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补充文件
波密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补充文件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3-06-16 20:01:25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2023-06-16 20:01:25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招标代理的波密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现对招标文件以下内容做出更正: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原为:(3)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按工程量清单中第一部分的总价为计提依据。 现更正为:(3)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按工程量清单中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的总价为计提依据。 2、除以上内容调整外,其他内容均不变动。 3、请各潜在投标人严格按本次“澄清与答疑”通知内容响应投标。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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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3-06-16 20:01:25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2023-06-16 20:01:25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招标代理的波密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现对招标文件以下内容做出更正: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原为:(3)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按工程量清单中第一部分的总价为计提依据。 现更正为:(3)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按工程量清单中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的总价为计提依据。 2、除以上内容调整外,其他内容均不变动。 3、请各潜在投标人严格按本次“澄清与答疑”通知内容响应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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