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医院中药饮片及中药颗粒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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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医院中药饮片及中药颗粒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JWBJYY-W1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中药饮片及中药颗粒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1、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更正为:

第1包、中药饮片:

(1)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药厂生产企业具备自身的种植基 地;药品清单每个品种检测项目达到全检,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略) 中药炮制规范》(2008年版)的检测项目要求,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必须具备中药饮片生产资质)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 (略) 区域内中药饮片经营资格且具备全品 (略) 挂网采购的资质、经营的饮片生产企业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必须具备中药饮片生产资质)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授权书》。药品清单每个品种检测项目达到全检,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略) 中药炮制规范》(2008年版)的检测项目要求。

(3)具备生产或经营毒性中药饮片资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毒性中药饮片)。

(4) (略) 的场地提供煎药设备和专业的煎药技师提供免费的煎药服务。

(5)具有专业的生产技术人员、质量检测人员和质量检测仪器。

第2包中药配方颗粒:

(1)投标供应商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且采购品目的药 (略) 挂网采购的资质、 (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可以在医疗机构临床推广试用。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或《药品GMP认证证书》。

(3)具有毒性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和经营资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毒性中药颗粒)。

(4)目录药品清单每个品种检测项目达到全检,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2、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更正为: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4、招标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更正为:

第1包、中药饮片:

(1)若为药品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必须具备中药饮片生产资质)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 (略) 区域内中药饮片经营资格且采购品目的药 (略) 挂网采购的资质、经营的饮片生产企业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必须具备中药饮片生产资质)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授权书》。

(3)具备生产或经营毒性中药饮片资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毒性中药饮片)。

注: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2包中药配方颗粒:

(1)配送商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且采购品目的药 (略) 挂网采购的资质、 (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可以在医疗机构临床推广试用。

(2)配送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或《药品GMP认证证书》。

(3)具有毒性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和经营资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毒性中药颗粒)。

注: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1 资格性审查表 二、特定资格审查 1.本项目特定资质 具体要求更正为:详见招标公告中的要求。

6、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二、技术要求 第(三)条更正为:

应当满足的质量、安全、卫生、技术规格、性能、物理特性(外观、结构、材料)等要求;

第1包、中药饮片:

(1)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药厂生产企业具备自身的种植基 地;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必须具备中药饮片生产资质)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 (略) 区域内中药饮片经营资格且具备全品 (略) 挂网采购的资质、经营的饮片生产企业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必须具备中药饮片生产资质)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且具有《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授权书》。

(3)具备生产或经营毒性中药饮片资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毒性中药饮片)。

(4) (略) 的场地提供煎药设备和专业的煎药技师提供免费的煎药服务。

(5)具有专业的生产技术人员、质量检测人员和质量检测仪器。

第2包中药配方颗粒: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或《药品GMP认证证书》。

(2)具有毒性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和经营资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毒性中药颗粒)。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略)         

联系方式:许先生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泛华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阜外亮*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A106室            

联系方式:尹润坪、赵井 010-*-8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润坪、赵井

电 话:  010-*-8026

, (略) ,海淀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JWBJYY-W1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中药饮片及中药颗粒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1、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更正为:

第1包、中药饮片:

(1)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药厂生产企业具备自身的种植基 地;药品清单每个品种检测项目达到全检,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略) 中药炮制规范》(2008年版)的检测项目要求,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必须具备中药饮片生产资质)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 (略) 区域内中药饮片经营资格且具备全品 (略) 挂网采购的资质、经营的饮片生产企业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必须具备中药饮片生产资质)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授权书》。药品清单每个品种检测项目达到全检,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略) 中药炮制规范》(2008年版)的检测项目要求。

(3)具备生产或经营毒性中药饮片资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毒性中药饮片)。

(4) (略) 的场地提供煎药设备和专业的煎药技师提供免费的煎药服务。

(5)具有专业的生产技术人员、质量检测人员和质量检测仪器。

第2包中药配方颗粒:

(1)投标供应商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且采购品目的药 (略) 挂网采购的资质、 (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可以在医疗机构临床推广试用。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或《药品GMP认证证书》。

(3)具有毒性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和经营资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毒性中药颗粒)。

(4)目录药品清单每个品种检测项目达到全检,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2、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更正为: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4、招标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更正为:

第1包、中药饮片:

(1)若为药品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必须具备中药饮片生产资质)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 (略) 区域内中药饮片经营资格且采购品目的药 (略) 挂网采购的资质、经营的饮片生产企业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必须具备中药饮片生产资质)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授权书》。

(3)具备生产或经营毒性中药饮片资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毒性中药饮片)。

注: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2包中药配方颗粒:

(1)配送商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且采购品目的药 (略) 挂网采购的资质、 (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可以在医疗机构临床推广试用。

(2)配送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或《药品GMP认证证书》。

(3)具有毒性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和经营资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毒性中药颗粒)。

注: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1 资格性审查表 二、特定资格审查 1.本项目特定资质 具体要求更正为:详见招标公告中的要求。

6、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二、技术要求 第(三)条更正为:

应当满足的质量、安全、卫生、技术规格、性能、物理特性(外观、结构、材料)等要求;

第1包、中药饮片:

(1)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药厂生产企业具备自身的种植基 地;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必须具备中药饮片生产资质)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 (略) 区域内中药饮片经营资格且具备全品 (略) 挂网采购的资质、经营的饮片生产企业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必须具备中药饮片生产资质)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且具有《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授权书》。

(3)具备生产或经营毒性中药饮片资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毒性中药饮片)。

(4) (略) 的场地提供煎药设备和专业的煎药技师提供免费的煎药服务。

(5)具有专业的生产技术人员、质量检测人员和质量检测仪器。

第2包中药配方颗粒: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或《药品GMP认证证书》。

(2)具有毒性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和经营资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毒性中药颗粒)。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略)         

联系方式:许先生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泛华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阜外亮*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A106室            

联系方式:尹润坪、赵井 010-*-8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润坪、赵井

电 话:  010-*-8026

, (略) ,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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