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街周边排水系统及道路园林景观提标改造工程交通信号诱导系统、监控系统、交通标志标线、交通隔离栏杆采购二次补遗文件
兴华街周边排水系统及道路园林景观提标改造工程交通信号诱导系统、监控系统、交通标志标线、交通隔离栏杆采购二次补遗文件
(略) 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和中招 (略) 现就兴华街周边排水系统及道路园林景观提标改造工程交通信号诱导系统、监控系统、交通标志标线、交通隔离栏杆采购招标文件(工程编码: E**)作出补遗。补遗文件正文共计*页,是对招标文件作出的修改或补充,并将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
三、技术性能指标
交通标线
(一)一般要求
交通标线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68)(第5、6、7、8 部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 )及交通 标线设计的要求。交通标线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 输、贮存均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22)的要求。玻璃珠应 符合《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2020 )的要求。验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和《新划路面标线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及测试方法》GB/T 21383的规定。
(二)技术要求
2.1反光型双组份标线涂料
2.1.1采用环保型活性预聚合树脂生产,严禁使用溶济型非环保材料加工双组份标线涂料,不得混合*苯类溶剂作为双组份标线涂料的稀释剂。
2.1.2供货时应提供涂料生产厂家符合国家标准的树脂厂家相关采购证明或采购发票扫描件。
2.1.3需同时提供当年度,经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并出具的涂料生产厂家的工厂检查证书、交通安全产品批量生厂合格证,检查报告,检测报告,以上证书缺一不可。
2.1.4反光型双组份标线采用刮涂施工方式,标线厚度1.2-2.5mm(干膜),内混不少于30%反光玻璃珠。施工时涂布涂层后立即洒布玻璃珠,表面需经硅烷偶联剂处理,以提高其对标线的附着力。成圆率不得低于80%, 撒布量200~250g/㎡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50mcd·m-2·1x-1。
2.1.5反光型双组份标线涂料必须提供高低温试验报告。
2.2突起型热熔标线涂料
2.2.1颜色为白色或黄色,密度2.1g/m3软化点≥100°C,不粘胎干燥时间≤3min,抗压强度≥12mpa,流动度35s。
2.2.2在水中或氢氧化钙溶液中浸泡24h应无异常现象。
2.2.3需同时提供当年度,经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并出具的涂料生产厂家的工厂检查证书、交通安全产品批量生厂合格证, 检查报告,检测报告,以上证书缺一不可。
2.2.4突起型热熔标线采用热熔刮涂施工方式。由基层和突起部分构成,基层厚度不小于2mnb涂布量不小于150g/平米。突起块厚度不小于7mm突起部分可以是圆点形、方块形、排骨形等几种形式。涂料内含玻璃珠量不少于30%。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00mcd·m-2·1x-1。
现变更为:
三、技术性能指标
交通标线
(一)一般要求
交通标线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68)(第5、6、7、8 部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 )及交通 标线设计的要求。交通标线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 输、贮存均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22)的要求。玻璃珠应 符合《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2020 )的要求。验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和《新划路面标线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及测试方法》GB/T 21383的规定。
(二)技术要求
2.1反光型双组份标线涂料
2.1.1采用环保型活性预聚合树脂生产,严禁使用溶济型非环保材料加工双组份标线涂料,不得混合*苯类溶剂作为双组份标线涂料的稀释剂。
2.1.2反光型双组份标线采用刮涂施工方式,标线厚度1.2-2.5mm(干膜),内混不少于30%反光玻璃珠。施工时涂布涂层后立即洒布玻璃珠,表面需经硅烷偶联剂处理,以提高其对标线的附着力。成圆率不得低于80%, 撒布量200~250g/㎡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50mcd·m-2·1x-1。
2.2突起型热熔标线涂料
2.2.1颜色为白色或黄色,密度2.1g/m3软化点≥100°C,不粘胎干燥时间≤3min,抗压强度≥12mpa,流动度35s。
2.2.2在水中或氢氧化钙溶液中浸泡24h应无异常现象。
2.2.3突起型热熔标线采用热熔刮涂施工方式。由基层和突起部分构成,基层厚度不小于2mnb涂布量不小于150g/平米。突起块厚度不小于7mm突起部分可以是圆点形、方块形、排骨形等几种形式。涂料内含玻璃珠量不少于30%。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00mcd·m-2·1x-1。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现变更为:按最新下载的招标时间安排中规定的时间执行。
