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年度录井项目集中资格补充招标
塔里木油田年度录井项目集中资格补充招标
塔里木油田2023-2025年度录井服务项目集中资格招标补充
招标编号:ZY23-XJT12-FK158-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 (略)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石 (略) (略) (以下称塔里木油田)主要在新疆塔里木盆地从事油气勘探开发,勘探开发区域遍及南疆五地州,矿权总面积达到15.6万平方千米。塔里木油田地表自然环境恶劣,地下地质条件复杂,油气藏埋深普遍大于5000米,目前最深达到9396.12米;油气藏温度普遍大于110℃,最高达到190℃;油气层压力普遍大于55兆帕,最高达到143兆帕;部分油气藏高含硫化氢,硫化氢含量大于7000ppm, 最高达到45万ppm。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塔里木油田2023-2025年录井服务项目集中资格招标的补充招标,参加并通过塔里木油田2023-2025年录井服务项目集中资格招标招标项目编号:ZY23-XJT12-FK146-00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录井是判断井下地质及含油气情况、监测工程参数的主要手段。塔里木油田在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 预计实施录井项目约340口,估算金额约5.7亿元。1.通过集中资格招标确定塔里木油田录井项目入围承包商。
2.入围有效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3.有效期内,下列录井队不能承担单井录井项目:
(1)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事件)的。
(2)存在其他违反塔里木油田相关规定被要求整改尚未通过
的事项。
2.3 服务期限: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4.施工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所辖区域。
2.5 标段划分:否。
3.1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存在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不适于参加投标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应取得中国石 (略) 颁发的录井企
业资质。如果没有取得录井企业资质的,投标人应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取得中国石 (略) 颁发的录井企业资质。投标人未按承诺取得资质的,招标人将不与其签订合同。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扫描件或承诺书。
3.1.3投标人拟投入的录井队应取得中国石 (略) 颁发的允许在塔里木油田实施录井作业的队*资质。 如果没有取得录井队*资质的,投标人应承诺在单井作业实施前取得中国石 (略) 颁发的允许在塔里木油田实施录井作业的队*资质。投标人拟投入的录井队未按承诺取得资质的,招标人将不允许其实施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扫描件或承诺书。
3.1.4标人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录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外部承包商HSE取证要求:
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按中国石 (略) 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3设备要求:/。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3口井的录井,且井深达到6000米或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参数、井底深度、压力、温度);(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资料。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5 QHSE要求:
3.5.1申请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5.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申请人需按照《申请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申请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申请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6最近三年(2020-2023)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 (略)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3.6.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1.申请人未按照《申请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2.参加并通过塔里木油田2023-2025年录井服务项目集中资格招标招标项目编号:ZY23-XJT12-FK146-00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将否决其投标.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1登录网址:
5.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5.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6月20日20:00至2023年06月27日23:59(北京时间)。
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4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5.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申请人》。
(1)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
(2)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5.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申请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申请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6.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人的投标。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 (略) (略)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舍超
电 话:0996-*
邮 箱:*@*q.com
(略) 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塔里木油田2023-2025年度录井服务项目集中资格招标补充
招标编号:ZY23-XJT12-FK158-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 (略)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石 (略) (略) (以下称塔里木油田)主要在新疆塔里木盆地从事油气勘探开发,勘探开发区域遍及南疆五地州,矿权总面积达到15.6万平方千米。塔里木油田地表自然环境恶劣,地下地质条件复杂,油气藏埋深普遍大于5000米,目前最深达到9396.12米;油气藏温度普遍大于110℃,最高达到190℃;油气层压力普遍大于55兆帕,最高达到143兆帕;部分油气藏高含硫化氢,硫化氢含量大于7000ppm, 最高达到45万ppm。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塔里木油田2023-2025年录井服务项目集中资格招标的补充招标,参加并通过塔里木油田2023-2025年录井服务项目集中资格招标招标项目编号:ZY23-XJT12-FK146-00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录井是判断井下地质及含油气情况、监测工程参数的主要手段。塔里木油田在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 预计实施录井项目约340口,估算金额约5.7亿元。1.通过集中资格招标确定塔里木油田录井项目入围承包商。
2.入围有效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3.有效期内,下列录井队不能承担单井录井项目:
(1)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事件)的。
(2)存在其他违反塔里木油田相关规定被要求整改尚未通过
的事项。
2.3 服务期限: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4.施工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所辖区域。
2.5 标段划分:否。
3.1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存在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不适于参加投标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应取得中国石 (略) 颁发的录井企
业资质。如果没有取得录井企业资质的,投标人应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取得中国石 (略) 颁发的录井企业资质。投标人未按承诺取得资质的,招标人将不与其签订合同。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扫描件或承诺书。
3.1.3投标人拟投入的录井队应取得中国石 (略) 颁发的允许在塔里木油田实施录井作业的队*资质。 如果没有取得录井队*资质的,投标人应承诺在单井作业实施前取得中国石 (略) 颁发的允许在塔里木油田实施录井作业的队*资质。投标人拟投入的录井队未按承诺取得资质的,招标人将不允许其实施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扫描件或承诺书。
3.1.4标人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录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外部承包商HSE取证要求:
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按中国石 (略) 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3设备要求:/。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3口井的录井,且井深达到6000米或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参数、井底深度、压力、温度);(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资料。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5 QHSE要求:
3.5.1申请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5.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申请人需按照《申请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申请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申请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6最近三年(2020-2023)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 (略)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3.6.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1.申请人未按照《申请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2.参加并通过塔里木油田2023-2025年录井服务项目集中资格招标招标项目编号:ZY23-XJT12-FK146-00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将否决其投标.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1登录网址:
5.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5.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6月20日20:00至2023年06月27日23:59(北京时间)。
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4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5.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申请人》。
(1)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
(2)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5.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申请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申请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6.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人的投标。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 (略) (略)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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