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滨湖区第一批环卫一体化作业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滨湖区第一批环卫一体化作业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BHJYJF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滨湖区第一批环卫一体化作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时间 | 2023年6月30日13:30-14:00 | 2023年7月3日9:00-9:30 |
2 | 开标时间 | 2023年6月30日14:00 | 2023年7月3日9:30 |
3 |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 | 2023年6月30日评审结束 | 2023年7月3日评审结束 |
4 | (1)投标报价 | 1)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高得分为1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 评标时,如评委提出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投标单位应在一小时内提供投标报价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上,接受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询标。 | 1)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15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高得分为15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分。 评标时,如评委提出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投标单位应在一小时内提供投标报价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上,接受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询标。 |
5 | 1)拟投入的主要作业机械设备配置要求(5分): | ①小型清洗车(2分):用于清洗人行道板或较窄道路等,具有高压清洗功能。 投标供应商拥有1辆得0.5分,最多得1分,其中包含新能源车辆的,另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②多功能抑尘车(3分):用于道路及空气的降尘抑尘,具有道路冲洗及高空喷雾功能。 投标供应商有1辆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①自有车辆提供小型清洗车、多功能抑尘车发票;提供小型清洗车、多功能抑尘车登记证;提供车辆前侧、后侧照片(车牌号须清晰可见,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设备清晰可见)。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的补充证明文件中,除车辆图片外,投标时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或具有可查询二维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②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协议、租赁费发票;提供车辆前侧、后侧照片(车牌号须清晰可见,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设备清晰可见)。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的补充证明文件中,除车辆图片外,投标时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或具有可查询二维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本项评分删除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如原采购文件中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作相应修改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管理局
地 址: (略) 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
联系方式: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建圆建方 (略)
地 址: (略) 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
联系方式: 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立依、刘婷婷
电 话: 0510-*
江苏建圆建方 (略)
2023年6月1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BHJYJF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滨湖区第一批环卫一体化作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时间 | 2023年6月30日13:30-14:00 | 2023年7月3日9:00-9:30 |
2 | 开标时间 | 2023年6月30日14:00 | 2023年7月3日9:30 |
3 |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 | 2023年6月30日评审结束 | 2023年7月3日评审结束 |
4 | (1)投标报价 | 1)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高得分为1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 评标时,如评委提出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投标单位应在一小时内提供投标报价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上,接受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询标。 | 1)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15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高得分为15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分。 评标时,如评委提出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投标单位应在一小时内提供投标报价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上,接受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询标。 |
5 | 1)拟投入的主要作业机械设备配置要求(5分): | ①小型清洗车(2分):用于清洗人行道板或较窄道路等,具有高压清洗功能。 投标供应商拥有1辆得0.5分,最多得1分,其中包含新能源车辆的,另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②多功能抑尘车(3分):用于道路及空气的降尘抑尘,具有道路冲洗及高空喷雾功能。 投标供应商有1辆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①自有车辆提供小型清洗车、多功能抑尘车发票;提供小型清洗车、多功能抑尘车登记证;提供车辆前侧、后侧照片(车牌号须清晰可见,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设备清晰可见)。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的补充证明文件中,除车辆图片外,投标时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或具有可查询二维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②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协议、租赁费发票;提供车辆前侧、后侧照片(车牌号须清晰可见,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设备清晰可见)。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的补充证明文件中,除车辆图片外,投标时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或具有可查询二维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本项评分删除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如原采购文件中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作相应修改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管理局
地 址: (略) 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
联系方式: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建圆建方 (略)
地 址: (略) 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
联系方式: 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立依、刘婷婷
电 话: 0510-*
江苏建圆建方 (略)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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