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西新区消防救援站及樊城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樊西新区消防救援站及樊城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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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西新区消防救援站及樊城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樊西新区消防救援站及樊城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

樊西新区消防救援站及樊城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文件答疑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樊西新区消防救援站及樊城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招标编号:XYSZ-JSGC*FJ-*)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附录

3.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设计业绩指项目投资额)不少于 6500 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 1 项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9369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 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

1)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其中注册结构工程师为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

4)提供身份证及缴纳月份为 2023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5)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 1 项合同金额(设计业绩指项目投资额)不少于 6500 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①中标通知书(如有)(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7)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修改为

1)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其中:注册结构工程师为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

3)提供身份证及缴纳月份为 2023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4)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1项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9369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①中标通知书(如有)(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6)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

①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③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

④提供身份证及缴纳月份为 2023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 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修改为:

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③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

④提供身份证及缴纳月份为 2023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 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内容以本次澄清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以本次澄清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24日24:00时止。

五、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 (略) 樊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樊西新区消防救援站及樊城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文件答疑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樊西新区消防救援站及樊城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招标编号:XYSZ-JSGC*FJ-*)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附录

3.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设计业绩指项目投资额)不少于 6500 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 1 项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9369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 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

1)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其中注册结构工程师为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

4)提供身份证及缴纳月份为 2023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5)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 1 项合同金额(设计业绩指项目投资额)不少于 6500 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①中标通知书(如有)(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7)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修改为

1)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其中:注册结构工程师为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

3)提供身份证及缴纳月份为 2023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4)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1项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9369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①中标通知书(如有)(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6)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

①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③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

④提供身份证及缴纳月份为 2023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 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修改为:

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③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

④提供身份证及缴纳月份为 2023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 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内容以本次澄清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以本次澄清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24日24:00时止。

五、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 (略) 樊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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