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字号维权法律顾问选聘标段一招标变更.
商标字号维权法律顾问选聘标段一招标变更.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中国 (略) 商标字号维权项目法律顾问选聘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请各投标人做好相关投标准备。
1.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23年6月21日上午9:00变为更2023年6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原P3
中国 (略) (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拟聘请一家境内律所协助招标人进行商标日常管理、维护、监控专项法律服务、代理商标字号维权诉讼案件。变更为:中国 (略) (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拟聘请境内律所协助招标人进行商标日常管理、维护、监控、非诉手段维权专项法律服务、代理商标字号维权诉讼案件。
3.原P6经招标人对中标人工作成果审核同意后,该项服务分期支付:
1)第一期:中标人启动三起维权诉讼并完成立案后,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支付服务基础费总价的20%;
2)第二期:三起维权诉讼均取得生效判决或对方停止侵权行为且招标人撤诉的,支付服务基础费总价的70%;
变更为:经招标人对中标人工作成果审核同意后,该项服务分期支付:
1)第一期: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启动全部维权诉讼并完成立案后,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支付计件基础费×件数总价的20%;
2)第二期:启动的维权诉讼均取得生效判决或对方停止侵权行为且招标人撤诉的,支付计件基础费×件数总价的70%;
4.原P9
11.2
标段一:商标日常管理、维护、监控专项法律服务报价为总价包干。投标人报价应为含税总价(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差旅、保险、管理、利润、税金、政策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标段二:代理商标字号维权诉讼案件服务报价为基础费+奖励费+认驰费。基础费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工作,通过非诉及诉讼手段(启动并完成三起维权诉讼)进行维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税费、其他杂费等;奖励费根据投标人报价,按照取得生效判决赔偿额的百分比记取,如未判决赔偿则不记取;认驰费用单独记取,并由投标人单独报价。
变更为:标段一:商标日常管理、维护、监控、非诉手段维权专项法律服务报价为总价包干。投标人报价应为含税总价(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差旅、保险、管理、利润、税金、政策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标段二:代理商标字号维权诉讼案件服务报价为计件基础费+奖励费+认驰费。
计件基础费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工作,通过诉讼手段(启动并完成一起维权诉讼)进行维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税费、其他杂费等;奖励费根据投标人报价,按照取得生效判决赔偿额的百分比记取,如未判决赔偿则不记取;认驰费用单独记取,由招标人决定是否需要认驰,并由投标人单独报价。
5.原P27
(基础费、认驰费最高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50万元,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变更为:
(计件基础费最高投标报价不得超过20万、奖励费费率最高投标报价不得超过20%、认驰费最高投标报价不得超过50万元,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原P34
基础费报价(大写):元
变更为:
计件基础费报价(大写):元
7.由于变更内容较多,请详见附件,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及澄清公告与附件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附件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 (略)
2023年6月20日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中国 (略) 商标字号维权项目法律顾问选聘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请各投标人做好相关投标准备。
1.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23年6月21日上午9:00变为更2023年6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原P3
中国 (略) (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拟聘请一家境内律所协助招标人进行商标日常管理、维护、监控专项法律服务、代理商标字号维权诉讼案件。变更为:中国 (略) (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拟聘请境内律所协助招标人进行商标日常管理、维护、监控、非诉手段维权专项法律服务、代理商标字号维权诉讼案件。
3.原P6经招标人对中标人工作成果审核同意后,该项服务分期支付:
1)第一期:中标人启动三起维权诉讼并完成立案后,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支付服务基础费总价的20%;
2)第二期:三起维权诉讼均取得生效判决或对方停止侵权行为且招标人撤诉的,支付服务基础费总价的70%;
变更为:经招标人对中标人工作成果审核同意后,该项服务分期支付:
1)第一期: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启动全部维权诉讼并完成立案后,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支付计件基础费×件数总价的20%;
2)第二期:启动的维权诉讼均取得生效判决或对方停止侵权行为且招标人撤诉的,支付计件基础费×件数总价的70%;
4.原P9
11.2
标段一:商标日常管理、维护、监控专项法律服务报价为总价包干。投标人报价应为含税总价(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差旅、保险、管理、利润、税金、政策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标段二:代理商标字号维权诉讼案件服务报价为基础费+奖励费+认驰费。基础费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工作,通过非诉及诉讼手段(启动并完成三起维权诉讼)进行维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税费、其他杂费等;奖励费根据投标人报价,按照取得生效判决赔偿额的百分比记取,如未判决赔偿则不记取;认驰费用单独记取,并由投标人单独报价。
变更为:标段一:商标日常管理、维护、监控、非诉手段维权专项法律服务报价为总价包干。投标人报价应为含税总价(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差旅、保险、管理、利润、税金、政策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标段二:代理商标字号维权诉讼案件服务报价为计件基础费+奖励费+认驰费。
计件基础费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工作,通过诉讼手段(启动并完成一起维权诉讼)进行维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税费、其他杂费等;奖励费根据投标人报价,按照取得生效判决赔偿额的百分比记取,如未判决赔偿则不记取;认驰费用单独记取,由招标人决定是否需要认驰,并由投标人单独报价。
5.原P27
(基础费、认驰费最高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50万元,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变更为:
(计件基础费最高投标报价不得超过20万、奖励费费率最高投标报价不得超过20%、认驰费最高投标报价不得超过50万元,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原P34
基础费报价(大写):元
变更为:
计件基础费报价(大写):元
7.由于变更内容较多,请详见附件,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及澄清公告与附件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附件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 (略)
2023年6月20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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