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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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本级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6日 19:57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15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6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凯
项目联系电话 0475-*
采购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与永安路交汇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75-*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 (略) 科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域蓝湾A区A20#-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7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SZCS-C-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本级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付款方式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将原磋商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50%,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半年拨付中标单位经审核确定施工图审查费用的90%,剩余费用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拨付。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良好的,拨付全部剩余费用;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拨付剩余费用的50%;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一般的,不予拨付剩余费用。中标单位要持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量确认书、施工图审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相关材料进行费用结算。

2期:支付比例50%,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半年拨付中标单位经审核确定施工图审查费用的90%,剩余费用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拨付。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良好的,拨付全部剩余费用;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拨付剩余费用的50%;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一般的,不予拨付剩余费用。中标单位要持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量确认书、施工图审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相关材料进行费用结算。

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10%,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说明:对中标单位支付费用数额要根据其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当第2期与第3期支付费用时,中标单位经审核确定累计施工图审查费用的90%小于第1期支付费用数额时,则第2期与第3期不予拨付费用;当年度综合考核结束确定合同期应支付的总费用数额,如果小于第1期支付费用数额时,中标单位应退还多余费用。

2期:支付比例40%,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半年拨付中标单位经审核确定施工图审查费用的90%,剩余费用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拨付。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良好的,拨付全部剩余费用;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拨付剩余费用的50%;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一般的,不予拨付剩余费用。中标单位要持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量确认书、施工图审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相关材料进行费用结算。说明:对中标单位支付费用数额要根据其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当第2期与第3期支付费用时,中标单位经审核确定累计施工图审查费用的90%小于第1期支付费用数额时,则第2期与第3期不予拨付费用;当年度综合考核结束确定合同期应支付的总费用数额,如果小于第1期支付费用数额时,中标单位应退还多余费用。

3期:支付比例50%,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半年拨付中标单位经审核确定施工图审查费用的90%,剩余费用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拨付。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良好的,拨付全部剩余费用;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拨付剩余费用的50%;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一般的,不予拨付剩余费用。中标单位要持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量确认书、施工图审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相关材料进行费用结算。说明:对中标单位支付费用数额要根据其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当第2期与第3期支付费用时,中标单位经审核确定累计施工图审查费用的90%小于第1期支付费用数额时,则第2期与第3期不予拨付费用;当年度综合考核结束确定合同期应支付的总费用数额,如果小于第1期支付费用数额时,中标单位应退还多余费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落实预付款和政采贷政策:

(1)供应商在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比例百分之十,具体以合同为准。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凭借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扶持政策,“政采贷”政策合同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采购项目已开通合同融资渠道,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通过中标(成交)合同向相关银行发起无抵押无担保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企业中标(成交)信息发放贷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相关资料可查阅:http://**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与永安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4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科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域蓝湾A区A20#-102

联系方式:0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凯

电话:0475-*

内蒙古 (略)

2023年06月16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本级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6日 19:57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15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6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凯
项目联系电话 0475-*
采购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与永安路交汇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75-*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 (略) 科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域蓝湾A区A20#-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7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SZCS-C-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本级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付款方式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将原磋商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50%,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半年拨付中标单位经审核确定施工图审查费用的90%,剩余费用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拨付。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良好的,拨付全部剩余费用;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拨付剩余费用的50%;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一般的,不予拨付剩余费用。中标单位要持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量确认书、施工图审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相关材料进行费用结算。

2期:支付比例50%,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半年拨付中标单位经审核确定施工图审查费用的90%,剩余费用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拨付。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良好的,拨付全部剩余费用;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拨付剩余费用的50%;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一般的,不予拨付剩余费用。中标单位要持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量确认书、施工图审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相关材料进行费用结算。

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10%,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说明:对中标单位支付费用数额要根据其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当第2期与第3期支付费用时,中标单位经审核确定累计施工图审查费用的90%小于第1期支付费用数额时,则第2期与第3期不予拨付费用;当年度综合考核结束确定合同期应支付的总费用数额,如果小于第1期支付费用数额时,中标单位应退还多余费用。

2期:支付比例40%,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半年拨付中标单位经审核确定施工图审查费用的90%,剩余费用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拨付。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良好的,拨付全部剩余费用;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拨付剩余费用的50%;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一般的,不予拨付剩余费用。中标单位要持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量确认书、施工图审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相关材料进行费用结算。说明:对中标单位支付费用数额要根据其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当第2期与第3期支付费用时,中标单位经审核确定累计施工图审查费用的90%小于第1期支付费用数额时,则第2期与第3期不予拨付费用;当年度综合考核结束确定合同期应支付的总费用数额,如果小于第1期支付费用数额时,中标单位应退还多余费用。

3期:支付比例50%,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半年拨付中标单位经审核确定施工图审查费用的90%,剩余费用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拨付。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良好的,拨付全部剩余费用;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拨付剩余费用的50%;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一般的,不予拨付剩余费用。中标单位要持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量确认书、施工图审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相关材料进行费用结算。说明:对中标单位支付费用数额要根据其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当第2期与第3期支付费用时,中标单位经审核确定累计施工图审查费用的90%小于第1期支付费用数额时,则第2期与第3期不予拨付费用;当年度综合考核结束确定合同期应支付的总费用数额,如果小于第1期支付费用数额时,中标单位应退还多余费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落实预付款和政采贷政策:

(1)供应商在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比例百分之十,具体以合同为准。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凭借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扶持政策,“政采贷”政策合同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采购项目已开通合同融资渠道,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通过中标(成交)合同向相关银行发起无抵押无担保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企业中标(成交)信息发放贷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相关资料可查阅:http://**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与永安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4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科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域蓝湾A区A20#-102

联系方式:0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凯

电话:0475-*

内蒙古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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