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人防工程整改二次项目废标暨第三次招标公告
经济适用住房人防工程整改二次项目废标暨第三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经济适用住房人防工程整改(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YKXXTX-G1041(DF23D3BHA0011)
三、废标原因:
本项目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现重新组织招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经济适用住房人防工程整改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人防工程整改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经费列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经济适用住房人防工程整改项目;
2.2建设地点: 湖北 (略) 江岸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3143.504平方米;
2.4招标控制价:*.25元(含税);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30、31栋经济适用住房人防地下室安装部分区域给水管、增加封堵板、更换闸阀、增加人防呼叫按钮、清理并更换地漏、增加部分区域的预制构件和增加套管以及封堵预留孔洞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注册于投标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4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6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且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和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提供无犯罪记录及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3.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3.8投标人不能为本项目的设计、造价、工程监理的中标单位。
3.9各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拟派安全员 (略) 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无在建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投标人应确保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及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最近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到场可不提供);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2发售方式:网上发售,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fmbidding.com。
5.3申领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9时30分, (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一楼109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邮 编:*
联 系 人:周经理、戴经理
电 话:*、*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武汉沌口支行
账 号:7006 0078 8017 0000 0239
一、项目名称:经济适用住房人防工程整改(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YKXXTX-G1041(DF23D3BHA0011)
三、废标原因:
本项目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现重新组织招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经济适用住房人防工程整改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人防工程整改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经费列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经济适用住房人防工程整改项目;
2.2建设地点: 湖北 (略) 江岸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3143.504平方米;
2.4招标控制价:*.25元(含税);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30、31栋经济适用住房人防地下室安装部分区域给水管、增加封堵板、更换闸阀、增加人防呼叫按钮、清理并更换地漏、增加部分区域的预制构件和增加套管以及封堵预留孔洞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注册于投标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4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6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且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和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提供无犯罪记录及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3.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3.8投标人不能为本项目的设计、造价、工程监理的中标单位。
3.9各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拟派安全员 (略) 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无在建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投标人应确保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及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最近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到场可不提供);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2发售方式:网上发售,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fmbidding.com。
5.3申领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9时30分, (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一楼109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邮 编:*
联 系 人:周经理、戴经理
电 话:*、*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武汉沌口支行
账 号:7006 0078 8017 0000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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