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湖新区滨湖南单元、07A、08A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北皋桥建设开发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南太湖新区滨湖南单元、07A、08A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北皋桥建设开发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南太湖新区滨湖南单元TH-02-01-07C、07A、08A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TH-02-01-07C(北皋桥建设开发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变更公告(一)
各投标人:
南太湖新区滨湖南单元TH-02-01-07C、07A、08A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TH-02-01-07C(北皋桥建设开发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JS2023-050X-HS】的重要通知如下:
1、本项目工程进度款付款方式调整为:桩基工程完成支付经审核后已完成工程量的80%,地下室底板完成支付经审核后已完成工程量的80%,正负零完成支付经审核后已完成工程量的80%,主体完成50%支付经审核后已完成工程量的80%,主体全部结顶支付经审核后已完成工程量的80%,中间结构验收完成支付经审核后已完成工程量的80%,外架拆除完成支付经审核后已完成工程量的80%,市政、景观完成50%工程量时支付经审核后已完成工程量的80%,项目竣工验收( (略) 政)完成支付经审核后已完成工程量的80%,资料进入城建档案馆(含结算资料提交)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其余款项待竣工结算审计核实批准后六个月内付至核准价的98.5%,剩余1.5%工程款作为预留质量保修金(无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视履约情况返还履约保证金【注:质量保证金采用保函的,审计核准后付清,不再提留1.5%。
2、问:若一家公司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并且该公司有自有资金可做前期投资款,那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无需组成联合体,即一家单位代表施工方、设计方、投资方独立参与投标?
答:一家公司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独立参与投标。
本次重要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南太湖 (略)
浙江 (略)
2023年6月16日
南太湖新区滨湖南单元TH-02-01-07C、07A、08A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TH-02-01-07C(北皋桥建设开发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变更公告(一)
各投标人:
南太湖新区滨湖南单元TH-02-01-07C、07A、08A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TH-02-01-07C(北皋桥建设开发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JS2023-050X-HS】的重要通知如下:
1、本项目工程进度款付款方式调整为:桩基工程完成支付经审核后已完成工程量的80%,地下室底板完成支付经审核后已完成工程量的80%,正负零完成支付经审核后已完成工程量的80%,主体完成50%支付经审核后已完成工程量的80%,主体全部结顶支付经审核后已完成工程量的80%,中间结构验收完成支付经审核后已完成工程量的80%,外架拆除完成支付经审核后已完成工程量的80%,市政、景观完成50%工程量时支付经审核后已完成工程量的80%,项目竣工验收( (略) 政)完成支付经审核后已完成工程量的80%,资料进入城建档案馆(含结算资料提交)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其余款项待竣工结算审计核实批准后六个月内付至核准价的98.5%,剩余1.5%工程款作为预留质量保修金(无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视履约情况返还履约保证金【注:质量保证金采用保函的,审计核准后付清,不再提留1.5%。
2、问:若一家公司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并且该公司有自有资金可做前期投资款,那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无需组成联合体,即一家单位代表施工方、设计方、投资方独立参与投标?
答:一家公司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独立参与投标。
本次重要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南太湖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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