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公告]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7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行政
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三元区江滨新村39幢407 | 房屋用途更正为 “住宅” | 原产权证房屋用途错误登记为“成套住宅” |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0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7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行政
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三元区江滨新村39幢407 | 房屋用途更正为 “住宅” | 原产权证房屋用途错误登记为“成套住宅” |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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