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机房建设第二次废标及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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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机房建设第二次废标及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我部于2023年5月23日发布的通信机房建设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按废标处理。现重新发布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通信机房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3-JH03-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通信机房建设

详细清单及要求见附件

1

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单位施工通知进场施工,40天内施工完成并验收完毕

(略) 宝山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包1最高限价为14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分为1包,每包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屏蔽室建设资质。

(七)完成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http://**)。

五、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6月29日,每日09:00至11:00、14: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略) 虹口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供应商诚信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投标时间截止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7.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近3年(投标时间截止前)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9.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0.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1、2022)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报名时若无2022年审计报告,可提供情况说明,并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

11.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12.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1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14.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屏蔽室建设资质证书(复印件)。(前期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在此次报名时无需提供,投标时必须提供)

15.完成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证明材料(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线下申领方式。投标供应商携带纸质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每页加盖单位公章)1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采购机构有权不予受理。参加我部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注册登录网址http://**。

针对前期项目中已经报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可以采取线上报名方式申领采购文件。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邮箱:*@*89.cn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说明:本项目是资格后审,以上资料仅供申领招标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7月13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 (略) 虹口区。

投标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前一日1200前,将参加投标人员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报工作人员报备,并随身携带授权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不包括电子身份证),未提供以上材料人员可能导致无法进入参与投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3日09时00分

(二) 开标地点: (略) 虹口区。

八、现场勘察

(一)现场勘察时间:2023年6月30日;地点: (略) 宝山区;联系人:侯若淳,电话:*。

(二)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标书发售联系人:杨助理

移动电话:*

标书疑问联系人:黄助理

办公电话:021-*;移动电话:*

传真:021-*

地址: (略) 虹口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干事

办公电话:021-*;移动电话:*

附件:报名材料模板、货物清单

2023年6月20日


,宝山区, (略) ,虹口区,上海

我部于2023年5月23日发布的通信机房建设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按废标处理。现重新发布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通信机房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3-JH03-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通信机房建设

详细清单及要求见附件

1

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单位施工通知进场施工,40天内施工完成并验收完毕

(略) 宝山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包1最高限价为14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分为1包,每包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屏蔽室建设资质。

(七)完成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http://**)。

五、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6月29日,每日09:00至11:00、14: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略) 虹口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供应商诚信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投标时间截止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7.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近3年(投标时间截止前)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9.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0.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1、2022)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报名时若无2022年审计报告,可提供情况说明,并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

11.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12.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1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14.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屏蔽室建设资质证书(复印件)。(前期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在此次报名时无需提供,投标时必须提供)

15.完成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证明材料(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线下申领方式。投标供应商携带纸质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每页加盖单位公章)1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采购机构有权不予受理。参加我部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注册登录网址http://**。

针对前期项目中已经报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可以采取线上报名方式申领采购文件。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邮箱:*@*89.cn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说明:本项目是资格后审,以上资料仅供申领招标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7月13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 (略) 虹口区。

投标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前一日1200前,将参加投标人员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报工作人员报备,并随身携带授权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不包括电子身份证),未提供以上材料人员可能导致无法进入参与投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3日09时00分

(二) 开标地点: (略) 虹口区。

八、现场勘察

(一)现场勘察时间:2023年6月30日;地点: (略) 宝山区;联系人:侯若淳,电话:*。

(二)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标书发售联系人:杨助理

移动电话:*

标书疑问联系人:黄助理

办公电话:021-*;移动电话:*

传真:021-*

地址: (略) 虹口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干事

办公电话:021-*;移动电话:*

附件:报名材料模板、货物清单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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