3、原招标文件中近年完成的同类项目的年份要求按最新下载的招标时间安排中规定的时间执行。
4、其他内容不变。
(略) 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和中招 (略) 现就兴华街周边排水系统及道路园林景观提标改造工程交通信号诱导系统、监控系统、交通标志标线、交通隔离栏杆采购招标文件(工程编码: E**)作出补遗。补遗文件正文共计*页,是对招标文件作出的修改或补充,并将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
三、技术性能指标
交通标线
(一)一般要求
交通标线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68)(第5、6、7、8 部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 )及交通 标线设计的要求。交通标线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 输、贮存均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22)的要求。玻璃珠应 符合《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2020 )的要求。验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和《新划路面标线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及测试方法》GB/T 21383的规定。
(二)技术要求
2.1反光型双组份标线涂料
2.1.1采用环保型活性预聚合树脂生产,严禁使用溶济型非环保材料加工双组份标线涂料,不得混合*苯类溶剂作为双组份标线涂料的稀释剂。
2.1.2供货时应提供涂料生产厂家符合国家标准的树脂厂家相关采购证明或采购发票扫描件。
2.1.3需同时提供当年度,经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并出具的涂料生产厂家的工厂检查证书、交通安全产品批量生厂合格证,检查报告,检测报告,以上证书缺一不可。
2.1.4反光型双组份标线采用刮涂施工方式,标线厚度1.2-2.5mm(干膜),内混不少于30%反光玻璃珠。施工时涂布涂层后立即洒布玻璃珠,表面需经硅烷偶联剂处理,以提高其对标线的附着力。成圆率不得低于80%, 撒布量200~250g/㎡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50mcd·m-2·1x-1。
2.1.5反光型双组份标线涂料必须提供高低温试验报告。
2.2突起型热熔标线涂料
2.2.1颜色为白色或黄色,密度2.1g/m3软化点≥100°C,不粘胎干燥时间≤3min,抗压强度≥12mpa,流动度35s。
2.2.2在水中或氢氧化钙溶液中浸泡24h应无异常现象。
2.2.3需同时提供当年度,经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并出具的涂料生产厂家的工厂检查证书、交通安全产品批量生厂合格证, 检查报告,检测报告,以上证书缺一不可。
2.2.4突起型热熔标线采用热熔刮涂施工方式。由基层和突起部分构成,基层厚度不小于2mnb涂布量不小于150g/平米。突起块厚度不小于7mm突起部分可以是圆点形、方块形、排骨形等几种形式。涂料内含玻璃珠量不少于30%。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00mcd·m-2·1x-1。
现变更为:
三、技术性能指标
交通标线
(一)一般要求
交通标线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68)(第5、6、7、8 部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 )及交通 标线设计的要求。交通标线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 输、贮存均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22)的要求。玻璃珠应 符合《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2020 )的要求。验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和《新划路面标线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及测试方法》GB/T 21383的规定。
(二)技术要求
2.1反光型双组份标线涂料
2.1.1采用环保型活性预聚合树脂生产,严禁使用溶济型非环保材料加工双组份标线涂料,不得混合*苯类溶剂作为双组份标线涂料的稀释剂。
2.1.2反光型双组份标线采用刮涂施工方式,标线厚度1.2-2.5mm(干膜),内混不少于30%反光玻璃珠。施工时涂布涂层后立即洒布玻璃珠,表面需经硅烷偶联剂处理,以提高其对标线的附着力。成圆率不得低于80%, 撒布量200~250g/㎡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50mcd·m-2·1x-1。
2.2突起型热熔标线涂料
2.2.1颜色为白色或黄色,密度2.1g/m3软化点≥100°C,不粘胎干燥时间≤3min,抗压强度≥12mpa,流动度35s。
2.2.2在水中或氢氧化钙溶液中浸泡24h应无异常现象。
2.2.3突起型热熔标线采用热熔刮涂施工方式。由基层和突起部分构成,基层厚度不小于2mnb涂布量不小于150g/平米。突起块厚度不小于7mm突起部分可以是圆点形、方块形、排骨形等几种形式。涂料内含玻璃珠量不少于30%。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00mcd·m-2·1x-1。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现变更为:按最新下载的招标时间安排中规定的时间执行。
3、原招标文件中近年完成的同类项目的年份要求按最新下载的招标时间安排中规定的时间执行。
4、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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