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崇川区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低补保”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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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崇川区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低补保”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略) 崇川区民政局崇川区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低补保”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南通辉华 (略) (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崇川区民政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其采购人所需崇川区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的“低补保”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JC04) ;

2.项目名称: (略) 崇川区民政局崇川区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低补保”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低补保”额定标准为120元/人/年,内含重大疾病及 (略) 医疗费用保费;

5.最高限价:额定费用,无最高限价;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对崇川区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低补保”进行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服务期和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3年(即36个月),首年度合同履行期限为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的1年(即12个月),经服务评价合格且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下达后,签订服务期内第2年度的合同,并以此类推至服务期满。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

“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14时30分。

2.地点: (略) 青年中路128号2楼崇川区民政局218会议室(江苏工程 (略) 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7月4日14时30分整。

2.地点: (略) 青年中路128号2楼崇川区民政局218会议室(江苏工程 (略) 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本项目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自然人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崇川区民政局;

地址: (略) 青年中路128号2楼;

联系人:*永铃;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 (略) ;

地址: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附件1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3-6-20 (略) 崇川区民政局崇川区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pdf

附件2: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项目概况

(略) 崇川区民政局崇川区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低补保”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南通辉华 (略) (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崇川区民政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其采购人所需崇川区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的“低补保”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JC04) ;

2.项目名称: (略) 崇川区民政局崇川区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低补保”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低补保”额定标准为120元/人/年,内含重大疾病及 (略) 医疗费用保费;

5.最高限价:额定费用,无最高限价;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对崇川区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低补保”进行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服务期和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3年(即36个月),首年度合同履行期限为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的1年(即12个月),经服务评价合格且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下达后,签订服务期内第2年度的合同,并以此类推至服务期满。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

“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14时30分。

2.地点: (略) 青年中路128号2楼崇川区民政局218会议室(江苏工程 (略) 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7月4日14时30分整。

2.地点: (略) 青年中路128号2楼崇川区民政局218会议室(江苏工程 (略) 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本项目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自然人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崇川区民政局;

地址: (略) 青年中路128号2楼;

联系人:*永铃;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 (略) ;

地址: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附件1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3-6-20 (略) 崇川区民政局崇川区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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