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十六其他补充项目的磋商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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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十六其他补充项目的磋商公告第二次

日期:2023年6月17日

项目编号:*

注:本公告为重新采购公告,第一次公告时已领购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不必重复领购,第一次公告未领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至第二次公告入口领购。

1.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和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货物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1) 各类医用耗材,具体内容见下表:

包件号

名称

预估采购数量

简要规格

拟选定成交供应商家数

1

经导管主动脉瓣系统-瓣膜和输送器

5套/年×3年

瓣叶材料为牛心包

1家

2

瓣膜-球囊扩张导管

5套/年×3年

具备显影标记

1家

3

瓣膜-硬导丝

5套/年×3年

弹簧线圈涂有PTFE涂层

1家

4

电极传送鞘管系统

200个/年×3年

具备显影环

1家

5

弯型可视双向可调弯导引鞘管

100个/年×3年

带止血阀和灌注口

1家

7

血液保存液

100个/年×3年

为CO2吹雾管

1家

注:供应商可以选择以上任意包件进行磋商响应,磋商邀请、响应和磋商、评审、成交以包件为单位。

(2) 本项目的供货性质为长期协议供货,所有包件的供货期均为三年;

(3) 报价方式:
包件1~包件5:在“ (略) 阳光采购平台(http://**)”公布的最低价基础上报下浮率。供应商须列出报价品种的所有型号及其“市阳光平台”的最低价。
包件7:须列出报价品种的所有型号并报单价绝对金额。

2. 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可从以下地址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 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产品应按《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1〕第47号)的规定完成有效注册/或备案(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所有许可事项与报价产品相符的在报价截止时间仍然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及可能有的变更文件的复印件);

(3)如报价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则生产企业(制造商)和委托生产的委托方(适用于委托生产的情形)均应按《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第53号)的规定取得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和生产地相符的在报价截止时间仍然有效的生产报价产品的许可证/备案凭证的复印件);

(4)应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第54号)的规定完成销售报价产品的有效备案(针对第二类医疗器械,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取得有效的经营许可证(针对第三类医疗器械,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响应。

注:以上第(2)~(4)项要求对非医疗器械不适用。

4. 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登录代理机构的官方平台(http://**)在线登记供应商信息,提交成功后可在线或离线付款。到款后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竞争性磋商文件从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26日每天8:30~17:00时(北京时间)在代理机构的官方平台在线公开出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包件,售后不退。

6. 本项目兹定于2023年6月29日14:00时(北京时间)截止响应, (略) 延安西路358号19楼第四会议室(1903室)举行磋商,届时请供应商委派代 (略) 延安西路358号19楼第四会议室(1903室)候场参加磋商。

7. 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将在“采购与招标网”()公示。

采购人: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三门路1279号

联系人: 高莺

电话: 021-*

传真: 021-*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徐晨秋、王斐

电话: 021-*×119、174

传真: 021-*

邮箱: *@*habidding.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曹家渡支行

户名: (略)

账号: *


日期:2023年6月17日

项目编号:*

注:本公告为重新采购公告,第一次公告时已领购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不必重复领购,第一次公告未领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至第二次公告入口领购。

1.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和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货物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1) 各类医用耗材,具体内容见下表:

包件号

名称

预估采购数量

简要规格

拟选定成交供应商家数

1

经导管主动脉瓣系统-瓣膜和输送器

5套/年×3年

瓣叶材料为牛心包

1家

2

瓣膜-球囊扩张导管

5套/年×3年

具备显影标记

1家

3

瓣膜-硬导丝

5套/年×3年

弹簧线圈涂有PTFE涂层

1家

4

电极传送鞘管系统

200个/年×3年

具备显影环

1家

5

弯型可视双向可调弯导引鞘管

100个/年×3年

带止血阀和灌注口

1家

7

血液保存液

100个/年×3年

为CO2吹雾管

1家

注:供应商可以选择以上任意包件进行磋商响应,磋商邀请、响应和磋商、评审、成交以包件为单位。

(2) 本项目的供货性质为长期协议供货,所有包件的供货期均为三年;

(3) 报价方式:
包件1~包件5:在“ (略) 阳光采购平台(http://**)”公布的最低价基础上报下浮率。供应商须列出报价品种的所有型号及其“市阳光平台”的最低价。
包件7:须列出报价品种的所有型号并报单价绝对金额。

2. 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可从以下地址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 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产品应按《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1〕第47号)的规定完成有效注册/或备案(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所有许可事项与报价产品相符的在报价截止时间仍然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及可能有的变更文件的复印件);

(3)如报价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则生产企业(制造商)和委托生产的委托方(适用于委托生产的情形)均应按《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第53号)的规定取得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和生产地相符的在报价截止时间仍然有效的生产报价产品的许可证/备案凭证的复印件);

(4)应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第54号)的规定完成销售报价产品的有效备案(针对第二类医疗器械,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取得有效的经营许可证(针对第三类医疗器械,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响应。

注:以上第(2)~(4)项要求对非医疗器械不适用。

4. 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登录代理机构的官方平台(http://**)在线登记供应商信息,提交成功后可在线或离线付款。到款后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竞争性磋商文件从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26日每天8:30~17:00时(北京时间)在代理机构的官方平台在线公开出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包件,售后不退。

6. 本项目兹定于2023年6月29日14:00时(北京时间)截止响应, (略) 延安西路358号19楼第四会议室(1903室)举行磋商,届时请供应商委派代 (略) 延安西路358号19楼第四会议室(1903室)候场参加磋商。

7. 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将在“采购与招标网”()公示。

采购人: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三门路1279号

联系人: 高莺

电话: 021-*

传真: 021-*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徐晨秋、王斐

电话: 021-*×119、174

传真: 021-*

邮箱: *@*habidding.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曹家渡支行

户名: (略)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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