 、 (略) 市 (略) 区小南街128号1-1栋5楼505,506号、黄光平、 点击查看>>

法定代表人:(王静、总经理 )

委托代理人:(黄光平、项目经理、 点击查看>>

被质疑人:( (略) (略)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 (略) 1号楼17楼、 点击查看>> 、黎先生、许小姐、 点击查看>> /829)

(略) 因认为 (略) (略) 2015年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SCIT-ZG- 点击查看>> )的中标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 * 日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于 * 日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

第5包设备名称:空氧混合仪器,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一、★1、主机应为集空氧混合、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新生儿复苏三大功能的一体机,且氧气浓度与温度等数字显示在主机上。

    质疑内容:(科曼、明通)投标产品可与湿化瓶等组成建议CPAP, (略) 要求的三大功能一体机,同事主机也无法显示氧气浓度与温度,本公司投标产品满足上述要求外主机屏幕还可以显示工作设定值(氧气浓度、温度)、报警范围(氧气浓度、温度)、工作模式。

二、★3.分气模式:头罩给氧模式下,分气结构使头罩内的氧浓度分布均匀。

质疑内容:(科曼、明通)投标产品无工作模式选择,无分气结构。

三、★4.浓度与温度控制:对呼吸区域的温度和浓度可以持续精确测量和调控并数字显示。 

7.输入混合气体氧浓度范围:

鼻塞工作模式:21%~99%,调节进步1%

氧罩工作模式:21%~70%,调节进步1%

8.恒温呼吸管路患者呼吸端工作温度范围:

鼻塞工作模式:30°C~37°C,调节进步0.1°C。

氧罩工作模式:30°C~41°C,调节进步0.1°C。

质疑内容:(科曼)投标产品无法对混合 (略) 精确度为1%的调节,也没法在主机上显示;(明通)投标产品无温度调节。

四、11.恒温呼吸管路呼吸端的报警温度:鼻塞模式与氧罩模式上限报警和下限报警温度:设定温度±1°C。

质疑内容:(科曼、明通)投标产品无温度调节。

(略) 诉第一中标候选人:成 (略) (科曼)、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市 (略) (明通), (略) 文件带★条款。

经审查:我司 (略) 于2015年1 (略) 复议,针对 (略) 的质疑事项, (略) 仔细复议相关资料,对上述质疑事项做出如下回复:

一、          对于成 (略) 的四项质疑说明如下:

第一项: 根据成 (略) 的质疑回复函(其所投产品本身就具有空氧混合、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新生儿复苏三大功能为一体。且氧气浓度具有刻度数值显示,温度具有数字显示,并提供了佐证材料), (略) (略) 了说明,专家组结合投标文件认可其说明;

第二项:根据成 (略) 的质疑回复函(其所投产品分气模式具备有头罩给氧模式,并且配置有高精度的分气结构使氧浓度分布均匀;且 (略) 提出的质疑内容中“投标产品无工作模式选择,无分气结构”与招标文件要求内容不符),专家组结合投标文件认可其说明;

第三项:招标文件并未要求调解精度,只要求了调节进步为1%。专家组认为 (略) 对于精度的质疑问题不存在;另外“混合气体浓度没法在主机上显示”的质疑,已经在质疑回复第一项中做出了说明;

第四项:根据成 (略) 的质疑回复函(其所投产品温度完全可调,并提供了佐证材料),专家组结合投标文件认可其说明。

二、对于 (略) 市 (略) 的质疑说明如下:

专家组认真复核了其投标文件, (略) 文件,但其在对质疑的书面答复中, (略) 文件要求。因此专家组认可质疑内容,建议取消 (略) 市 (略) 第二名的资格。

根据《 (略) 理办法》川财采[2010]58号第三十四条第(五)款之规定,现答复如下:

对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 (略) 分属实,未构成供应商合法权益损害的,维持采购结果。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门依法提起投诉。

 

 

(略) (略)

* 日

 

 



