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自来水厂、取水及输配水工程普照水厂工程项目名称设备采购臭氧设备标段补遗文件第02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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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自来水厂、取水及输配水工程普照水厂工程项目名称设备采购臭氧设备标段补遗文件第02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略) 自来水厂、取水及输配水工程普照水厂工程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臭氧设备标段补遗文件(第02号)

递交时间:2023-06-16 16:1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2,679,68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自来水厂、取水及输配水工程普照水厂工程(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臭氧设备 标段

招标补遗文件(第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略) 自来水厂、取水及输配水工程普照水厂工程(项目名称)设备采购臭氧设备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以补遗形式进行补充修正,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原招标公告中第5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6 月 2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现更正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7月 0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2.1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06 月 26 日 9 时 30 分,现更正为

2023 年 07月 03 日 9 时 30 分。

招标人: (略) (略) 、中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中腾建设 (略)

2023年6月16日

递交时间

(略) 自来水厂、取水及输配水工程普照水厂工程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臭氧设备标段补遗文件(第02号)

递交时间:2023-06-16 16:1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2,679,68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自来水厂、取水及输配水工程普照水厂工程(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臭氧设备 标段

招标补遗文件(第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略) 自来水厂、取水及输配水工程普照水厂工程(项目名称)设备采购臭氧设备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以补遗形式进行补充修正,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原招标公告中第5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6 月 2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现更正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7月 0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2.1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06 月 26 日 9 时 30 分,现更正为

2023 年 07月 03 日 9 时 30 分。

招标人: (略) (略) 、中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中腾建设 (略)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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