点击查看>> 15:58

质疑答复

供应商:( (略) 、 (略) 市 (略) 区小南街128号1-1栋5楼505,506号、黄光平、 点击查看>>

法定代表人:(王静、总经理 )

委托代理人:(黄光平、项目经理、 点击查看>>

被质疑人:( (略) (略)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 (略) 1号楼17楼、 点击查看>> 、黎先生、许小姐、 点击查看>> /829)

(略) 因认为 (略) (略) 2015年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SCIT-ZG- 点击查看>> )的中标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 * 日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于 * 日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

第5包设备名称:空氧混合仪器,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一、★1、主机应为集空氧混合、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新生儿复苏三大功能的一体机,且氧气浓度与温度等数字显示在主机上。

    质疑内容:(科曼、明通)投标产品可与湿化瓶等组成建议CPAP, (略) 要求的三大功能一体机,同事主机也无法显示氧气浓度与温度,本公司投标产品满足上述要求外主机屏幕还可以显示工作设定值(氧气浓度、温度)、报警范围(氧气浓度、温度)、工作模式。

二、★3.分气模式:头罩给氧模式下,分气结构使头罩内的氧浓度分布均匀。

质疑内容:(科曼、明通)投标产品无工作模式选择,无分气结构。

三、★4.浓度与温度控制:对呼吸区域的温度和浓度可以持续精确测量和调控并数字显示。 

7.输入混合气体氧浓度范围:

鼻塞工作模式:21%~99%,调节进步1%

氧罩工作模式:21%~70%,调节进步1%

8.恒温呼吸管路患者呼吸端工作温度范围:

鼻塞工作模式:30°C~37°C,调节进步0.1°C。

氧罩工作模式:30°C~41°C,调节进步0.1°C。

质疑内容:(科曼)投标产品无法对混合 (略) 精确度为1%的调节,也没法在主机上显示;(明通)投标产品无温度调节。

四、11.恒温呼吸管路呼吸端的报警温度:鼻塞模式与氧罩模式上限报警和下限报警温度:设定温度±1°C。

质疑内容:(科曼、明通)投标产品无温度调节。

(略) 诉第一中标候选人:成 (略) (科曼)、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市 (略) (明通), (略) 文件带★条款。

经审查:我司 (略) 于2015年1 (略) 复议,针对 (略) 的质疑事项, (略) 仔细复议相关资料,对上述质疑事项做出如下回复:

一、          对于成 (略) 的四项质疑说明如下:

第一项: 根据成 (略) 的质疑回复函(其所投产品本身就具有空氧混合、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新生儿复苏三大功能为一体。且氧气浓度具有刻度数值显示,温度具有数字显示,并提供了佐证材料), (略) (略) 了说明,专家组结合投标文件认可其说明;

第二项:根据成 (略) 的质疑回复函(其所投产品分气模式具备有头罩给氧模式,并且配置有高精度的分气结构使氧浓度分布均匀;且 (略) 提出的质疑内容中“投标产品无工作模式选择,无分气结构”与招标文件要求内容不符),专家组结合投标文件认可其说明;

第三项:招标文件并未要求调解精度,只要求了调节进步为1%。专家组认为 (略) 对于精度的质疑问题不存在;另外“混合气体浓度没法在主机上显示”的质疑,已经在质疑回复第一项中做出了说明;

第四项:根据成 (略) 的质疑回复函(其所投产品温度完全可调,并提供了佐证材料),专家组结合投标文件认可其说明。

二、对于 (略) 市 (略) 的质疑说明如下:

专家组认真复核了其投标文件, (略) 文件,但其在对质疑的书面答复中, (略) 文件要求。因此专家组认可质疑内容,建议取消 (略) 市 (略) 第二名的资格。

根据《 (略) 理办法》川财采[2010]58号第三十四条第(五)款之规定,现答复如下:

对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 (略) 分属实,未构成供应商合法权益损害的,维持采购结果。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门依法提起投诉。

 

 

(略) (略)

*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